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32 股票简称:华菱钢铁 公告编号:2022-42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1 年度权
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2 年 5 月 24 日召开的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
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9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
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
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2.61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
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
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1计算应纳税额;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
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
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不送
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间,公司总股本不会发生变动。因此,本次权益分派按照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分
配,共计派发现金 2,003,503,424.71 元。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 年 6 月 1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 年 6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不需补缴税款。
月 2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2 年 6 月 1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年 6 月 2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自派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2 年 5 月 25 日至登记日:2022 年 6
月 1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
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西路 222 号
咨询电话:0731-89952929、89952860
传真电话:0731-89952704
六、备查文件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