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65 证券简称:大宏立 公告编号:2022-106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23 日召开
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2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2 年 6 月 8 日(星期三)召开公司 2022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2年5月2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以6票赞成,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
案》
准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6月8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6月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
年 6 月 8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 通 过 深 交 所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6月8日9:15-15:00。
召开。
公司股东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
方式,不能重复投票;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投票方
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如果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
效投票结果为准。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
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累积投票提案 提案 1、2、3 为等额选举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选举甘德宏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
选举 LI ZEQUAN 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甘德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选举王振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
选举何真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
选举何熙琼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监
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选举袁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
职工代表监事
选举高天银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非职工代表监事
过,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议案3已经公司第三届监
事 会 第 二 十 五 次 会议 审 议 通 过 。具 体 内 容 详 见公 司 同 日 披 露于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三届监事
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董事3名,独立董事3名,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
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
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
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不
包含5%;不包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
原件;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
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
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
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
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
股凭证原件。
(3)社会公众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及委托人帐
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5)异地股东可用邮件、信函方式登记,邮件、信函须于2022年6月6日前
送达至公司。
(6)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证券事务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
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028-88266821
传真:028-88266821
邮箱:dhljq@dhljq.com
邮编:610041
六、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附件1: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附件3:股东参会登记表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董事会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投票”。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
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
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
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
(如提案 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 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
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
(如提案 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 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
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选举监事
(如提案 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2 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2 位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
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本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三、通过本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本
所数字证书”或“本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
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规定时间内通过本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本人持有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股股份,兹全权委
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本人出席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就会议通知所列全部审议事项及可能纳入会议议程的临
时提案(如有)按其自己意思进行表决,该代理人的投票结果视为我方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累积投票提案 提案 1、2、3 为等额选举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选举甘德宏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
选举 LI ZEQUAN 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甘德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选举王振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
选举何真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
选举何熙琼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监
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选举袁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
职工代表监事
选举高天银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非职工代表监事
投票说明:
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
应地方填上“√”;在栏外划“√”或全部空白的,视为弃权;
位公章及法人代表签字;
委托人姓名/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本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3: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姓名/名称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姓名
股东证券账户开户证件号码
股东证券账号号码
股权登记日收市持股数量
是否本人参会 ?是 ?否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联系地址
注:
公司股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造成本人(单位)不能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所造成
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特此承诺。
内公司收到为准。
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