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07 证券简称:方大特钢 公告编号:临2022-064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拟办理可交换公司债券担保及信托
撤销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特钢”或“公司”)近日接到
公司控股股东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钢铁”)通知,方大
钢铁 2019 年非公开发行的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已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到
期摘牌,并拟于近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上述可交
换公司债券担保及信托撤销登记手续。担保及信托登记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
展情况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 2019-033)、2019 年 6 月 21 日披露的《方大特钢
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公司债券进展情况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 2019-079)、2020 年 5 月 23 日披露的
《方大特钢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
号:临 2020-041)。
鉴于方大钢铁已完成上述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到期赎回及摘牌工作,方大钢铁
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拟申请将“方大钢铁-中信建投证券-18 方钢 EB
担 保 及 信 托 财 产 专 户 ”( 以 下 简 称 “ 担 保 及 信 托 专 户 ”)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份
截至本公告日,方大钢铁持有公司股份 314,843,021 股,持股比例为 13.50%,
担保及信托专户持有公司股份 412,630,231 股,持股比例 17.70%。本次担保及信
托登记撤销登记完成后,上述担保及信托专户中的 412,630,231 股公司股份将划
转至方大钢铁证券账户,担保及信托专户不再持有公司股份,方大钢铁将持有公
司股份 727,473,252 股,持股比例为 31.20%;方大钢铁及其一致行动人共持有公
司股份 1,019,497,366 股,持股比例为 43.72%。本次担保及信托撤销登记完成后,
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构成要约收购。
公司将持续关注方大钢铁后续办理担保及信托撤销登记手续的进展情况,并
严格按照相关监管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