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93 股票简称:罗欣药业 公告编号:2022-045
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至 5%以下的
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公司原持股 5%以上股东 Ally Bridge Flagship LX(HK) Limited 保证向本公司
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以下简称“Ally Bridge”)持有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上市公司”)股份共计 73,184,395 股,占公司总股本 4.999995%,持股
比例下降至公司总股本的 5%以下,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
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 Ally Bridge 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获悉其于
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转让。本次权益变动后,Ally Bridge 持股比例由 5.210942%
下降至 4.999995%,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交易报告书(修订稿)》,根据相关约定,在重大资产置换、股份转让及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的整体交易方案完成后 Ally Bridge 持有上市公司 76,271,995 股,占上
市公司股份总数 1,434,142,507 股的 5.318300%。
交易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按照股权登记日 2020 年 3 月 24 日上市
公司总股本 370,513,617 股计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新增股份登记上市后,公司
股份总数增加至 1,445,985,238 股,Ally Bridge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76,271,995 股,
持股比例为 5.274742%。
份总数增加至 1,458,922,600 股,Ally Bridge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76,271,995 股,
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至 5.227967%。
市,公司股份总数 增加至 1,467,222,600 股, Ally Bridge 持有上市 公司股份
未达到考核要求以及部分激励对象离职等原因导致回购注销 3,266,680 股,公司
股份总数减少至 1,463,955,920 股,Ally Bridge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76,271,995 股,
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被动增加至 5.209993%。
象离职等原因导致回购注销 266,665 股,公司股份总数减少至 1,463,689,255 股,
Ally Bridge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76,271,995 股,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被动增加
至 5.210942%。
次会议、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 2020 年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注销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终止
股权激励计划涉及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4,766,655 股,目前正在办理相关回购注销
手 续。 本 次 股 权激 励 限 售 股 份 回 购注 销 完 成 后 ,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将 减 少 至
增加。
Ally Bridge 本次减持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大宗交易方式实
施,减持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来源于非公开发行,减持价格为 7.91 元/股,
减持比例 0.210946%,减持后持股比例首次低于 5%。具体减持情况如下:
减持价格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元/股) (股) (%)
Ally Bridge
Flagship 大宗交易 2022 年 5 月 20 日 7.91 3,087,600 0.210946
LX(HK) Limited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 占总股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本比例 本比例
(股) (股)
(%) (%)
合计持有股份 76,271,995 5.210942 73,184,395 4.999995
Ally Bridge
Flagship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1,512,613 1.469753 18,425,013 1.258806
LX(HK)
Limited
有限售条件股份 54,759,382 3.741189 54,759,382 3.741189
二、其他相关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
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
关规定。
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重大资产置换
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
(1)如果本人/本公司/本企业取得上市公司在本次重组中发行的股份时,对
本人/本公司/本企业用于认购上市公司在本次重组中发行股份的罗欣药业股份
(以下简称“标的股份”)持续拥有权益期间超过 12 个月,则自以持续拥有权
益期间超过 12 个月的标的股份认购取得的上市公司新发行的股份登记至本人/
本公司/本企业证券账户之日起 24 个月内,本人/本公司/本企业不以任何方式进
行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也不委托他
人管理上述股份。
(2)在本次重组完成后 6 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
价低于发行价,或者本次重组完成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上述股份
(含本人/本公司/本企业受让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及新发行的股份,下同)的锁
定期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若上述期间上市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转增股本或配
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前述本次重组的股份发行价以经除息、除权等因素调整
后的价格计算)。
(3)在上述锁定期届满时,如本人/本公司/本企业在《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及其补充协议(如有)项下的业绩补偿义务尚未履行完毕,则本人/本公司/本企
业通过本次重组所获得的上市公司新发行的股份参照《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分期解锁,具体分期解锁公式如下:一方解锁股
份的数量=(已履行完毕利润补偿义务的会计年度对应的承诺扣非归母净利润总
和/业绩承诺期内各年累计承诺扣非归母净利润总和)*本次发行该方获得的股份
总数-为履行利润补偿义务该方已补偿股份数量(如有)。
(4)在上述股份锁定期内,由于上市公司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增加的
股份,该等股份的锁定期与上述股份相同。
(5)如前述关于本次重组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锁定期承诺与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将根据中
国证监会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6)如违反上述声明和承诺,本人/本公司/本企业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