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44 证券简称:南京聚隆 公告编号:2022-047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元(含税),公司本 次现金 分红的总 金额=实际参与 分配的 股本×分 配比例
=108,652,100 股×2.0 元÷10=21,730,420.00 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
分 红=本 次 实 际 现 金 分 红 总 额/ 公 司 总 股 本=21,730,420.00 元/108,682,100 股
=0.1999447 元。因此,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公司 2021 年年
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除权(息)参
考价计算公式为:除权(息)参考价=前收盘价-现金红利,即本次权益分派实
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除权除息日前收盘价-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除权除
息日前收盘价-0.1999447 元。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召开的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
案 》 ,具 体 内 容为 :以 公 司 现 有 总 股 本 剔 除已 回 购 股 份 30,000.00 股 后 的
发放现金红利 21,730,420 元。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800000 元;持有首发
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
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
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
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
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 年 5 月 30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 年 5
月 31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2 年 5 月 30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年 5 月 31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调整相关参数
诺:“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公司股票自首次公开发行之日至上述减持公告
之日发生过除权除息等事项的,发行价格相应调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
发行价格为 18.03 元/股,公司于 2018 年 2 月 6 日上市,历经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和本次权益分派实施除权除息后,上述最低减持价
限制相应调整后为 9.85 元/股。
分 红=本 次 实 际 现 金 分 红 总 额/ 公 司 总 股 本=21,730,420.00 元/108,682,100 股
=0.1999447 元。因此,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公司 2021 年年
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除权(息)参
考价计算公式为:除权(息)参考价=前收盘价-现金红利,即本次权益分派实
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除权除息日前收盘价-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除权除
息日前收盘价-0.1999447 元。
七、咨询办法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