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峰科技: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2-05-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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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22     证券简称:吉峰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8
          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吉峰科技”)第五
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 2022 年 5 月 26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
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应出席董事 6 人,实际出席董事 6 人(其中通讯表决的董
事为:汪辉君、陈思源、杜金岷、廖臻)。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汪辉君先生主持,经过认真审议,
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
议案》
  鉴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已临近,为确保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工作的顺利推进,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
项决议有效期自前次决议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 12 个月,即延长至 2023 年 6
月 24 日。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其他内容
保持不变。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关于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延期的公告》及独立董事发表的
意见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关联董事汪辉君、王新
明、李勇对本议案予以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将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相关事项的有效期自前次决议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 12 个月,即延长至 2023
年 6 月 24 日,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事项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关于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延期的公告》及独立董事发表的
意见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关联董事汪辉君、王新
明、李勇对本议案予以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请于2022年6月16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详见
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议案经投票表决,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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