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代码: 112994.SZ 149093.SZ 149488.SZ
债券简称: 19 山路 01 20 山路 01 21 山路 01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临时报告
发行人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 14677 号
受托管理人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签署日期:2022 年 5 月
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山东高速路桥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山东
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债券持有
人会议规则》、《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专业
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其它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
及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等,由公司债券受托管理
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证券所作的承诺
或声明。
一、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621 号核准,山东高速路桥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获准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
值总额不超过 10 亿元的公司债券。2019 年 11 月 13 日至 2019 年 11 月 14 日,
发行人成功发行“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
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19 山路 01”,债券代码“112994.SZ”),发
行规模 5 亿元,期限为 5 年期,附第 3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
回售选择权;2020 年 4 月 13 日至 2020 年 4 月 14 日,发行人成功发行“山东高
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债券简称“20 山路 01”,债券代码“149093.SZ”),发行规模 5 亿元,期限为 5 年
期,附第 3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截至目前,
“19
山路 01”、“20 山路 01”尚在存续期内。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309 号文同意注册,山东高速
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获准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20 亿元的
公司债券。2021 年 5 月 28 日至 2021 年 6 月 1 日,发行人成功发行“山东高速路
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
券简称“21 山路 01”,债券代码“149488.SZ”),发行规模 3 亿元,期限为 5 年期,
附第 3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截至目前,“21 山
路 01”尚在存续期内。
二、重大事项
(一)2021年度利润分配
根据《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发行
人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发行人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
下: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公司合并财务报表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34,918,344.83元。母公司2021年度实现净利
润697,944,556.47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69,794,455.65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实
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527,429,852.19元。公司可分配利润来源为权属子公司
分红。
按照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
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给广大股东
创造持续稳定的收益,与所有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依据《公司法》及《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根据公司2021年实际经营和盈利情况,公司拟定2021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如下:以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之日的总股本1,560,031,803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2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
利人民币195,003,975.38元(含税),占母公司2021年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的
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若公司因增发新股、股权激励行权等原
因导致股本总额发生变动,则以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东所对应的最新股本总额为
基数,按照现金分红总金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每股分红金额进行调整。
(二)更换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发行
人《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已经发行人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发行人会计师事务所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
中和”)变更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天职国际”),
具体情况如下:
鉴于信永中和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
性、客观性和公允性,同时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和审计需求,公司拟聘任天职
国际为2022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选举独立董事
根据《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发行
人《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已经发行人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举宿
玉海先生为发行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具体情况如下:
鉴于管清友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导致公司
独立董事人数少于《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公司董事会提名宿
玉海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宿玉海,男,1964年9月生,经济学博士,山东财经大学特聘教授,金融学
专业博士生导师,首届山东省金融高端人才。曾任山东财政学院金融学科首席教
授,历任山东财政学院金融教研室主任、科研处副处长、金融学院常务副院长、
山东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副院长、山东金融发展研究院院长等职。现任鲁商健康产
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山东益大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三、以上事项对发行人生产经营情况的影响分析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现金分红水平与
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无重大差异。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执业资格,
不存在被立案调查而影响发行人审计工作的情形。本次会计师事务所变更属于发
行人正常经营管理决策。
根据发行人反馈,上述独立董事的任命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相关
人员变动不影响公司董事会决议有效性。
上述公司利润分配、会计师事务所变动及独立董事的人事变动,均符合法律
规定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发行人的公司治理、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
能力无重大不利影响,不影响发行人的偿债能力及到期兑付能力。
四、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有关规定,中信证券作为“19
山路 01”、“20 山路 01”、“21 山路 01”的受托管理人,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报
告。
中信证券将持续跟踪发行人上述重大事项所产生的后续影响,并将严格按照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有关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
人职责。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临时报
告》之盖章页)
公
司
债券受托管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