广州杰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核查意
见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A 股限制性股票长期激励计划(草
案修订稿)》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对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核查核实后,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一、关于调整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长期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
核对标企业的意见
本次剔除及补充对标样本企业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A 股限制性股票长期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要求,
本次剔除及补充对标样本企业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
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剔除及补充对标样本企业事宜。
二、关于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长期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份第一个解除限售
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意见
公司对A股限制性股票长期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205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解
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符合解除限售条件,资格合法、有效,满足《A股限制性股票
长期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包括禁售期条件、法定
条件、公司业绩条件和激励对象绩效要求条件)。公司对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
的解除限售事项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侵犯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
况。同意公司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205名激励对象持有的1,731,840股限制性股
票办理解除限售手续。
监事:秦 毅、杨 豪、黄 磊、沈宗涛、彭 浩、严谏群、陈瑞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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