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创科技: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2-05-2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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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667     证券简称:必创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3
              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陶克非先生召集,会议通知已于 2022 年 5 月 18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六层第二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
司章程》,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的议案》
  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
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了相关的法定程序,有利于公司的持
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时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的相关公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的议案》
  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保证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时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的相关公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的议案》。
  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卓立汉光
(含下属控股子公司)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员工,均与卓立汉光(含
下属控股子公司)签署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包括一名中国台湾地区员工,不包
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且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中国
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
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
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情形;不
存在根据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
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激励对
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
不少于 10 日。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监事会对激励
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对公示情况的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时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备查文件
  《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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