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72 证券简称:科安达 公告编号:2022-037
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2 年 5 月 18 日召开的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可参与利润分配的总股本为 174,222,000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
回购股份总数 2,098,000 股), 公司本次现金分红共计 87,111,000 元。
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
=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金额=股权登
记日收盘价-0.4940505 元/股。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回购股份为基数,按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向全体股
东实施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5.00 元(含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不以
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可参与利润分配的总股本为 174,222,000 股(扣除公司
回购专用账户中的回购股份总数 2,098,000 股), 公司本次现金分红共计
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总额若因新增股份上
市、股权激励授予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发生变化,公司将维持每
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特别说明:请上
市公司根据自身是否属于深股通标的证券,确定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保留或删除该
类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
派4.5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
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
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
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
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5月2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5月30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2年5月2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2年5
月3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关于除权除息价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鉴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不参与 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公司本次
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即 87,111,000.00
元=174,222,000股×0.5元/股。
因公司已回购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
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
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应
以 0.4940505 元/股计算(每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
=87,111,000.00÷176,320,000=0.4940505 元/股)。
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
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
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4940505 元/股。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1006 号深圳国际创新中心 C 栋 14 楼
咨询联系人:郭泽珊
咨询电话:0755-86956831
传 真:0755-86956831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