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50 证券简称:电科数字 公告编号:临 2022-033
中电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
获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电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科数字”或“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25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
核准中电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中电科数字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080 号),批复内容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向中电科数字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发行 46,859,924 股股份、
向合肥中电科国元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 14,318,310 股股份、
向国投(上海)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发行 13,016,645 股
股份、向中电国睿集团有限公司发行 13,016,645 股股份、向上海柏盈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发行 12,626,146 股股份、向王玮发行 8,499,869 股股份、向杭州
国核源星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 6,508,322 股股份、向华东计算
技术研究所(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三十二研究所)发行 6,508,322 股股份、
向中金启辰(苏州)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 3,605,610
股股份、向上海军民融合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 2,603,329
股股份、向重庆南方工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 1,301,664 股
股份、向厦门弘盛联发智能技术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应当严格按照报送我会的方案及有关申请
文件进行。
三、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本次发行股份的相关手续。
五、本批复自下发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六、你公司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生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遇重大
问题,应当及时报告我会。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批复文件要求和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在规定时限内
办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相关事宜。公司将根据本次重组事项进展情况,严
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电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