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通电子: 603629:利通电子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2-05-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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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629     证券简称:利通电子        公告编号:2022-051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于 2022 年 5 月 2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集并主持,会议应到监事 5 人,实到监事 5 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决议合法、有效。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公司监事审议和表决,本次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议案一: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实施主体》的议案
  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符合募投项目实际开展需
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新增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
造成实质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
新增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事项。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新增实施主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2)。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二:关于《转让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业务及长远战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
股东的利益。本次关联交易的交易价格均以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中
列示的评估结果为依据确认,定价原则客观、公允、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资产暨关联交易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2-053)。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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