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锻科技: 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2-05-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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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58            证券简称:精锻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8
          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总股本为 481,770,753 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 9,267,227 股不享有利
润分配权,因而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公司本次利润分配的总股
本基数为 472,503,526 股。
   本次权益分派后,按公司除权前总股本 481,770,753 股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分红
以及据此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相关参数和公式计算如下:
   按除权前总股本(含回购股份及其他不参与分红的股份)计算的每 10 股派息(含
税)=现金分红总额÷除权前总股本×10 股=[(481,770,753 股-9,267,227 股)×1.00
元÷10 股]÷481,770,753 股×10 股=0.980764 元
   本次权益分派后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的前一收盘价–每股现金红利=除
权除息日的前一收盘价–0.098076 元/股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如下:以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481,770,753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9,267,227 股后 472,503,52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
金 1.00 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 47,250,352.60 元(含税)。本次不进行公积
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81,770,753 股剔除已
回购股份 9,267,227 股后的 472,503,52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00 元人民
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
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9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
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
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
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
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
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
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
定,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 年 6 月 2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 年 6 月 6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2 年 6 月 2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2年5月26日至登记日:2022年6月2日)
                                           ,
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
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关于除权除息价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考虑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2021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实际
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即472,503,526股×0.1元/股
=47,250,352.60元。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
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
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应以
   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
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
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98076元/股。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双登大道198号          联系人:田海燕
   咨询电话:0523-80512699              传真电话:0523-80512000
   特此公告。
                             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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