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60 证券简称:江苏雷利 公告编号:2022-035
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等情况
已获 2022 年 5 月 18 日召开的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决议内容详见公司 2022
年 5 月 18 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1 年年度股东
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2-033),权益分配方案为:公司以截至 2022 年 3 月
(含税),派发现金股利 116,696,847.60 元。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
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
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59,326,328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4.5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
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
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
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
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9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259,326,328 股,分红后总股本不变。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 年 5 月 31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 年 6 月 1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2 年 5 月 31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月 1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2 年 5 月 19 日至登记日:2022 年 5 月
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常州市武进区遥观镇钱家塘路 19 号公司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苏达
咨询电话:(0519)88369800
咨询传真:(0519)88369800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