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通电子: 603629:利通电子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证券之星 2022-05-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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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
会议于 2022 年 5 月 26 日召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阅读和审核了相
关事项的资料,并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现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江
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现就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基于独立判断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实施主体》的议案
  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开展需要,新增全资子公司利通控股(新加坡)作
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建设内容和募集资金的投入金额,不会
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不利影响,内容和决策程序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新增全资子公司作为募投项目实
施主体有利于推进募投项目的顺利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
们同意公司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
  二、关于《转让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本次转让资产的定价原则是根据评估机构的评估价格确定,定价公允,
有利于盘活公司现有资产,提高公司资产使用效率,没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
的利益。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本次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转让资产的关联交易。
                   独立董事:白建川、林雷、乐宏伟、李远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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