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06 证券简称:斯迪克 公告编号:2022-056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等情况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2 年 5 月 19 日召开的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具体内容为:以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公司总股本 189,925,406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2 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人
民币 22,791,048.72 元,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6 股。
本次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
一致。
本次权益分派时间距离股东大会通过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89,925,406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2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080000 元;持有首发
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
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
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
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
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
增 6.000000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2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189,925,406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303,880,649 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 年 6 月 1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 年 6
月 2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2 年 6 月 1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次所送(转)股于 2022 年 6 月 2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
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2 年
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2 年 5 月 24 日至登记日 2022 年 6
月 1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
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22 年 6 月 2 日。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资本公积
本次变更前股数 本次变更后
金转增股本数
股份类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股数(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85,177,448 44.85% 51,106,468 136,283,916 44.85%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04,747,958 55.15% 62,848,775 167,596,733 55.15%
三、股份总数 189,925,406 100.00% 113,955,243 303,880,649 100.00%
八、调整相关参数
每股净收益为 0.69 元。
明书》中相关承诺的发行价、收盘价、回购价将做相应调整。
派实施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数
量和回购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实施调整程序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派实施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或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实施调整程序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九、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江苏省太仓市青岛西路 11 号
咨询联系人:吴晓艳、金丹丹
咨询电话:0512-53989120
咨询传真:0512-53989120
十、备查文件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