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51 证券简称:摩恩电气 公告编号:2022-022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在《证券
时报》、
《证 券 日 报》、
《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了《关于召开 2021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18)。因工作
失误,导致公告中关于提案的描述有误,现对该部分内容进行更正,具体更正情况
如下:
一、 对“会议审议事项”进行更正
更正前:
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提案编 备注
提案名称 该列打钩的栏目可以投
码
票
非累积
投票提
案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
?
《关于 2022 年度向摩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借款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
更正后:
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提案编 备注
提案名称 该列打钩的栏目可以投
码
票
非累积
投票提
案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
?
《关于 2022 年度向摩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借款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公司原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1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编号:2022-018)其他内容保持不变,请广大投资者以《关于召开 2021 年度股东大
会的通知(更正后)》为准。因本次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
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正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
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2 年 5 月 27 日召开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
次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网络投票时间: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2022 年 5 月 27 日
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投票的时间:2022 年 5 月 27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
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
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
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
结果为准。
(1)凡 2022 年 5 月 23 日下午 15:00 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会议
表决;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
本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提案编 备注
提案名称 该列打钩的栏目可以投
码
票
非累积
投票提
案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
?
《关于 2022 年度向摩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借款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
其他说明:
(1)上述提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中 国 证 券 报》、《上 海 证 券 报》、《证券时报》、《证 券 日 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登载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五届
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 5~8 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
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3)提案 6、7 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4)提案 5 需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
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5)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作 2021 年度述职报告。
四、会议登记事项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
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
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
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
以便登记确认(信封须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江山路 2829 号二楼会议室
邮编:201306
会务联系人:黄圣植
电话号码:021-58979608
传真号码:021-58979608
电子邮箱:investor@mornelectric.com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
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2)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
理。
(3)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
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股 东 可 以 通 过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特此通知。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附: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
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
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
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
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
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当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2 年 5 月 27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
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 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
限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并代表本公司/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按
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编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码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
投票的
提案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全文及摘要》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2022 年度财务预算
报告》
《关于 2022 年度向摩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借款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 2022 年度向控股子公司增加财务资助的 ?
议案》
委托股东姓名或名称(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股东持股性质与持股数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1.各选项中,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中用“√”选择一项,多选无效,
不填表示弃权。
进行表决。
附件 3: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现场会议纪律
为保障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次股东大会顺利召开,公司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会议纪律如下:
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称。股东在股东大会上的发言,应围绕本次大会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时间原
则上不超过 5 分钟,经主持人同意后方可延长发言时间。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
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问题,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涉及国家秘
密、公司商业秘密或可能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问题,大会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
人员有权拒绝回答。议案表决开始后,大会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
于无声状态,尊重和维护其他股东合法权益,保障大会的正常秩序。若在会议召开
中存在干扰股东大会、寻衅滋事和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主持人或公司其
他相关人员有权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责令其退场。如
其不服从,工作人员可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制止。
为保证每位参会股东的权益,谢绝任何人在会议现场录音、照相和录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