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清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自有资金以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清
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研环境”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0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清研环境使用部分自有资金以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及使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清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43号)核准,清研环境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股)2,701.00万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发行价格为19.09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为51,562.09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4,349.39万元。大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2年4月18日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清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701
万股后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2]000203号)。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存放在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公司(含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
管协议。
根据《清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
书》,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计划投资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备案情况 环评情况
已取得广东省企业投资
广东清研高端环
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
保装备研发与制 28,800.00 27,133.06 不适用
造基地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10,0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备案情况 环评情况
合计 38,800.00 37,133.06 - -
二、本次使用部分自有资金以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投资额度及期限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股东利益,在有效控制风险并确保不影响募投项
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32,000.00万元(含本数)
的自有资金和不超过28,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单笔投资产品最长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上述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投资范围及安全性
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收益凭证、非保本浮
动收益型理财产品等),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现金管理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
款等),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三)收益分配
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用于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实施方式
授权总经理在规定额度、期限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文件,具体事项
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
监督,确保资金安全;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以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公司生
产运营,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通过适度进行
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
的投资回报。
五、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有资金以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自有资金以及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资金以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使
用部分自有资金以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不影响公司生产运营,不影
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
情形。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使用部分自有资金以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事项的决策程序和内容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
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公司生产运营,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以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32,000.00万元(含本数)的自
有资金和不超过28,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相关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
本次使用部分自有资金以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公司生产运营,不影
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
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自有资金以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
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清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部分自有资金以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徐新岳 邱荣辉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