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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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证报告 1-2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3-9
众会字(2022)第 05528 号
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晨股份”)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一、管理层的责任
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及相关规定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海晨股份管理层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
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前次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
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
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海晨股份管理层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及相关规定编制,
反映了海晨股份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五、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海晨股份为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
同意本鉴证报告作为海晨股份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必备条件,随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
<此页无正文>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 2022 年 5 月 23 日
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及相关
规定,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本公司
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具体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0 年 8 月 3 日印发的“证监许可[2020]1645 号”文
《关于同意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江苏海晨物流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由主承销商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采用网
下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3,333,334 股,
发行价格 30.72 元/股,共计募集资金 1,024,000,020.48 元,扣除承销佣金(不含税)
年 8 月 18 日存入本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支行 337040100100324579 账户。
另减除审计验资费、律师费、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共计 19,446,964.82(不含税金额)元
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 927,753,054.12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众会字(2020)6796 号”验资报告。
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了专户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全部存放在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中,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注
募集资金存放银行 银行账号
(注1) 2)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
支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 337040100100259201 注3 10.50
支行 337040100200172948 注3 7,977.8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
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分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合肥高新技术
产业开发区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注3
吴江支行
合 计 - 94,720.00 28,382.39
注 1:前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92,775.31 万元,其中:超募资金为 27,189.00 万元。公司实
际到账募集资金人民币 94,720.00 万元(含尚未置换、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1,944.70
万元)。
注 2: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66,661.67 万元(其中,募投项
目累计投入 27,655.67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30,850.00 万元,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
金 8,156.00 万元)
,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2,268.75 万元,募集资金余
额 28,382.39 万元。
注 3:初始存放账户为公司一般存款账户,公司取得募集资金后转入相应募集资金专户
使用。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说明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止,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 27,655.67
万元。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说明
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止,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三)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止,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情况
说明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 募集资金承 募集资金实
项目名称 差异金额 差异原因
项目名称 诺投资总额 际投入总额
①部分款项尚未支付
②项目实施过程中,公
新建自动化仓 新建自动化仓 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
库项目 库项目 管理的有关规定谨慎
使用募集资金,降低了
项目成本
合肥智慧物流 合肥智慧物流
基地一期建设 基地一期建设 25,857.08 7,404.48 18,452.60 项目尚未完成建设
项目 项目
深圳研发中心 深圳研发中心
项目 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补充流动资金 12,000.00 12,000.00 - -
合 计 - 65,586.31 27,655.67 37,930.64 -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止,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的情况。
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3,328.45 万元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442.85 万元,共计人民币 3,771.30 万元,以上方案已
实施完毕。上述事项业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鉴证并出具“众会字(2020)
第 6934 号”鉴证报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明
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五)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公司已于 2020 年 8 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关于使用暂时
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020 年 9 月 15 日,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
使用不超过 5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不超过 12 个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最高不超过 70,000 万元(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5,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包括但不限于
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额存款或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起
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负责办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等相关事宜,具体事项由公
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关于使用暂时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021 年 9 月 16 日,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关于使用暂时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50,000 万元闲
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同意
公司使用不超过 52,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包括购买短期(投资期限不超
过一年)、低风险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和转存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等方式。以上
资金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循环滚动
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授权公
司管理层在有效期内和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止,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不含超募资金)余额为 8,369.19 万元
(含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1,288.55 万元)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含
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为 30,850.00 万元。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止,未到期理
财产品 5,000.00 万元。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92,775.31 万元,其中:超募资金为 27,189.00 万元。超募资
金的使用情况如下:
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上述议案经公司 2020 年 9
月 15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8,156.00 万元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21 日实施完毕。
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止,本公司尚未使用的超募资金账户余额为 20,013.20 万元,其
中:超募资金余额 19,033.00 万元,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980.20 万元。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对照表中实现效益的计
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深圳研发中心项目系为了提升公司对物流系统的分析决策与执行能力,提升整个物流系
统的信息化、智能化、平台化、一体化、自动化水平,从而提升公司整体运营效率、增强公
司的核心竞争实力,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系为公司经营活动提供可靠的现金流,为公司发展提供资金支持,不
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除上述项目外,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其他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止,本公司前次发行不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止,本公司尚未使用的前次募集资金余额(不含超募资金)为
募集资金净额(不含超募资金)的 12.76%;尚未投入承诺投资项目的前次募集资金(不含
超募资金)为 39,219.20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诺投资项目。
六、前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说明
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止,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
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不存在差异。
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止
编制单位: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92,775.31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35,811.67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00 2020年度:21,024.17(注1);2021年度:9,863.00;2022年1-3月:4,924.50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 用状态日期(或截
募集前承诺 募集后承诺 实际投资 募集前承诺投 募集后承诺 实际投资
序 号 承诺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项目 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止日项目完工程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金额 资金额 投资金额 金额
的差额(注2) 度)
合肥智慧物流基地一期建设 合肥智慧物流基地一期建
项目 设项目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不适用 8,156.00 8,156.00 不适用 8,156.00 8,156.00 - 不适用
暂未确定用途的超募资金 不适用 19,033.00 - 不适用 19,033.00 - 19,033.00 不适用
合 计 - - 65,586.31 92,775.31 35,811.67 65,586.31 92,775.31 35,811.67 56,963.64 -
注 1:2020 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包括前期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在募集资金到位后置换的金额 3,328.45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注 2: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止,尚未投入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 56,963.64 万元与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28,382.39 万元之间的差异,包括:
(1)转入公司银行一般户、基本户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为 30,850.00 万元;
(2)收到的利息收入扣除支付的手续费等费用支出后余额共计人民币 1,288.55 万元。
附件 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止
编制单位: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 截止日投资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
截止日累计实 是否达到预计
项目累计产 承诺效益
现效益 效益
序 号 项目名称 能利用率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1-3 月
合肥智慧物流基地一
期建设项目
注 1:承诺效益根据项目建设完成后第一年预计效益/当年度可实现效益月份数*2022 年 1-3 月可实现效益月份数。该项目建成后第一年实现收益为正
常达产年的 60%,第二年及以后为 100%。该项目建成正常达产后,预计可实现营业收入 14,219.16 万元/年,净利润 1,741.38 万元/年。该项目于 2022 年
注 2:合肥智慧物流基地一期建设项目尚处于建设期。该项目建成正常达产后,预计可实现营业收入 27,179.40 万元/年,净利润 3,009.87 万元/年。
注 3:深圳研发中心项目投入运行后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该项目有利于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效率、研发能力和技术水平,增强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