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云股份: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2-05-2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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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300097      证券简称:智云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5
          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洋路 126 号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师利全先生主
持。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5 月 19 日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2022 年 5 月 19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1 人,代表股份 66,072,741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22.898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42,221,465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14.6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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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23,851,27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17,628,737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6.109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17,512,837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6.0693%。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115,9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注:由于数据计算时需要四舍五入,计算的上述单个持股比例与比例之和
可能存在尾数差异。)
本次股东大会。
     二、会议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以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审
议: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6,040,04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05%;反对 32,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9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596,03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145%;反对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6,040,04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05%;反对 32,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9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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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596,03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145%;反对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6,040,04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05%;反对 32,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9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596,03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145%;反对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6,040,04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05%;反对 32,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9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596,03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145%;反对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6,040,04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05%;反对 32,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9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596,03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145%;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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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744,20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625%;反对 32,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7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244,70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049%;反对 32,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95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关联股东师利全先生、陈美玉女士、李超女士、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
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对该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6,040,04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05%;反对 32,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9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596,03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145%;反对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6,688,70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24%;反对 32,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7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244,70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049%;反对 3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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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95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关联股东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对该议
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6,040,04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05%;反对 32,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9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596,03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145%;反对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744,20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625%;反对 32,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7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244,70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049%;反对 32,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95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关联股东师利全先生、陈美玉女士、李超女士、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
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对该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注:由于数据计算时需要四舍五入,计算的上述单个持股比例与比例之和
可能存在尾数差异。)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沈琦雨、熊志豪律师进行了见证并出具
了法律意见:综上所述,信达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符合《公司法》
      《规则》
         《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亦符合
                        -5-
                              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
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会议形成的《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
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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