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56 证券简称:兆新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7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
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召
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 议 案 》等 相 关 议 案 , 具 体 详 见 2022 年 4 月 28 日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公司针对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
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本次激励计划的
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通过向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查询,
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
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露前六个月内(即 2021 年 10 月 27 日至 2022 年 4 月 27 日,以下简称“自查期
间”)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了《信
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
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本次激励计划自查期间,除以下所列核查
对象外,其余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具体情况如下:
序 合计买入 合计卖出
姓名 职务 交易区间
号 (股) (股)
经公司核查,在自查期间,除内幕信息知情人佘晓林先生外,其他内幕信息
知情人在自查期间无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共有 20 名拟激励对象(均非内幕信
息知情人)存在买卖公司股票行为。上述 21 名人员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份事
项发生于其知悉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信息前,上述 21 名人员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
股票的行为系基于自身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分析判断而进行的操作,不存在利
用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
经核查,公司在本次激励计划策划、讨论过程中均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严
格限定接触内幕信息人员的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
人员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
制度》及时进行了登记。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未发现
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
为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所有核查对象的行为均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不
存在内幕交易的行为。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