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64 证券简称:盘龙药业 公告编号:2022-045
债券代码:127057 债券简称:盘龙转债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召开了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所持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红利 1.80 元(含税),2021 年度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可参与利润分配的总股本为 85,543,600.00 股。
考价计算如下: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 10 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
(含从二级市场回购的股份)×10 股=15,397,848.00 元÷86,670,000 股×10 股
=1.776606 元,即按公司总股本(含从二级市场回购的股份)折算的每股现金红
利为 0.1776606 元。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的前一日
收盘价-0.1776606 元/股(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
现将本次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方案为:公司 2021 年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
股本(扣除公司已回购股份)85,543,600.00 股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元(含税)。
若在分配方案公告披露之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
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
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
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
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620000 元;持
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
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
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
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
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8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上
市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的权利。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 年 5 月 30 日;
本次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为:2022 年 5 月 31 日。
五、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2 年 5 月 30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六、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2 年 5
月 31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西安市灞桥区现代纺织产业园灞柳二路 2801 号
咨询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岳怡娜
咨询电话:029-83338888-8832
传真电话:029-83592658
八、备查文件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