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468 公司简称:科美诊断
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三、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风险因素”相关的内容。
四、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五、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集团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六、 公司负责人李临、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燕玲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进声明:
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七、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定如下:
以2021年度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0元(
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68,170,000元(含税),占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归属公司股东
净利润的47.75%。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上述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八、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所涉及的公司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
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十、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十一、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十二、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载有公司法定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
务报表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文本
经公司负责人签名和公司盖章的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文本原件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
原稿
第一节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科美诊断、公司 指 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科美博阳诊断技术(上海)有限公司(曾用名:博阳生物科
科美博阳 指
技(上海)有限公司)
索昕生物 指 上海索昕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苏州科美 指 科美诊断技术(苏州)有限公司
宁波英维力 指 宁波保税区英维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宁波科倍奥 指 宁波保税区科倍奥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宁波科信义 指 宁波保税区科信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宁波科德孚 指 宁波保税区科德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横琴君联 指 横琴君联致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君联资本 指 君联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LOYAL CLASS 指 LOYAL CLASS LIMITED (中文企业名称:敦信有限公司)
华兴资本 指 China Renaissance Holdings Limited
上海沛禧 指 上海沛禧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HJ CAPITAL 指 HJ CAPITAL 2 LTD
平安置业 指 深圳市平安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平安鼎创股权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
平盛安康 指
平盛安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中金康瑞 指 中金康瑞壹期(宁波)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嘉兴申贸叁号 指 嘉兴申贸叁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Triton Device 指 Triton Device HK Limited
杭州创乾 指 杭州创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华灏投资 指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华灏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Colorful Stones 指 Colorful Stones Limited
WEALTH HORIZON 指 WEALTH HORIZON INVESTMENTS LIMITED
嘉兴凯实 指 嘉兴凯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应用光激化学发光原理开发的化学发光产品,LiCA® 系
LiCA® 系列产品 指
公司注册商标
Chemclin 系列产品,公司应用酶促化学发光原理开发的化学
CC 系列产品 指
发光产品,Chemclin®系公司注册商标
是指根据欧盟《体外诊断医疗器械指令 98/79/EC》相关要求
CE 认证 指
完成产品备案/注册申请
成都爱兴 指 成都爱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指 《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保荐人、保荐机构 指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信永中和 指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报告期、报告期内 指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期间
报告期期末 指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应用能够在激发光激发下释放高能活性氧的感光物质与能够
光激化学发光 指 接受高能活性氧释放光信号的发光物质作为化学发光的标记
物,感光物质与发光物质在免疫反应下结合,相互距离拉近
至 200nm 以内,感光物质在激发光下释放高能活性氧,发光
物质与高能活性氧反应后发出光信号,进而检测标记物的一
种化学发光技术
利用酶作为标记物,酶催化发光底物产生光信号的化学发光
酶促化学发光 指
技术
利用吖啶酯或易鲁米诺等作为标记物,在含有过氧化氢的强
直接化学发光 指
碱激发液的作用下发出光信号的化学发光技术
利用三联吡啶钌作为标记物,其与三丙胺在电极表面发生氧
电化学发光 指
化还原反应,发出光信号的化学发光技术
与相应疾病密切相关的,能够用以标识疾病特异性特征的活
标志物 指
性物质
用以标记免疫反应形成的抗原抗体复合物,并在一定状态下
标记物 指
能够发出信号(或刺激其他物质发出信号)的物质
底物、反应底物 指 在化学发光中,与标记物发生反应的物质
固相、固相载体 指 捕获抗原抗体反应后形成的抗原抗体结合复合物的载体
通过物理吸附或化学偶联等方法将抗原或抗体分子包被在纳
包被 指
米微粒或其他固相上
直径在纳米和微米尺度范围的球型粒子。本年报中特指光激
纳米微球 指 化学发光反应过程使用的感光微球和发光微球,微粒直径约
为 200nm
感光微球 指 在特定光激发下能够产生单线态氧的纳米级微粒
发光微球 指 在单线态氧激发下能够发出光信号的纳米级微粒
单线态氧、高能活性氧 指 激发态的氧分子
灵敏度 指 试剂所能可靠检测标记物的最低含量(浓度)
精密度 指 同一个样本每次检测的变异程度
准确度 指 多次重复测量所得量值的平均值与参考量值间的一致程度
通量 指 单位时间内检测次数
线性范围 指 发光信号与标记物浓度范围之间的关系
敏感性 指 在以金标准判断患病(阳性)人群中,检测出阳性的几率
特异性 指 在以金标准判断无病(阴性)人群中,检测出阴性的几率
假阳性 指 在以金标准判断无病(阴性)人群中,检测出为阳性的几率
假阴性 指 在以金标准判断有病(阳性)人群中,检测出为阴性的几率
HAV、甲肝病毒 指 甲型肝炎病毒
HBV、乙肝病毒 指 乙型肝炎病毒
HCV、丙肝病毒 指 丙型肝炎病毒
HIV、艾滋病病毒 指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
TP 指 梅毒螺旋体
Ab 指 抗体
Ag 指 抗原
免疫球蛋白 G,是血清免疫蛋白的一种,能够与相应的抗原
IgG 指
发生特异性结合的抗体
免疫球蛋白 M,是血清免疫蛋白的一种,能够与相应的抗原
IgM 指
发生特异性结合的抗体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的中文名称 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科美诊断
公司的外文名称 Chemclin Diagnostics Co., 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Chemclin Diagnostics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李临
北京市海淀区永丰基地丰贤中路7号北科现代制造园孵化楼一
公司注册地址
层、六层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无
北京市海淀区永丰基地丰贤中路7号北科现代制造园孵化楼一
公司办公地址
层、六层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100094
公司网址 http://www.chemclin.com/
电子信箱 ir@chemclin.com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黄燕玲 李诗阳
北京市海淀区永丰基地丰贤中路7号北科 北京市海淀区永丰基地丰贤中路7号北
联系地址
现代制造园孵化楼 科现代制造园孵化楼
电话 010-58717511 010-58717511
传真 010-58717501 010-58717501
电子信箱 ir@chemclin.com ir@chemclin.com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上 海 证 券 报》(www.cnstock.com)
《中 国 证 券 报》(www.cs.com.cn)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证券时报》(www.stcn.com)
《证 券 日 报》(www.zqrb.cn)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 www.sse.com.cn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公司证券事务部
四、公司股票/存托凭证简况
(一)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及板块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科美诊断 688468 不适用
(二)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其他相关资料
名称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司聘请的会计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师事务所(境内)
签字会计师姓名 梁晓燕、朱圣烽
名称 中信证券股份有公司
报告期内履行持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
办公地址
续督导职责的保 场(二期)北座
荐机构 签字的保荐代表人姓名 邵才捷、焦延延
持续督导的期间 2021 年 4 月 9 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
六、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比上年同期
主要会计数据 2021年 2020年 2019年
增减(%)
营业收入 470,774,575.26 418,200,080.02 12.57 454,666,503.3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124,991,122.27 102,311,990.35 22.17 125,918,216.71
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
本期末比上年同
期末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资产
总资产 1,430,906,695.48 1,006,822,552.60 42.12 993,392,183.29
(二)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2021年 2020年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2019年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7 0.33 12.12 0.3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7 0.33 12.12 0.3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
股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2.70 13.74 减少1.04个百分点 16.7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
均净资产收益率(%)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27,867.27 万元,同比增长 44.10%;总资产 143,090.67 万元,
同比增长 42.12%,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收到募集资金所致。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2021 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1-3 月份) (4-6 月份) (7-9 月份) (10-12 月份)
营业收入 120,215,653.37 116,712,387.72 118,535,231.69 115,311,302.48
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后的净
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2021 年金额 附注(如适用) 2020 年金额 2019 年金额
第十节七、73 及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644,081.94 -342,456.81 -979,152.58
七、75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
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
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
第十节七、67 及
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 8,828,906.92 10,632,017.42 8,382,473.63
七、74
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
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
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
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
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
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
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
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
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
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
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
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
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
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
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
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
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
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
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
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
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
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
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
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
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
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
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
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
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
外收入和支出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
的损益项目
减:所得税影响额 3,212,782.86 3,123,357.19 2,590,762.19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税后)
合计 17,766,098.90 14,708,030.13 14,675,018.46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当期利润的影响
项目名称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当期变动
金额
交易性金融资产 328,573,435.62 613,000,000.00 284,426,564.38 12,603,103.67
合计 328,573,435.62 613,000,000.00 284,426,564.38 12,603,103.67
十一、非企业会计准则业绩指标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龄化带来的医疗行业降费增效趋势,通过自身技术和产品发展,为降低社会医疗成本做出积极贡
献。公司响应政府号召,发扬实干精神,以技术和产品创新,着力解决制约本行业发展的“卡脖
子”技术问题,打造“专精特新”高新科技企业。
公司管理层和全体员工在董事会的领导下继续秉承“以客户为中心、以人才为主体、以创新
为动力、以结果为导向”的价值观和经营方针,聚焦客户的核心需求,依托新一代光激化学发光
LiCA®平台,以技术创新赶超国际一线品牌同类产品,有望打破化学发光诊断市场由国外厂商长
期垄断的市场格局,为临床提供具有卓越性价比的化学发光产品,同时也为我国卫生总费用的降
费增效贡献力量。公司 LiCA®甲状腺激素,绒毛膜促性腺激素、孕酮、以及心肌肌钙蛋白 I 等多
项产品,经国内多家著名三甲医院验证评价,性能比肩甚至超越国际一线品牌,相关论文已在众
多国际著名学术期刊发表(详见本节“三、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核心竞争力分析之部
分已公开发表的研究成果”)。
公司在 2021 年多措并举布局 LiCA®上下游相关技术储备,核心产品上游生物和化学原料全
面自产化;同时,公司完成了苏州生产基地的相关规划,生产规模有望进一步提升,并且通过推
出自主研发的全自动光激化学发光 LiCA® Smart 快速积累仪器研发经验。此外,为适应未来网络
数字化趋势,公司设立了数字化系统部,为公司产品运营的网络化,数字化和智能化打下基础。
公司将持续聚焦因技术开发难度高而未被满足的医疗需求,聚焦常见病和多发病,聚焦技术
创新,围绕核心技术开发具有竞争力的产品,实现对进口品牌技术和产品的超越,加速进口替代,
以技术力、产品力、成本优势打造增长引擎,引领公司业务快速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克服疫情等不利因素对市场的不利影响,实现销售收入 47,077.46 万元,同比
增长 12.5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4,275.72 万元,同比增长 21.99%,2021 年业绩增长
主要来源于 LiCA®试剂销量的持续增长。
(一)坚持以卓越的产品性价比获得高价值客户,安徽集采进口替代取得新的进展
安徽省化学发光集中采购 2021 年 11 月正式落地,科美诊断全资子公司科美博阳作为安徽省
化学发光传染病产品主要厂商积极参与,成功入围化学发光传染病五项;并在入围后同步参与其
他集采项目在安徽省的集中采购。作为国家医疗控费的重要措施,集采已经在各个医疗细分领域
内逐步实施,且已对优质国内厂商实现进口替代产生了积极影响。公司在集采政策出台后,迅速
采取行动,在相关医院开展与被替换的进口产品的临床验证工作,并获得了检验科和临床医生的
一致认可,在政策落地后较短时间内替换了十余家省内大中型医院进口品牌产品。安徽省集中采
购的顺利推行也标志着行业内的进口替代趋势持续加速。科美诊断作为兼具技术、产品和成本优
势的国内厂商有望抢占更大市场份额。
(二)持续研发投入,强化自有知识产权技术储备,为进口替代做好扎实准备
报告期内,公司以新一代免疫诊断平台的 LiCA®技术为核心,在进一步拓宽传统优势传染病
检测产品护城河的同时,加强对抗原和抗体技术、纳米微球技术和高难度的小分子定量免疫分析
技术和配套全自动仪器的研发投入,使包括甲状腺激素、生殖内分泌激素,以及肿瘤标志物在内
相关产品性能达到甚至超越进口水平。试剂方面,核心产品涉及的抗原、抗体和化学微粒原料已
基本完成自产化和国产化。基本解决了核心基础材料、核心生物原料和核心技术的“卡脖子”的
问题。仪器方面,以 LiCA® Smart 仪器的成功上市为契机,大幅度提升了仪器的自主开发能力。
公司基于以上研发及技术相关投入,成功建立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技术护城河。覆盖试剂、仪
器、基础材料、生物原料在内的体外诊断全产业链核心技术体系,全面进化为“专精特新”高科
技产业体外诊断平台型公司。
依照“进口替代”总体战略,公司在市场端积极布局甲状腺激素、生殖内分泌激素和肿瘤标
志物等常见疾病组和产品组合,并以每个细分市场(产品组或疾病组)的国际领导者为目标,强
化产品性能,赶超进口品牌。此外,公司以试剂、仪器、原材料为轴心,夯实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积极筹备和布局海外市场;并通过积极参与行业标准制定等多种渠道,稳步推进公司“进口替代”
的长期战略。
康,肿瘤标志物,风湿免疫、过敏原检测等临床常用项目,具体如下:
序号 研发产品适用疾病类型 新获产品证 审评阶段 临床阶段
合计 12 15 7
年上半年成功上市,作为国内首款符合《急诊检验能力建设与规范中国专家共识》(2020 版)的
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器,LiCA® Smart 在具备均相、纳米、光激发等 LiCA®技术优势的同
时,因其检测菜单丰富、仪器体积小、检测通量高、可随机检测等优点,能够很好地满足大型医
院急诊免疫检测和中小型医院的常规临床免疫诊断需求,具备国内外领先水平。目前 LiCA® Smart
已经根据临床需求开发了包括心脏标志物、术前传染病、急腹症性腺项目、炎症标志物、甲亢危
象甲功项目的检测等一系列检测产品。
潜力,在原材料方面加大技术储备和积累,通过优化蛋白结构设计及蛋白纯化技术开发出更适合
液相反应的抗原抗体原料,进一步提升 LiCA® 产品性能。为进口取代打下关键物质和技术基础。
利 8 项、境内外观设计专利 11 项;境外发明专利(韩国、日本)2 项、境外外观设计专利(美国)
的创新能力。
项、生殖内分泌激素 8 项、肿瘤标志物 6 项、心脏标志物 4 项、代谢 2 项、炎症 2 项、流感 2
项、新冠病毒检测抗体 4 项。为产品向海外市场的拓展打下基础。
断敏感性和特异性、预测值”和“梅毒螺旋体抗体检测试剂盒(发光免疫分析法)”两项行业标
准的起草。展现公司在诊断领域的技术实力和行业地位。
协调一致性方案及相关研究》标准化方案。积极参加国际标准建立。
(三)打造新增长引擎,加强市场推广,推进公司新产品快速增长
作为国内传染病化学发光检测领域的领先企业,报告期内,公司在继续深挖传染病产品护城
河的基础上持续加码非传染病新产品的研发投入和市场推广,打造新且强劲的增长引擎;公司
LiCA®产品线在 2021 年增长 17.76%,其中以甲状腺激素,肿瘤标志物、性激素及心肌标志物为代
表的新产品系列增长 57.30%。这些系列化和高性能的新产品,有望与公司传统优势项目一道,发
挥“飞轮效应”,推进公司“进口替代”的长期战略,助力公司成为行业技术和市场的领导者。
(四)聚焦关键领域,打造高性能进口产品,加速进口替代
目前我国化学发光市场中,以雅培、罗氏、贝克曼及西门子为代表的欧美体外诊断巨头占据
了约 80%的市场份额。报告期内,公司集中力量对一系列欧美进口厂商占据市场主导地位的免疫
诊断产品进行技术攻关,充分挖掘 LiCA® 技术的 纳米、均相、激光激发等优点,完成对进口品
牌技术和产品性能的超越。
报告期内,公司和国内知名三甲医院及研究机构的多系统多中心进行临床验证,数据显示公
司部分产品性能比肩甚至超越国际同行业领导者。
公司 LiCA® TSH 的定量检出能力达到国际公认最高水平(第四代),超过国际一线品牌同类
产品。经国内领先教学医院临床验证,LiCA® TSH 比进口的第三代试剂提前 6-8 周反映治疗动态
恢复曲线,对严重甲亢和甲状腺癌病人的疗效评估、治疗方案调整具有重大意义。
公司 LiCA® hs-cTnI 检出率达到国际公认的最高水平(第三代高敏感方法),经过在北京大
学某大型综合三甲医院临床验证,性能表现良好,可超越同行业国际一线品牌。提高 hs-cTnI 的检
出率对于微小心肌损伤的早期发现、急性心梗的早期诊断、急性心梗病人的抢救、临床治疗决策
与预后评估的优化,均具有非常重要的临床意义。
目前市场上已有药物能够治疗丙型肝炎病毒感染的患者,因此丙型肝炎病毒抗体(Anti-HCV)
的检查至关重要,其可对 HCV 的感染做到早发现早治疗,对控制丙肝传播具有重要的意义。经北
®
京大学第三医院、北京大学肝病研究所的联合研究认证,LiCA Anti-HCV 的性能已超越国际一线
品牌,为临床实验室筛查 HCV 感染提供了一种灵敏度高、特异性强、快速可靠的试剂。
(五)科创板上市、登陆资本市场
了崭新的发展阶段。公司将以本次首发上市为契机,对接资本市场的相关资源;继续加大对技术
和产品研发的投入力度;不断加深和拓宽技术护城河;持续完善和创新产品;积累核心技术;并
持续拓宽赛道;巩固和提升公司的行业市场份额;保持和加强公司在体外诊断行业的技术和市场
领导地位。为员工和广大股东持续创造价值;将公司打造成中国体外诊断产业的长期领导者和模
范上市公司。
二、 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及研发情况说明
(一) 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公司是一家主要从事临床免疫化学发光诊断检测试剂和仪器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
企业。公司产品为基于光激化学发光法的 LiCA®系列诊断试剂和基于酶促化学发光法的 CC 系列
诊断试剂及仪器,主要应用于传染病(如乙肝、丙肝、艾滋病、梅毒、甲肝、戊肝等)标志物、
肿瘤标志物、甲状腺激素、生殖内分泌激素、心脏标志物及炎症等的检测。
光激化学发光是一种利用抗原-抗体间特异性结合形成感光微球与发光微球相互接近的连接
结构,进而实现单线态氧的传递,诱导光激发化学发光过程的“免分离”均相免疫分析方法,具
有纳米、免洗、光激发等技术特点,创造性地解决了非均相免疫分析方法需要多步骤清洗可能引
起的检测误差等问题。公司经过多年的研发积累、发展和创新,已在国内率先建立了拥有自主知
识产权的光激化学发光技术平台,并开发形成 LiCA®系列产品。酶促化学发光是利用酶作为标记
物,并通过酶催化发光底物产生光信号的化学发光技术,公司在国内较早从事酶促化学发光研究
并开发形成 CC 系列产品。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子公司共拥有 189 项国内医疗器械注册证书,其中 LiCA®
系列试剂产品注册证 62 项,CC 系列试剂产品注册证 58 项,其它(主要为生化试剂)产品注册证
志物及炎症等领域,基本覆盖了国内化学发光检测临床使用量较大的主要检测项目。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主要产品及配套的检测仪器如下:
项目 LiCA® 系列 CC 系列
技术原理 光激化学发光 酶促化学发光
主要优势 纳米、免清洗、光激发、检测性能优异、检测通量高 可大批量快速检
测
主要 型号 LiCA® LiCA® LiCA® LiCA® AT 5000 CC 1500
配套 500 800 Smart
仪器 样例
主要 最高 500T/ 最高 600T/ 200T/小时, 单模块 500T/小时, 四针加样,380T/
性能 小时,一次 小时,一次 急 诊 项 目 最多可支持 4 个模 小时,一次可加
可加载 198 可加载 200 15 分 钟 出 块联机 载 240 个样本
个样本,样 个样本,试 结果
本、耗材、 剂智能管
试剂可随 理
时添加
主要应 大中型医 大中型医 急诊、中 大中型医院、体检 大中型医院、体
用市场 院、体检 院、体检 小型医院 中心等 检中心等
中心等 中心等 等
取证
时间
用于乙肝、丙肝、艾滋病、梅毒等标志物检测,拥有 16 项产 16 项产品注册
传染病
品注册证 证
肿瘤标 用于甲胎蛋白、癌胚抗原等肿瘤标志物检测,拥有 18 项产品 15 项产品注册
试剂
志物 注册证 证
甲状腺
用于促甲状腺素等甲状腺激素检测,拥有 9 项产品注册证 8 项产品注册证
激素
项目 LiCA® 系列 CC 系列
生殖内
用于 ?-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等生殖内分泌激素,拥有 9 项产
分泌激 8 项产品注册证
品注册证
素
炎症和 用于白介素 6、降钙素原等炎症标志物检测和用于肌红蛋白、 -
心脏标 氨基末端脑利钠肽前体等心脏标志物检测,拥有 7 项产品注
志物 册证
糖尿病 用于胰岛素等糖尿病标志物检测,拥有 2 项产品注册证 6 项产品注册证
用于抗环瓜氨酸肽抗体(Anti-CCP)检测,拥有 1 项产品注 -
类风湿
册证
肝纤维 -
化
骨代谢 - 1 项产品注册证
注:LiCA® 500 和 LiCA® 800 两款由公司与嘉兴凯实合作研发,嘉兴凯实持有该两款产品的
注册证并为公司独家生产,公司拥有(或被授权使用)该两款仪器的主要相关专利等知识产权;
LiCA® Smart 已于 2020 年 5 月 25 日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编号:京械注准 20202220213),持证
人为科美诊断,LiCA® AT 5000 正在开发中。
(二) 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生产体外诊断试剂所需要的主要物料包括生物活性原料(如抗原、抗体、酶等)、微孔
板等辅助材料、内外包装材料等,生产体外诊断仪器主要采购的物料包括机加工件、钣金件、工
控机等各类标准件和外包装材料等。
公司建立了《供应商审核管理规程》等供应商管理制度,对供应商进行审核和评价。公司供
管部、质管部等各相关部门协同合作,形成对供应商的立体审核与评价机制。
公司制定了采购管理制度,采购管理体系覆盖采购申请、供应商选择与询价、签订采购合同、
执行采购、物料检验及入库、发票及付款等各个流程。
公司生产实行“以销定产、适量备货”的方式,生产部门根据销售部门提供的销售计划并结
合安全库存标准制定年度生产计划及月度生产计划。相关生产人员根据生产计划做物料准备,生
产流程按照生产工艺及操作规范进行,关键工序后均设置检验环节,检验通过后方可转入下道工
序,产成品经检验合格后方可转入成品库。
公司注重生产质量控制,所有生产活动均基于《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附录体外诊断试
剂》《EN ISO13845:2016 医疗器械质量体系》《体外诊断试剂指令 98/79/EC》的质量管理体系。
公司 97%以上的销售收入采用经销模式,直销的主要对象为独立医学实验室等。
经销模式下,公司通过经销商向终端医院销售产品。公司制定了严格的《经销商管理制度》,
对经销商的资质、授信等方面做出了具体规定。公司通过提供培训、技术支持等方式为经销商提
供支持,以促进公司业务的持续增长。
(三) 所处行业情况
(1)、体外诊断行业发展概况
体外诊断是指在人体之外,通过对人体的血液等组织及分泌物进行检测,获取临床诊断信息
的产品和服务。体外诊断能够便捷、低成本、低伤害的为医护人员提供精确、早期的临床诊断信
息,为疾病发现、治疗、监测提供有效依据,并能大大节省医疗费用,已成为医疗决策的重要依
据。目前,体外诊断行业已成为全球医疗领域发展较快、市场规模最大的细分行业之一。
①全球体外诊断行业发展情况
根据 Evaluate MedTech 的数据,2020 年全球医疗器械销售总额为 4,935 亿美元,其中体外诊
断市场销售规模约为 834 亿美元,约占全球医疗器械市场销售总额的 17%,已成为全球医疗器械
行业最大的细分行业。
预计 2020 年到 2025 年全球体外诊断市场将以 5%的复合增长率平稳增长,
到 2025 年预计市场规模将达到约 962 亿美元。全球较高的人口基数、人口老龄化程度提高以及新
兴国家市场的需求也推动着体外诊断市场持续稳定的发展。
②中国体外诊断行业发展情况
随着健康需求的不断增加,我国医疗器械市场继续保持快速增长,根据 Evaluate MedTech 的
数据,2020 年中国医疗器械市场规模约 7,721 亿元,同比增长 21.76%。其中体外诊断市场规模约
为 890 亿元,同比增长 24.30%。
随着我国体外诊断市场对检测准确度和精密度等性能的要求不断提高和我国体外诊断技术水
平的不断进步,国内体外诊断市场的主导方向已经逐渐从生化诊断向免疫诊断和分子诊断领域转
移,其中免疫诊断已成为我国体外诊断市场中占比最大的细分领域,占据 36%的市场份额。
(2)、行业发展趋势
①国产化学发光产品逐步实现进口替代
随着技术的不断发展和进步,我国中低端免疫诊断领域已取得较好的国产化成果,但目前我
国化学发光市场中,由于化学发光免疫分析技术门槛高、研发难度大,以雅培、罗氏、贝克曼及
西门子为代表的欧美体外诊断巨头占据了约 80%的市场份额。
受益于医疗消费水平的提高、医疗体制改革的推动、国家产业政策的扶持等因素,我国一批
实力较强的本土化学发光诊断企业相继涌现,在产品的质量水平和价格方面日益具备和国际品牌
竞争的实力。未来我国在化学发光领域必将有所变革,有望逐步实现高端免疫诊断领域的进口替
代。
②传染病和肿瘤仍将是化学发光的主要应用领域
化学发光应用领域中传染病检测市场规模最大,是化学发光应用最广泛的疾病领域。以市场
规模计算,传染病检测约占化学发光检测市场的 40%。我国是传染病高发国家,病毒性肝炎等传
染病患者数量庞大,传染病发病人数和发病率仍持续增长。
肿瘤检测增速较快,增长潜力较大。以市场规模计算,肿瘤标志物检测约占化学发光检测市
场的 25%。受人口老龄化、环境污染等因素影响,我国肿瘤疾病的发病率逐年提升。根据 2019 年
《柳叶刀》发表的《1990-2017 年中国及其各省的死亡率、发病率和危险因素:2017 年全球疾病
负担研究的一个系统分析》,我国致死率最高的十大疾病中有 3 种疾病为癌症。与此同时,近年
来我国城市及农村的恶性肿瘤猝死率也在不断提升。肿瘤标志物的检测对于肿瘤的早期诊断和治
疗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未来肿瘤检测的市场规模有望进一步扩大,并将推动化学发光市场
的进一步增长。
③对化学发光产品检测性能的要求越来越高
化学发光已成为我国免疫诊断领域的主流方法,被越来越多的应用于传染病、甲状腺激素、
肿瘤标志物、生殖内分泌激素、炎症和心脏标志物等疾病标志物的检测。目前,无论是从实现中
高端市场进口产品替代还是提升基层市场检测技术和质量的角度,都对化学发光产品的检测性能
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除此之外,随着国产化学发光产品技术水平和检测质量的不断提升,化
学发光诊断的自动化程度、操作简易程度、检测效率、可延展性,以及仪器与试剂的互补性也将
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
(3)、主要技术门槛
体外诊断是一项涉及多学科交叉的行业,行业技术门槛高,且与患者疾病诊疗息息相关,行
业新技术的应用需要经历长周期的技术研究、临床验证和市场培育。
公司光激化学发光检测技术在检测准确度、灵敏度、精密度等方面具有良好表现,部分产品
的检测性能已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公司多年以来始终对光激化学发光进行深入的探索,经过多
年的研发积累、发展和创新,已建立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光激化学发光技术平台,近年来公司
LiCA®系列产品不断丰富,得到市场的认可。
①公司具备 LiCA®系列产品技术开发能力
光激化学发光技术具有纳米、免洗、光激发等优势,创造性的解决了非均相化学发光中因清
洗分离而带来的误差、结构复杂等问题。基于光激化学发光的技术原理,公司经过多年的研发积
累、发展和创新,已建立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光激化学发光技术平台,并围绕该核心技术平台涉
及的原材料、试剂、仪器等关键环节形成了纳米微球精细化修饰技术和光激化学发光分析技术等
核心专利技术。
②公司建立了健全高效的研发体系
公司拥有一支多学科、多层次、结构合理的研发团队,专业涉及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化
学工程与工艺、预防医学、遗传学、病毒学、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软件工程等各专业领域,核
心技术人员拥有深厚的理论研究功底和丰富的产业经验。
③公司具备深厚的研发积累和突出的科技创新能力
公司高度重视研发创新工作,历年来投入大量资源进行研发工作,具有较强的技术实力和创
新能力,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取得 189 项国内医疗器械注册证,境内外授权专利 144
项,其中发明专利 47 项。
公司持续不断的研发积累获得社会和业界的广泛认可,
“基于光激化学发光技术的临床免疫检
测系统成果转化”获评 2019 年中关村示范区重大高精尖成果产业化项目,子公司科美博阳获评上
海市企事业专利工作示范企业、上海市科技小巨人、浦东新区重点优势企业、浦东新区研发机构。
科美诊断荣获北京市 2021 年度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称号。
公司是国内首个基于“活性氧途径均相化学发光”研究开发化学发光技术并实现产业化的企业,
经过多年研发探索,建立了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光激化学发光技术平台,开发形成 LiCA®系列试
剂产品 62 项,覆盖传染病、肿瘤标志物、甲状腺激素、生殖内分泌激素、心脏标志物和炎症等领
域内的临床常用检测项目,检测项目丰富度已接近雅培、西门子、贝克曼等进口品牌。LiCA®系列
产品在检测灵敏度、精密度和特异性等方面均有优异表现,部分产品的检测性能已经达到甚至优
于国际一线品牌。LiCA®系列仪器具备操作流程简便、检测通量高等特点,LiCA® 800 仪器单机最
高检测速度能够达到 600T/h,远超国际一线品牌,LiCA® Smart 能够更好满足急诊、中小型医院
的临床诊断需求,多元化的仪器型号将进一步提升公司新客户开拓的能力。
公司是国内传染病化学发光检测领域的领先企业,传染病检测项目齐全,检测试剂性能优异,
市场竞争力强,在国内传染病检测领域拥有举足轻重的影响力。传染病检测是国内化学发光市场
中占比最高的细分领域,其对检测准确度要求较高,该市场长期以来由国际一线品牌垄断。公司
HIV 检测试剂、梅毒检测试剂在全国同类检测试剂临床评估中敏感性和特异性均达到较高水平。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地坛医院等三甲医院的研究人员应用公司 LiCA®传染
病系列部分产品与国际一线品牌产品的临床大样本对比研究显示,公司 LiCA®传染病系列部分产
品的检测性能优异,甚至优于国际一线品牌。
在中国,随着人口结构老龄化、居民生活品质的改善以及健康意识的增强,近年来体外诊断
行业发展迅速。《中国医疗器械蓝皮书(2020 版)》中的数据显示,2020 年我国体外诊断市场规
模约为 890 亿元,同比增长 24.30%。免疫诊断是我国体外诊断市场中规模最大的细分领域,2020
年市场规模达 321 亿元,占据 36%以上的市场份额。化学发光因灵敏度高、线性范围宽、简便快
速、临床应用范围广,已成为免疫诊断领域的主流先进技术,在发达国家化学发光已占免疫诊断
市场的 90%以上。在国内市场,化学发光已替代酶联免疫成为主流的免疫诊断方法,市场规模已
达免疫诊断总市场的 70%以上。
由于化学发光对于试剂和仪器的性能要求非常高,技术门槛较高,研发难度大。以罗氏、雅
培、西门子、贝克曼为代表的进口厂商进入体外诊断和化学发光行业较早,拥有丰富而成熟的技
术积淀,产品性能和仪器稳定性上均具有较好表现。目前我国化学发光市场中,以罗氏、雅培、
贝克曼及西门子为代表的体外诊断巨头占据了约 80%的市场份额,进口替代空间较大。
近年来,医改政策、支持采购国产设备等政策为国内体外诊断企业进口替代提供了重要的战
略机遇期。医保控费的推行使得三级医院在注重检验质量的同时更加注重成本控制。此外,近年
来浙江、安徽、山东、福建、四川、湖北等省也纷纷出台相关规定限制进口医疗器械采购,鼓励
采购国产产品。上述政策为国产优质体外诊断产品逐渐赢得进口替代机会,加速了进口替代进程。
未来随着国内优势企业技术的突破和国外先进技术的引入,国家鼓励创新政策支持,我国在
化学发光领域必将进一步突破,有望逐步实现高端免疫诊断领域的进口替代。
(四) 核心技术与研发进展
基于产品和应用平台,公司核心技术包括光激化学发光及应用技术、酶促化学发光及应用技
术、标志物检测技术三类。公司核心技术的先进性突出表现在光激化学发光及应用技术和标志物
检测技术。
(1)光激化学发光及应用技术
光激化学发光法作为一种新型化学发光免疫分析方法,已逐渐被临床和实验室接受并得到一
定程度的应用。与电化学发光、直接化学发光、酶促化学发光等采用磁微粒(具有磁性,微米级
直径)作为固相载体的非均相化学发光免疫法不同,光激化学发光运用发光微球与感光微球分别
共价交联抗原/抗体。感光微球含有感光物质,其在特定波长的激光激发下,能够转化周围氧分子
为单线态氧(高能活性氧),单线态氧在水中的扩散范围为 200nm 以内;发光微球含有发光物质,
能够在单线态氧激发下发出光信号。两种微球借助抗原-抗体间结合,距离降至 200nm 以内,进而
可以实现单线态氧的传递,诱导光激发化学发光过程的“免分离”免疫分析方法。
基于光激化学发光的技术原理,公司经过多年的研发积累、发展和创新,已建立拥有自主知
识产权的光激化学发光技术平台,并围绕该核心技术平台涉及的关键技术形成了纳米微球精细化
修饰技术、光激化学发光分析技术等核心专利技术,技术水平达到国际领先水平。
光激化学发光作为新型化学发光技术,具有纳米、均相、光激发的技术特点,创造性的解决
了其他化学发光方法在反应过程中需要多次清洗分离并可能引起检测误差的问题。
(2)酶促化学发光
公司是国内较早从事酶促化学发光研究和产品开发的企业,基于酶促化学发光的技术原理,
建立了酶促化学发光技术平台,并开发形成 CC 系列产品。
(3)标志物检测技术
公司除研究和开发针对酶促化学发光技术平台和光激化学发光技术平台的试剂所需的包被及
标记技术以外,还在标志物检测层面,尤其是传染病标志物的检测方面研究和开发形成了标志物
检测的领先核心技术。
传染病检测技术中的“新一代 HIV 抗原/抗体检测技术”、“HCV 抗原抗体联合检测技术”为
公司具有领先地位的标志物检测技术典型代表,该两项核心技术特点具体如下:
技术
核心技术 技术描述 技术来源
类别
该技术能够同时检测 HIV 抗原和抗体,同时,能
新一代 HIV 抗原/ 够区分阳性信号来自抗原,还是来自抗体;如果
自主研发
抗体检测技术 仅有抗原信号阳性,说明该病人为 HIV 病毒感染
标 志物检 的早期窗口期病人,为临床处理提供有效依据。
测技术 能够同时检测 HCV 抗体和核心抗原,且能够区分
HCV 抗原抗体联合 阳性信号来自 HCV 抗原,还是 HCV 抗体,有效缩
自主研发
检测技术 短 HCV 抗体筛查及 HCV 病毒感染的窗口期,并提
示早期感染病例。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技术未发生变化。
国家科学技术奖项获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认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新获医疗器械注册证 12 项;公司研发管线中 15 项目顺利进入药监局审核阶
段,7 项进入临床阶段,产品涵盖传染病,甲状腺功能,生殖健康,肿瘤标志物,风湿免疫、过敏
原检测等临床常用项目。报告期内,公司新获得境内外授权专利 33 项,其中境内发明专利 11 项、
境内实用新型专利 8 项,境内外观设计专利 11 项;境外发明专利(韩国、日本)2 项,境外外观
设计专利(美国)1 项。此外,公司在报告期内自主开发取得软件著作权 3 项,作品著作权 3 项。
报告期内获得的知识产权列表
本年新增 累计数量
申请数(个) 获得数(个) 申请数(个) 获得数(个)
发明专利 92 13 415 47
实用新型专利 26 8 112 58
外观设计专利 2 12 45 39
软件著作权 3 3 11 11
其他 85 57 510 329
合计 208 93 1,093 484
单位:元
本年度 上年度 变化幅度(%)
费用化研发投入 67,318,582.71 56,416,093.69 19.33
资本化研发投入 / / /
研发投入合计 67,318,582.71 56,416,093.69 19.33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 增加 0.81 个百分
比例(%) 点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 /
研发投入总额较上年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预计总投资 本期投入金 累计投入金
序号 项目名称 进展或阶段性成果 拟达到目标 技术水平 具体应用前景
规模 额 额
以市场需求为导
公司目前已有传染病类、肿瘤类、 采 用高分 子纳米 微 应用于传染性疾
向,充分发挥在
甲状腺类、性激素、心脏标志物及 粒技术,构建均相免 病、肿瘤、甲状
化学发光领域的
LiCA®光激 炎症类、代谢标志物等 60 余项产 洗反应体系,赋予检 腺、糖尿病、心
技术领先优势,
化学发光均 品获得注册证并成功上市销售, 测分析高灵敏度、高 脏、炎症等疾病
相免疫检测 依托 LiCA®光激化学发光仪器系 精密度、高特异性, 的辅助诊断,深
线,推进体外诊
试剂研发 列平台,获得市场的广泛认可。同 同时试剂性能稳定, 度助力疾病筛
断试剂的研发,
时,另有 40 余项试剂正按照计划 抗干扰能力强,已达 查,疗效监测及
以技术创新引领
进度逐步开发中。 到国内先进水平。 合理用药。
行业创新。
基于光激化学发
光(LiCA®)的独
公司已获得注册证并成功上市销
特的技术特点,
售的 LiCA®光激化学发光仪器系
LiCA® 系 列 仪 器
列产品包含:LiCA® 500,LiCA® 仪器结构简单,稳定
具备测试速度
LiCA®光激 快、可随机检测、
中自主研发的 LiCA® Smart 全自 仪器产品,涵盖 品 充分发 挥了光 激
化学发光仪 准确度和精密度
器系列化研 高等优势,能够
年 5 月 26 日取得注册证书并成功 并实现流水线自 势,达到了单机测试
发 很好地满足大型
上市销售。三款仪器产品运行至 动化。 速 度国内 领先的 水
医院急诊室和大
今,市场反馈良好。自主研发的 平。
中小型医院免疫
LiCA® AT 5000 正在按计划逐步
常规项目检测的
开发中。
需求,是竞争力
较强的新系统。
关键原料研 已研发出对应公司试剂产品的 40 配合公司试剂研 通过透析、包被、定 持续保证生物原
发 余项纯度高、活性大的高品质生 发进程,达成生 容 等技术 进行原 料 料及有机微粒原
物原料,取得有机纳米微粒原料 物原料和有机微 的开发,该技术下微 料的供应安全及
单批次产量放大 10 余倍的成果。 粒的全面自研自 粒可达约 200nm 粒 稳定,配合试剂
产,逐步建立健 径,微球可释放 研发进行原料技
全基因工程重组 60,000 个/秒单线态 术创新研发,成
蛋白表达、纯化、 氧,生物原料品质稳 为公司产品优异
评价的一系列技 定,原料的标记比活 表现的基石,同
术平台,为试剂 性优异,保证检测型 时助推公司降本
新项目开发建立 号的强度,赋予检测 增效。
生物原料和有机 试 剂产品 更高的 分
微粒的技术储 析灵敏度,已达较为
备。 先进水平。
优化胶乳增强免
疫比浊试剂研发 采用胶乳微球技术,
技术平台和胶乳 提 升生化 检测平 台
应用于临床肾
公司目前已有 8 项生化试剂产品 试剂规模化生产 的灵敏度,拓宽生化
生化试剂研 功、炎症等疾病
发 的辅助诊断,助
划逐步开发中。 性能稳定优良的 围,试剂性能稳定,
力疾病筛查。
胶乳免疫试剂, 抗干扰能力强,已到
丰富生化试剂检 达国内先进水平。
测菜单。
合计 / 28,184.31 6,176.70 18,760.05 / / / /
情况说明
无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基本情况
本期数 上期数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人) 138 126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21.84 20.36
研发人员薪酬合计 4,183.30 3,013.87
研发人员平均薪酬 30.31 23.92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学历结构类别 学历结构人数
博士研究生 2
硕士研究生 65
本科 63
专科 8
高中及以下 /
研发人员年龄结构
年龄结构类别 年龄结构人数
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 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光激化学发光法相比其他化学发光技术具有纳米、免洗、光激发的特点。公司经过多年的研
发积累、发展和创新,已建立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光激化学发光技术平台,并开发了基于该技术
平台的 LiCA®系列产品。公司 LiCA®系列产品在敏感性、特异性、灵敏度和精密度等方面亦表现
优异,部分产品的检测性能已经达到甚至优于国际一线品牌,并且具有检测过程简单快速等特点。
部分已公开发表的研究成果如下:
研究人员所
论文名称 研究结果 期刊
在机构
Clinical Diagnostic 应 用 公 司 LiCA 500 平 台 和 雅 培
Performance of Light- Architect i2000SR 平台对 10,772 例连续
initiated 的临床常规样本平行检测丙型肝炎抗
Chemiluminescent Assay Journal of 北京大学第
体(HCV Ab)项目对比研究,公司 LiCA
Compared with the Clinical 三医院、北京
系列产品检测的敏感度、特异性、阳性
Architect Laboratory 大学人民医
Chemiluminescence 预测值、阴性预测值分别为 96.39%、 Analysis 院等
Immunoassay for 99.95%、89.58%和 99.97%,优于雅培
Detection of HCV Architect i2000SR 平 台 ( 分 别 为
Antibody 93.98%、99.25%、51.90%和 99.95%) 。
应 用 公 司 LiCA 500 平 台 和 雅 培
A Novel HBsAg Assay Architect i2000SR 平台对 5,176 例连续
Based Light Initiated 的临床常规样本平行检测乙肝表面抗 北京大学人
Chemiluminesence 原(HBsAg)项目对比研究,公司 LiCA
民医院、北京
Technology is it Reliable 试剂和 Architect 试剂的符合率高达 Hepatol Int
for Screening HBV 99.63%,在浓度 0.05IU/ml 到 150IU/ml 大学肝病研
Infection and Quantifying 之间,LiCA 和 Architect 的 HBsAg 浓 究所等
HBsAg 度测值有非常好的线形相关性(r2 =
公司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原抗体(HIV
Ag/Ab)检测试剂盒(光激化学发光法)
和雅培的第四代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
HIV 抗原抗体光激化学 原及抗体联合测定试剂盒(化学发光微 标记免疫 首都医科大
发光法联合检测试剂的 粒子免疫检测法)的检测结果具有较高 分析与临 学附属北京
评价 的符合率,且对 HIV Ag/Ab 的早期感染 床 地坛医院
检测能力略强。公司检测试剂盒的方法
学达到了五代试剂的标准,成本低且性
能稳定。
Comparison and
Evaluation of Abbott
Chemiluminescent 应用 LiCA 500 平台和雅培 Architect
Microparticle Journal of 北京大学第
i2000SR 平台对 10,498 例连续的临床
Immunoassay and ChIVD Clinical 三医院、北京
常规样本平行检测梅毒抗体检测项目
Light Initiated Laboratory 大学人民医
Chemiluminescent Assay 对比研究,公司 LiCA 试剂和 Architect Analysis 院等
in the Detection of 试剂的符合率高达 99.26%。
Treponema Pallidum
Antibody
A Hook-effect-free
Homogeneous Light-
initiated 应 用 公 司 LiCA 500 平 台 和 雅 培
北京大学人
Chemiluminescence Architect i2000SR 平台对 5,176 例连续 Annals of
民医院、北京
Assay: is it Reliable for 的临床常规样本平行检测乙肝表面抗 Translation
Screening and the al Medicine 大学肝病研
原(HBsAg)项目对比研究,公司 LiCA
Quantification of the 究所等
试剂成功识别了所有 Hook 样本。
Hepatitis B Surface
Antigen?
Quantitation of estradiol 应用公司 LiCA 500 平台对 133 例样本 J Clin Lab 天津医科大
by competitive light‐ Anal
的 E2(雌二醇)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 学、天津市中
initiated ( JOURN
示 LiCA 能够满足临床检测要求,且具 心妇产科医
chemiluminescent assay AL OF
using estriol as 有良好的特异性。 CLINICAL 院
研究人员所
论文名称 研究结果 期刊
在机构
competitive antigen 此外,公司 LiCA 500 平台和西门子 LABORAT
IMMULITE 2000 平台对 128 例样本 ORY
(注)的检测结果具有很高的一致性。 ANALYSI
研究结果表明 LiCA 是定量检测人血清 S)
中 E2 的有效手段。
Establishment of a 应用公司 LiCA 系统对 165 例样本的
homogeneous AMH 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作为一
种高通量均相免疫测定分析,LiCA 系
immunoassay-light- 统可以对血清 AMH 水平的检测做到准 天津医科大
Journal of
initiated 确快速。 Immunolog 学、同济大学
同时,公司 LiCA 系统和罗氏系统对 165 ical 附属上海第
chemiluminescence assay
例样本 AMH 的检测结果具有很高的一 Methods 十人民医院
for detecting anti- 致性。
Müllerian hormone in 研究结果显示 LiCA 系统是一种准确高
human serum 效的测定 AMH 的新的分析工具。
光激化学发光孕酮定量检测具有如下
优势:1. 在反应体系中,小分子的生物
素标记孕酮半抗原,对生物反应过程几
Performance 乎没有影响;2. 生物素-孕酮间化学键
characteristics of the 连接,能够有助于提升检测分析的灵敏 天津市北辰
light-initiated Annals of
度;3. LiCA 为一步均相免疫反应,反 医院;
chemiluminesent assay Translation
for quantitative 应无清洗分离步骤,能够避免交叉污染 al Medicine 天津医科大
determination of 的可能性,同时可提升反应精密度。 学
progesterome 研究结果显示,LiCA 适用于小分子激
素物质的检测,对于血清孕酮提供了一
种快速,同时具有高灵敏度,高准确性,
及优异精密度的检测方法。
应用公司 LiCA Smart 平台进行促甲状
腺激素(TSH)检测方法的分析性能评
价:1. LiCA TSH 检测的 LoQ 为 0.0019
mIU/L,达到了第四代 TSH 检测方法的
标准。2. LiCA 检测方法对于极低 TSH
水平(<0.01mIU/L)的检测具有突出的 天津医科大
Analytical validation of 比较优势。在 Cobas 系统不能定量检出 学总医院、
the LiCA® high- Clinical
的 170 例样本中,99 例(58.2%)样本 北京大学国
sensitivity human thyroid Biochemist
stimulating hormone 可以被 LiCA 系统定量检出。3. LiCA ry 际医院、
assay TSH 能够更早反映 TSH 对于治疗产生 北京大学第
的恢复应答。 一医院
研究结果显示 LiCA TSH 检测精准、灵
敏度高,达到了第四代检测方法的标
准。该方法对于极低 TSH 水平的检测
具有优异的检测灵敏度,可以满足临床
应用。
Analytical and clinical 1. 多中心完成的 LiCA 与罗氏 Cobas 系 J Clin Lab 北京大学国
evaluation of the light- Anal
统方法学比对结果显示,LiCA 甲功五 际医院、
initiated ( JOURN
chemiluminescent assays 项呈现出优异的分析性能;2. 通过甲 北京大学第
AL OF
for measurement of 功五项和甲功三项联合诊断甲亢或甲 CLINICAL 一医院、陆军
研究人员所
论文名称 研究结果 期刊
在机构
human thyroid 减的诊断准确性分析, LiCA 与罗氏、 LABORAT 军医大学附
hormones 西门子、贝克曼的多系统比较结果高度 ORY 属第二医院、
一致。 ANALYSI 安徽医科大
研究结论表明 LiCA 甲功测试精准、快 S) 学第一医院
速,能满足临床常规应用的需求
-hCG 检测灵敏度同时并拓宽检测范
围,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认证独家发明
A new method 专利;
broadening the detection 2. 线性检测范围为 0.49—16000 IU/L 天津医科大
range of immunoassay Analytical
(可报告范围 1200000 IU/L),化学发 学 医学检验
and its application in β- Methods
hCG quantitative 光 β-HCG 项目市场最优; 学院
detection 3. 精密度水平 CV 小于 5%,利于临床
监测 β-hCG 动态变化;
相关性(R=0.991) ,检测结果高度一致;
注:其他样本非运用西门子 IMMULITE 2000 平台检测。
LiCA®系列试剂产品配套的 LiCA® 500 和 LiCA® 800 仪器单机最高检测速度分别达到 500T/h、
分主力机型检测通量比较如下:
公司 罗氏 雅培 公司
Cobas e Cobas e Architect LiCA® LiCA®
配套机器型号 Cobas e 801 Alinity
技术路线 电化学发光 直接化学发光 光激化学发光
单机检测速度 86T/h 170T/h 200T/h 200T/h 500T/h 600T/h
检测器)
资料来源:官网、产品说明书等整理
公司 LiCA®系列产品优异的检测性能和应用特性是公司进一步开拓市场、提升市场占有率的
重要武器。
针对已上市和在研产品,公司从产业链角度自上而下统筹、规划,对公司光激化学发光技术
平台在产业链的各个环节中可能涉及到的专利技术进行细致、深入的挖掘和储备,逐步形成了较
为完善的专利布局,为 LiCA®系列产品的开发和拓展构建了坚实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取得境内外授权专利 144 项,其中发明专利 47 项。
公司拥有一支多学科、多层次、结构合理的研发团队,专业涉及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化
学工程与工艺、预防医学、遗传学、病毒学、机械制造及自动化、软件工程等各专业领域,核心
技术人员拥有深厚的理论研究功底和丰富的产业经验,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及其子公司研发人员
共 138 人,占公司员工的 21.84%。
公司保持较高研发投入比例,构建了健全高效的研发体系。报告期内,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
的比重为 14.30%,持续加码 LiCA®系列试剂、原料和配套仪器的研发。公司研发创新体系按照专
业化原则设置,试剂研发部按照病种进行划分,团队间形成既有合作又有竞争的发展模式。
公司研发团队和技术创新优势有力促进公司产品的持续丰富和升级。LiCA®系列试剂产品注
册证丰富至近 62 项,基本覆盖了国内化学发光检测临床使用量较大的主要品种。
截至 2021 年 12 月末公司 LiCA®系列试剂产品注册证情况
检测领域 试剂产品注册证数量
传染病 16
肿瘤标志物 18
甲状腺激素 9
生殖内分泌激素 9
心脏标志物和炎症 7
糖尿病 2
类风湿 1
合计 62
除进一步增加产品菜单以外,公司也注重原有产品的技术升级。国内首创的新一代 HIV 抗原/抗体
检测试剂采用了双抗体/双抗原夹心技术,能够区分新近感染和过往感染;公司 HCV 抗原抗体联
合检测技术能够同时检测 HCV 抗体和核心抗原,且能够区分阳性信号来自 HCV 抗原,还是 HCV
抗体,有效缩短 HCV 抗体筛查 HCV 病毒感染的窗口期,并提示早期感染病例。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进入临床或者注册评审阶段的在研项目 22 项。
公司核心管理团队成员拥有 20 年以上体外诊断行业从业经验,核心技术团队和管理团队成
员中 70%以上拥有海外留学经历或跨国公司海外工作背景,在产品研发、生产管理、市场拓展、
并购整合等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和较强的管理能力。团队成员已在公司服务多年,公司秉承“以
客户为中心、以人才为主体、以创新为动力、以结果为导向”的价值观,密切关注市场和客户需
求的动态变化,聚焦产品开发并不断升级,注重关键人才的引进和使用,注重领导团队和中层经
理的培训,培养出一支有理想、有专业能力、能带团队、能打硬仗的管理团队。稳定而经验丰富
的管理团队为公司明晰战略方向、提升运营效率、加快市场开拓、提升市场竞争力提供强有力的
人力资源支持。
公司经过数年的积累,在国内化学发光传染病检测领域享有较高品牌知名度,公司产品已进
入全国 1,000 余家医院,二级及以上医院占比超过 80%,三级医院占比超过 30%,其中 LiCA®系
列产品已在上海长征医院、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国际和平妇幼保健院、上海中西医结合医院
等众多三甲医院装机使用。凭借公司性能优异且质量稳定的体外诊断产品、可与国际一线品牌媲
美的产品菜单以及优质高效的技术服务支持,公司产品市场占有率有望进一步提升。
(二) 报告期内发生的导致公司核心竞争力受到严重影响的事件、影响分析及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四、 风险因素
(一) 尚未盈利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二) 业绩大幅下滑或亏损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三) 核心竞争力风险
√适用 □不适用
体外诊断行业是一个集生物学、临床医学等多学科交叉行业,是典型的技术密集型行业,不
断研发出满足市场需求的新产品是公司在行业竞争中持续保持领先并不断扩大优势的关键因素。
新产品研发从立项到最终取得注册证一般需要 3-5 年的时间,整个流程包括立项、原材料研究、
反应体系研究、生产工艺研究、样品试制等多个环节,任何一个环节都关系着研发的成败,研发
风险较高。新产品研发成功后还需经过产品技术要求制定、注册检验、临床试验、注册审批等阶
段,任何一个过程未能获得药监部门的许可均可能导致研发活动的终止。如新产品拟在国际市场
销售,还需通过 CE 认证、FDA 注册或其他国际产品质量体系认证或注册。如果公司不能按照研发
计划成功开发新产品并通过产品注册,将影响公司前期研发投入的回收和未来效益的实现。
公司产品的持续创新和优化很大程度上依赖于自主研发的核心技术,在长期研发和生产实践
中,公司形成了包括纳米微粒表面修饰技术、试剂制备技术、仪器设计方案、生产工艺优化及放
大等独有的核心技术,构成了公司的核心机密和核心竞争力。出于保护核心竞争力的需要,公司
对部分关键技术申请了专利,但部分技术并不适合采用专利技术予以保护。假如公司保密及内控
体系运行出现瑕疵,公司相关技术机密泄露,或专利遭恶意侵犯,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
影响。
体外诊断行业要求企业拥有一支高素质、专业能力强、稳定的跨学科复合型技术人才团队。
公司的研发团队是公司持续创新的重要基础和保障,随着我国体外诊断行业的快速发展,行业人
才竞争日益激烈。尽管公司与核心技术人员均签订了技术保密协议,并提供优厚的工作条件,但
如果公司未来不能在职业发展、薪酬福利、研发环境、发展空间等方面持续提供具有竞争力的优
越条件并建立良好的激励机制,可能会造成核心技术人员流失,造成在研项目进度推迟、甚至终
止,影响公司的后续技术研发能力,也会造成公司核心技术泄露的风险,从而对公司的持续发展
造成不利影响。
体外诊断行业的发展伴随生物化学、免疫学、分子生物学等领域的发展而发展,特别是随着
酶催化反应以及抗原抗体反应的发现,以及单克隆抗体技术、大分子标记技术等新技术的运用,
推动了整个体外诊断行业的蓬勃发展。
相对于药品平均 10-15 年的研发周期来说,体外诊断试剂的研发周期一般为 3-5 年,体外诊
断行业的技术成熟相对较快,产品迭代的周期也相对较短。单就免疫诊断领域来讲,其经历了放
射免疫分析技术、免疫胶体金技术、酶联免疫分析技术、时间分辨荧光免疫分析技术和化学发光
免疫分析技术的发展历程。目前化学发光免疫分析技术和产品正在对原有技术和产品进行部分替
代,已逐渐成为临床免疫诊断市场主流,相关产品已成为目前该领域增长最快的产品。体外诊断
行业每一次技术的更新都会对检测灵敏度以及准确性带来相应的提高,同时也会对过去技术和产
品产生替代。如公司不能及时跟上行业内新技术和产品的发展趋势,将面临着技术升级迭代引致
的相关风险。
公司目前重点发展的 LiCA®系列产品主要采用公司基于活性氧途径均相化学发光原理自主开
发的光激化学方法,相较于化学发光行业主流技术路线中其他三类(酶促化学发光、直接化学发
光和电化学发光),该技术路线形成应用时间较晚。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本公司外,国内
外市场中仅有西门子等少数公司拥有基于该技术路线开发的产品,公司是国内少数开发该技术路
线并实现产业化和大规模销售的企业。
相较于化学发光行业主流技术路线中其他三类,公司所采用的活性氧途径均相化学发光技术
路线具有均相、免洗、光激发等技术特点,属于均相反应模式,避免了其他三类主流技术路线在
反应中需要多次洗涤、分离的过程。但由于检测过程没有分离步骤,样本中干扰物质仍保留在最
终检测溶液中,会对抗原抗体免疫反应产生干扰,可能造成高本底信号,也可能淬灭单线态氧而
降低检测信号,综合导致试剂开发难度增大。
(四) 经营风险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的体外诊断产品销售以经销模式为主,少量直销的主要对象是独立实验室。公司销售区
域按大区划分,营销网络覆盖了除港澳台以外的全国所有地域,其中上海、江苏、山东、安徽、
河北、河南、四川等省份为公司经销商分布的重点省份。长期以来,公司制定了严格的经销商管
理制度,要求经销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进行合法经营,同时公司通过提供培训、技术
支持等方式为经销商提供支持,以促进销售收入的持续增长。随着公司的快速发展及产品线的丰
富,公司销售规模不断扩大,对经销商的培训、组织管理和风险管控难度也日益提高。若公司不
能及时提高对经销商的管理能力,或部分经销商的销售策略、服务能力等方面不能满足公司的要
求,将可能造成经销商管理混乱,甚至出现经销商违法违规经营的情况,这将导致公司销售业绩
下滑,影响公司品牌形象及市场推广。
体外诊断试剂作为一种特殊的医疗器械产品,产品质量直接关系到医疗诊断的准确性。体外
诊断产品在生产、储存、运输过程中对温度、湿度、压力、洁净程度都有严格的要求。为确保体
外诊断产品质量,公司依照《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附录体外诊断试剂》开展生产及质量管
理,并依据 ISO13485 等质量管理体系建立了多级管理制度,涵盖了从研发到售后的全部流程。截
至目前公司未发生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但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仍存在产品质量事故风险。
随着全球体外诊断市场需求持续快速增长,众多国内外企业加入竞争,包括跨国公司罗氏、
雅培、西门子等企业以及国内企业迈瑞医疗、安图生物等,行业竞争日趋激烈。与此同时,体外
诊断行业较高的利润率水平、广阔的市场发展空间可能吸引更多的企业进入本行业,市场竞争亦
将进一步加剧。公司凭借多年的努力,已在免疫化学发光细分市场赢得了一定的竞争地位、品牌
形象和市场知名度。但公司若不能尽快在规模效应、产业链延伸、新产品研发和技术创新等方面
取得突破,继续强化和提升自身的竞争优势,或竞争对手改变市场战略,采取降价、收购等抢占
市场、或跨国巨头集中资源进入公司优势的细分领域等将会对公司的市场份额、产品毛利率产生
不利影响,从而影响公司盈利能力。
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等,若处理不当,对周边环境会造成一定
的不利影响。如果公司的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环保政策规定,将面临被国家有关部门处罚、责
令关闭或停产的可能。同时,国家及地方政府可能在将来实施更为严格的环境保护规定,这可能
会导致公司为达到新标准而支付更高的环境保护费用,在一定程度上将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但不排除因设备老化、物品保管及操作不当、自然灾
害等原因而造成意外安全事故的可能性,从而造成经济损失并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
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场所主要通过租赁方式取得。虽然公司对经营场所的租赁行为一直处于
持续稳定状态,但不排除出现租赁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到期无法续租或租金大幅上涨、租赁过程
中发生出租方违约等情形。子公司科美博阳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镇蔡伦路 88 号杰隆大楼的
租赁房屋产权人由上海杰隆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已经变更为上海千咏实业有限公司后,科美博
阳积极与上海千咏实业有限公司协商重新签署租赁协议,截至目前杰隆大楼的租赁房屋尚在正常
使用过程中。
(五) 财务风险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自免疫化学发光体外诊断试剂的销售,本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
为 74.85%,总体保持平稳。公司未来经营可能受人力资源成本上升、环境保护设施投入及运维成
本上升等因素影响,进而导致生产成本持续上升。同时,受市场竞争等因素影响,公司主要产品
销售价格面临下滑风险。综合以上因素,公司毛利率存在下滑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商誉账面价值为 15,375.61 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为 45.27%。公司
商誉为 2017 年度同一控制下收购科美博阳自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承接而来。
公司根据会计准则要求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经测试,报告期内不存在商誉减值。但如果公
司与子公司科美博阳无法持续实现有效整合并发挥协同效应,或者因内外部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
化,导致科美博阳出现经营业绩不达预期的情况,存在发生商誉减值的风险,将对公司当期损益
造成一定影响。
(六) 行业风险
√适用 □不适用
为保证医疗行业的健康发展,各级监管部门持续完善医疗行业政策法规。在体外诊断领域,
近年来部分地区已经陆续开始实施“两票制”、“带量采购”、“医保支付方式改革(DRG)”
等措施。其中,“两票制”是指生产企业到流通企业开一次发票,流通企业到医疗机构开一次发
票,旨在减少流通环节;“带量采购”是指区域集中采购的基础上,以量换价、量价挂钩,旨在
降低终端采购价格;“DRG”是一种病例组合分类方案,即根据年龄、疾病诊断、合并症、并发
症、治疗方式、病症严重程度及转归和资源消耗等因素,将患者分入若干诊断组进行管理的体系。
预计随着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推进,“两票制”、“带量采购”、“DRG”等措施将会逐步
推广。如果公司不能顺应医疗改革的方向,及时制定相关应对措施,对经销商系统进行优化,持
续保持研发投入与产品创新,可能会面临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我国对医疗器械实行产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制度。第一类医疗器械实行产品备案管理,第二类、
第三类医疗器械实行产品注册管理。医疗器械注册证具有一定的时限性,需要定期进行延续注册,
已注册的产品发生有可能影响该医疗器械安全、有效的实质性变化时,注册人应当向原注册部门
申请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如果公司未来不能取得部分产品的续期批准或变更注册批准,可能导致
公司部分产品停止生产销售,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将受到不利影响。
(七) 宏观环境风险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主要产品为免疫化学发光诊断试剂,产品主要用于终端医疗机构相关疾病的诊断,新冠
疫情自 2020 年 1 月在全国爆发后,居民就诊及常规医疗活动减少,医疗资源向防控疫情转移,常
规疾病检测和体检等需求下降。如果国内新冠疫情发生再次广泛传播等情形,公司可能会面临因
医疗机构和患者诊断需求大幅下滑或自身及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大面积停工停产而导致业绩大幅下
滑的风险。
此外,由于境外疫情仍较为严峻,跨国物流速度和贸易效率有一定下降,若境外疫情进一步
恶化,公司原材料采购可能受到一定影响,进而对公司短期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八) 存托凭证相关风险
□适用 √不适用
(九) 其他重大风险
□适用 √不适用
五、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47,077.46 万元,同比增长加 12.57%;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的净利润 14,275.72 万元,同比增长 21.99%。
(一) 主营业务分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 470,774,575.26 418,200,080.02 12.57
营业成本 118,379,893.63 115,200,957.89 2.76
销售费用 104,401,382.81 89,783,181.75 16.28
财务费用 -4,767,786.60 -1,535,051.60 不适用
管理费用 38,294,126.05 37,160,177.86 3.05
研发费用 67,318,582.71 56,416,093.69 19.3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8,856,812.25 151,953,266.37 24.2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10,538,101.65 -22,211,721.56 不适用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42,003,107.20 -111,185,660.00 不适用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 LiCA®系列产品销量增加所致。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随收入增长成本随之增长所致。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销售收入增长,销售人员薪酬增加及上年同期受新冠疫情影响所
致。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研发人员薪酬及注册费用增加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随着销售增长,销售回款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期末大额尚未赎回的结构性存款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完成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账所致。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较上年同期增加 5,257.45 万元,
同比增长 12.57%;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比 毛利率比
毛利率
分行业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比上年增 上年增减 上年增减
(%)
减(%) (%) (%)
增加
体外诊断
试剂
百分点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比 毛利率比
毛利率
分产品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比上年增 上年增减 上年增减
(%)
减(%) (%) (%)
LiCA®系 增 加 1.88
列产品 个百分点
CC 系列 增 加 2.46
产品 个百分点
减少 35.09
其他 232,131.34 191,307.68 17.59 -78.44 -62.44
个百分点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比 毛利率比
毛利率
分地区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比上年增 上年增减 上年增减
(%)
减(%) (%) (%)
增加 2.40
境内 470,774,575.26 118,379,893.63 74.85 12.57 2.76
个百分点
主营业务分销售模式情况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比 毛利率比
毛利率
销售模式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比上年增 上年增减 上年增减
(%)
减(%) (%) (%)
增加 2.40
经销 458,386,741.00 112,439,558.49 75.47 12.70 2.66
个百分点
增加 1.51
直销 12,387,834.26 5,940,335.14 52.05 8.00 4.71
个百分点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关于收入的变化情况详见“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一、经营情况讨论与
分析”的相关内容。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生产量比 销售量比 库存量比
主要产品 单位 生产量 销售量 库存量 上年增减 上年增减 上年增减
(%) (%) (%)
LiCA® 系 列 试
万人份 8,691.89 7,506.21 2,451.41 15.27 18.03 26.43
剂产品
CC 系 列试 剂
万人份 1,813.80 1,617.59 341.57 -11.75 -1.27 -12.14
产品
产销量情况说明
无
(3). 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分行业情况
本期占 上年同期 本期金额较 情况
成本构成项
分行业 本期金额 总成本 上年同期金额 占总成本 上年同期变 说明
目
比例(%) 比例(%) 动比例(%)
体外诊断 直接人工 7,326,498.29 6.19 6,595,436.69 5.73 11.08
体外诊断 直接材料 47,095,994.38 39.78 45,636,410.81 39.61 3.20
体外诊断 制造费用 28,129,346.41 23.76 27,031,105.26 23.46 4.06
体外诊断 仪器折旧 35,828,054.55 30.27 35,938,005.13 31.20 -0.31
成本合计 118,379,893.63 100.00 115,200,957.89 100.00 2.76
分产品情况
本期占 上年同期 本期金额较 情况
成本构成项
分产品 本期金额 总成本 上年同期金额 占总成本 上年同期变 说明
目
比例(%) 比例(%) 动比例(%)
直接人工 4,849,894.71 5.36 4,612,417.40 5.55 5.15
营业
直接材料 41,272,448.99 45.65 38,669,459.86 46.59 6.73 成本
与销
LiCA®系列 制造费用 15,817,729.58 17.50 15,510,998.53 18.69 1.98 售收
产品 入同
比增
仪器折旧 28,470,814.84 31.49 24,212,297.30 29.17 17.59
长。
成本合计 90,410,888.12 100.00 83,005,173.09 100.00 8.92
CC 系列产 直接人工 2,450,652.90 8.82 1,946,269.62 6.14 25.92 营业
品 成本
直接材料 5,798,639.71 20.87 6,765,408.86 21.35 -14.29
与销
售收
制造费用 12,171,165.51 43.82 11,249,019.36 35.50 8.20
入同
比下
仪器折旧 7,357,239.71 26.49 11,725,707.83 37.01 -37.26 降。
成本合计 27,777,697.83 100.00 31,686,405.67 100.00 -12.34
直接人工 25,950.68 13.56 36,749.67 7.21 -29.39
营业
成本
直接材料 24,905.68 13.02 201,542.09 39.57 -87.64
随销
其他
售收
制造费用 140,451.32 73.42 271,087.37 53.22 -48.19 入同
比下
成本合计 191,307.68 100.00 509,379.13 100.00 -62.44 降。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
无
(5). 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 √不适用
(6).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 7,830.09 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 16.63%;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
方销售额 0 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 0%。
公司前五名客户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 是否与上市公司存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额
例(%) 在关联关系
合计 / 7,830.09 16.63 /
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 50%、前 5 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
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 8,609.41 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 70.21%;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
关联方采购额 0 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 0%。
公司前五名供应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 是否与上市公司存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
例(%) 在关联关系
合计 / 8,609.41 70.21 /
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 50%、前 5 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
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项目名称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变动比例(%)
销售费用 104,401,382.81 89,783,181.75 16.28
管理费用 38,294,126.05 37,160,177.86 3.05
研发费用 67,318,582.71 56,416,093.69 19.33
财务费用 -4,767,786.60 -1,535,051.60 不适用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适用 □不适用
项目名称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变动比例(%)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8,856,812.25 151,953,266.37 24.2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10,538,101.65 -22,211,721.56 不适用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42,003,107.20 -111,185,660.00 不适用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期末大额尚未赎回的结构性存款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完成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账所致。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本期期末 上期期末 本期期末金
数占总资 数占总资 额较上期期
项目名称 本期期末数 上期期末数 情况说明
产的比例 产的比例 末变动比例
(%) (%) (%)
主要系首次公开发行
货币资金 311,631,206.87 21.78 224,817,311.69 22.33 38.62
募集资金到账所致
交易性金 主要系购买理财产品
融资产 增加所致
主要系预付材料款减
预付款项 5,446,158.55 0.38 8,544,377.43 0.85 -36.26
少所致
其他流动 主要系 IPO 后发行费用
资产 减少所致
主要系公司生产基地
在建工程 7,569,424.11 0.53 316,037.73 0.03 2,295.10 建设项目投入增加所
致
使用权资 适用新租赁准则使用
产 权资产
长期待摊 主要系长摊项目摊销
费用 完成所致
主要系可弥补亏损确
递延所得
税资产
异增加所致
主要系应付供应商材
应付账款 22,027,094.43 1.54 32,041,730.81 3.18 -31.25
料款减少所致
主要系预收款项减少
合同负债 3,567,073.68 0.25 5,399,485.73 0.54 -33.94
所致
主要系本年计提的奖
应付职工
薪酬
资
主要系应交所得税及
应交税费 15,299,454.12 1.07 10,133,624.72 1.01 50.98
增值税增加所致
一年内到
适用新租赁准则一年
期的非流 11,388,086.53 0.80 不适用
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动负债
主要系期末合同负债
其他流动
负债
减少所致
适用新租赁准则租赁
租赁负债 13,215,394.47 0.92 不适用
期内的租赁付款额
其他说明
无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四)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所处的体外诊断产品行业属于“医
药制造业(分类代码 C27)”。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公司所处行业为
医药制造业中的“医疗仪器设备及器械制造行业(分类代码 C358)”中的“医疗诊断、监护及
治疗设备制造(分类代码 C3581)”。
(五)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当期利润的
资产类别 期初余额 期末金额 当期变动
影响金额
交易性资金融资产 328,573,435.62 613,000,000.00 284,426,564.38 12,603,103.67
合计 328,573,435.62 613,000,000.00 284,426,564.38 12,603,103.67
□适用 √不适用
(六)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七)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持股比例
公司名称 主营业务 注册资本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
科美博阳
体外诊断试
诊断技术
剂的研发、 3,408.84 100 38,348.11 27,423.68 38,727.66 15,310.12
(上海)
生产、销售
有限公司
光激化学发
上海索昕
光原料(微
生物科技 500.00 100 919.66 589.34 716.39 210.60
球等)的研
有限公司
制
体外诊断试
科美诊断
剂的研发、
技术(苏
生产、销售 20,000.00 100 13,783.37 13,356.92 0 -21.73
州)有限
(尚未实际
公司
开展业务)
(八)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 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
近年来国家积极推行医疗控费政策,2021 年,按病种收费(DRG/DIP)和安徽省集采都已落
地施行,这些政策的落地将重塑医疗机构的行为模式,并对我国体外诊断行业生态产生结构性改
变。化学发光免疫诊断是我国体外诊断行业中规模最大的细分领域,产品主要应用于传染病、肿
瘤标志物、甲状腺激素、生殖内分泌激素、心肌标志物和炎症等疾病的筛查和诊断,根据标记物
和发光原理的不同,化学发光方法学主要可以分为:酶促化学发光、直接化学发光、电化学发光、
光激化学发光等。国内化学发光体外诊断产品使用传统酶促发光较多,掌握并应用其他新型化学
发光技术的企业较少。由于化学发光技术体系涉及机械工程、电子工程、光学、流体力学、计量
学、计算机科学和生物学等多学科交叉,系统开发整合及标准化难度较高;基于传统方法学开发
化学发光小分子定量产品,如甲状腺激素、生殖内分泌激素、心肌标志物等研发难度较高,因此
以罗氏、 雅培、贝克曼、西门子为代表的进口品牌产品仍占据国内市场多数。
科美诊断持续投入技术和产品研发,打造性能媲美甚至超越进口品牌的诊断产品,为进口替
代打下坚实的基础;由于集采和 DRG/DIP 等控费政策使得各级医疗机构对于能够在小分子定量
化学发光产品上达到甚至超越进口品牌水平的国产产品产生了很大需求,以目前进口品牌 70%-
内的垄断格局将在未来几年发生迅速变化,而具备技术和产品实力的国内公司将脱颖而出,引领
行业进口替代的浪潮。
(二) 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科美诊断秉承“以创新服务人类健康”的宗旨,以技术创新和产品研发为先导,聚焦未被满足
的市场需求,顺应以集采和 DRG/DIP 为代表的国家医疗控费趋势和技术创新导向的市场环境,开
发最具性价比的创新诊断产品。以核心产品和核心技术平台为引擎,借助行业政策引导大趋势,
驱动公司长期健康发展。
代
科美诊断基于全套自主知识产权开发的新一代光激化学发光 LiCA®技术平台具有纳米、免洗、
光激发的特点。产品在敏感性、特异性、灵敏度和精密度等方面表现优异,相较于基于其他化学
发光方法学开发的产品,LiCA®系列甲状腺激素、生殖内分泌激素、心肌标志物等小分子定量检
测产品具有独特优势,且兼具检测过程简单快速等特点,为行业进口替代提供高性价比的临床免
疫诊断工具。因此,公司将继续以新一代光激化学发光 LiCA®技术平台为核心,在巩固公司传染
病检测产品市场优势地位的同时继续推进包括肿瘤标志物、甲状腺激素、生殖内分泌激素、心肌
标志物和炎症等新产品的研发和上市销售工作。得益于公司产品性能的独特优势,公司 LiCA®产
品线在 2021 年增长 17.76%,其中以甲状腺激素,肿瘤标志物、性激素及心肌标志物等公司新产
品的增长速度更是达到 57.3%,新产品的陆续上市销售将对公司业务结构产生积极影响,为公司
进口替代的战略提供更加坚实的基础和助力。
安徽省化学发光集中采购 2021 年 11 月正式落地,科美诊断全资子公司科美博阳作为安徽省
化学发光传染病产品主要厂商积极参与,成功入围化学发光传染病五项;并在入围后同步参与其
他集采项目在安徽省的集中采购。作为国家医疗控费的重要措施,集采已经在各个医疗细分领域
内逐步实施,且已对优质国内厂商实现进口替代产生了积极影响。公司在集采政策出台后,迅速
采取行动,在相关医院开展与被替换的进口产品的临床验证工作,并获得了检验科和临床医生的
一致认可,在政策落地后较短时间内替换了十余家省内大中型医院进口品牌产品。安徽省集中采
购的顺利推行也标志着行业内的进口替代趋势持续加速。科美诊断作为兼具技术、产品和成本优
势的国内厂商有望抢占更大市场份额。
型公司
科美诊断致力于打造体外诊断高科技平台型公司,公司将继续围绕具有全套自主知识产权的
光激化学发光 LiCA®技术,对包括生物原材料和化学原材料技术在内的上游技术进行更深层次的
挖掘,强化抗原、抗体和化学微粒原料供应链的稳定性,实现相关原料的自产化和国产化;同时
通过上游原材料技术的突破持续改进公司相关产品的产品性能,以期更快实现相关产品进口替代
的目标。仪器方面,公司持续布局仪器研发的能力储备,并成功研发上市了 LiCA® Smart 机型,
大幅度提升了仪器的自主开发能力,以 LiCA® 500、L LiCA® 800、LiCA® Smart 和公司研发中的
流水线产品为基础,为临床客户多场景需求持续保驾护航,并构建覆盖试剂、仪器、基础材料、
生物原料的体外诊断全产业链核心技术体系。
科美诊断将继续以化学发光进口替代为战略重心,LiCA®光激化学发光平台为轴心,吸收新
技术,推进临床诊断产品管线多元化。公司将持续积累相关资源,并利用包括商业拓展、投资在
内的多种手段和方法,向其它体外诊断相关领域拓展产品线,逐步构建体外诊断生态体系,通过
布局新业态和拓展新业务加快公司发展,并依托行业领先优势积极参与下一代生命科学和诊断技
术的研发和商业化,围绕主营业务推进多种经营发展,持续为股东和员工带来价值。
(三) 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科美诊断始终秉承“以客户为中心,以人才为主体,以创新为动力,以结果为导向”的价值观
和“以创新服务人类健康”的使命,持续聚焦产品研发,把握行业进口替代的历史机遇,以客户需
求为导向,有序推进公司的战略规划和业务布局,围绕产品技术研发和市场拓展,优化生产以及
管理效率,推进下一步经营计划。
公司将继续按照进口替代总体战略,以每个细分市场(产品组或疾病组)的国际市场领导者
为目标,强化产品性能,赶超欧美进口品牌。同时继续加强对抗原和抗体技术、纳米微球技术和
高难度的小分子定量免疫分析技术的研发投入;持续投入仪器自研能力,构建基于试剂、仪器、
原材料的体系化能力。此外,公司将积极通过多种方式,持续拓展新技术和应用边界,积累技术
经验,以客户需求为本推陈出新。
公司以进口替代为核心市场战略,优化业务流程,强化商业团队的综合实力。公司将继续通
过多重手段建立一支战略清晰,执行有力的专业化商业团队。通过继续强化与相关方的合作,提
升公司产品的市场覆盖率和客户满意度,进一步提高市场占有率和产品渗透率,为公司经营业绩
的增长提供有效支撑。并择机开拓海外市场。
为实现公司打造拥有国际竞争力产品的目标,确保公司中长期发展空间,公司于 2021 年启
动位于苏州高新区生产基地的建设。公司为此组建了专业的建筑设计、施工、监理和管理服务团
队。苏州生产基地将为公司未来技术和产品发展及业务快速增长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公司将以集
约化,自动化和智能化的生产方式,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创造一个更加可持续发展的生产
场所。
公司所处行业兼具技术密集型和人才密集型特点,对高素质研发、商业和管理人才的吸引力
是公司维持竞争优势和长期发展潜力的源泉。公司将通过内部培训和外部招聘双管齐下吸纳培训
和发展优秀人才,同时不断提升公司文化底蕴,强化正确价值观,在内部建立完善的学习和培训
制度,改善人才发展的内部环境。并通过多种激励方式吸引人才、留住人才。
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保证股东
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三会一层”的治理结构顺利发挥作用,继续完善管
理和决策机制,做好生产经营管理等工作,促进公司的持续健康稳定发展,以优良的业绩回报股
东,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要求,不断的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加强信息披露工作及内幕信息管理。目前公司已经形成了权责分
明、各司其职、有效制衡、协调运作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高效、规
范运作,切实维护了广大投资者和公司的利益。公司治理情况如下:
(一)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履行权利和义
务,股东大会运作规范,会议的召开、表决、决议的内容符合相关规定要求。自股份公司设立以
来,公司股东大会就《公司章程》的订立、公司重大制度建设、董事、独立董事与监事的聘任、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决策和募集资金投向等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决策,严格依照相关规定行
使权力。
(二)董事会
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包括 1 名董事长、3 名独立董事。董事会按照《公司法》《公
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规范运作,公司董事会就《公司章程》和公司重大制度建设、
管理层的聘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决策和募集资金投向等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决
策,有效履行了职责。公司设立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各专门委员会自设立以来,依照有关规定,发挥了在公司发展战略与规划、管理人员选聘、
薪酬体系管理、考核管理、内部审计、规范运作等方面的作用。
(三)监事会
公司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包含 1 名监事会主席、1 名职工监事。监事会按照《公司法》
《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规范运作,有效履行了监督等职责。
(四)信息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信息披露管理
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
有关信息,确保投资者对公司经营情况的知情权,最大程度的保护投资者利益。
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
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就其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存在的不能保证独立性、不能
保持自主经营能力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
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适用 √不适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对公司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 决议刊登的披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会议决议
的查询索引 露日期
会议审议通过了
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
更登记的议案》
告>的议案》
度股东大 http://www.sse.com.cn 4.《关于<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
月 15 日 日
会 情况报告>的议案》
的议案》
的议案》
的议案》
方案的议案》
方案的议案》
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1 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
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等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股东大会的议案全部审议通过,不存在议案被否决的情况。
四、 表决权差异安排在报告期内的实施和变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红筹架构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报告期内从 是否在公司
性 任期起始 任期终止 年初持股 年末持股 年度内股份 增减变动 公司获得的 关联方获取
姓名 职务(注) 年龄
别 日期 日期 数 数 增减变动量 原因 税前报酬总 报酬
额(万元)
董事长、总经
李临 男 60 2019-9-11 2022-9-10 0 0 0 不适用 176.22 否
理
董事、副总经
黄正铭 理、核心技术 男 52 2019-9-11 2022-9-10 0 0 0 不适用 59.00 否
人员
董事、副总经
ZHAO
理、核心技术 男 67 2019-9-11 2022-9-10 0 0 0 不适用 40.20 否
WEIGUO
人员
董事、副总经
任乐 女 43 2019-9-11 2022-9-10 0 0 0 不适用 84.91 否
理
周宏斌 董事 男 49 2019-9-11 2022-9-10 0 0 0 不适用 0 否
张俊杰 董事 男 45 2019-9-11 2022-9-10 0 0 0 不适用 0 否
董事会秘书、
黄燕玲 女 47 2019-9-11 2022-9-10 0 0 0 不适用 82.00 否
财务总监
张捷 独立董事 女 69 2019-10-24 2022-9-10 0 0 0 不适用 10.00 否
仲人前 独立董事 男 60 2019-10-24 2022-9-10 0 0 0 不适用 10.00 否
孙娜 独立董事 女 44 2019-10-24 2022-9-10 0 0 0 不适用 10.00 否
周琪 监事会主席 女 51 2019-9-11 2022-9-10 0 0 0 不适用 60.00 否
王成敏 监事 女 43 2019-9-11 2022-9-10 0 0 0 不适用 65.11 否
刘宇卉 核心技术人员 女 51 2010-1-01 2022-9-10 0 0 0 不适用 80.00 否
蒲洪艳 职工监事 女 48 2019-9-11 2022-9-10 0 0 0 不适用 55.72 否
合计 733.16
姓名 主要工作经历
李临,男,出生于 1962 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理学学士学位,美国伊利诺伊州立大学芝加哥分校工商管
理硕士学位。1984 年至 1986 年,任中日友好医院药剂师;1986 年至 1992 年,任中国医学科学院药物研究所实习研究员;1992 年至 1997
李临
年,任美中互利工业公司全国销售经理;1998 年至 2007 年,任强生医疗器材(中国)有限公司诊断事业部负责人。2008 年加入科美诊断,
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黄正铭,男,出生于 1970 年,中国台湾居民。毕业于私立辅仁大学。1994 年至 1996 年,任台北市立仁爱医院分子医学科研究助理;1997
年至 2000 年,任普生股份有限公司助理工程师;2000 年至 2002 年,任台欣生物科技研发有限公司研究员;2003 年至 2008 年,任天津新
黄正铭
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9 年至 2010 年,任台湾醣联生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副研究员。2010 年加入科美诊断,现任公司董
事、副总经理。
ZHAO WEIGUO,男,出生于 1955 年,美国国籍。上海第二医学院硕士学位,University of Illinois 硕士学位。1991 至 1993 年任 Loyola
ZHAO
University of Chicago 临床化学博士后。1993 至 2003 年,任美国德灵公司资深临床化学研究员;2004 至 2005 年,任上海第二医学院检验
WEIGUO
系客座教授;2005 年至 2019 年任科美博阳董事长。2015 年加入科美诊断,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任乐,女,出生于 1979 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山西医科大学,德克萨斯大学阿灵顿分校硕士学位。1999 年至 2001 年,
任乐 任山西省人民医院护理师;2001 年至 2004 年,任北京李宁体育用品有限公司采购经理;2004 年至 2011 年,任香港英皇钟表珠宝有限公
司中国区渠道经理。2011 年加入科美诊断,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周宏斌,男,出生于 1973 年,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学历,2000 年至 2001 年在上海方正科技软件有限公司任咨询部副经
周宏斌 理;2001 年至 2004 年在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任战略发展经理;2005 年至今在君联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任职,历任投资经
理、投资副总裁、投资总监、执行董事、董事总经理,现任联席首席投资官。2019 年 9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黄燕玲,女,出生于 1975 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北京理工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1998 年至 2005 年,任北京金远
黄燕玲 见电脑技术有限公司财务主管;2005 年至 2008 年任北京黄金视讯科技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08 年加入科美诊断,现任公司财务总监、
董事会秘书。
张俊杰,男,出生于 1977 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2004 年至 2006 年,担任德勤咨询(北京)有限公司投资经理;
张俊杰 2006 年至 2006 年,担任汉鼎亚太有限公司投资经理;2006 年至 2016 年,担任英联(北京)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合伙人;2016 年
至今,担任华兴医疗产业基金创始合伙人。2019 年 9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刘宇卉,女,出生于 1971 年,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西安交通大学硕士;1998 年至 2000 年,任美国约翰霍普金斯大学眼科
刘宇卉 研究院博士后。2000 年至 2005 年,任美国斯坦福大学医学院遗传系研究员;2005 年至 2007 年,任杨凌岱鹰生物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研发总监。2007 年加入科美诊断,现任公司新技术发展部副总裁。
张捷,女,出生于 1953 年,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主任医师,1982 年毕业于吉林大学白求恩医学部医疗系专业,获医
张捷 学学士学位。1986 年 9 月至 2019 年 1 月,先后任北京大学第三医院检验科主任医师、教授;2019 年 1 月至今,任北京华科泰生物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 年 2 月至今,任北京大学国际医院检验科主任医师;2019 年 10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仲人前,男,出生于 1962 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第二军医大学本科、硕士学位;1988 年至 1991 年,就读于第二军医大学,获
仲人前 得博士学位;1991 年至 2017 年历任第二军医大学长征医院助理研究员、副研究员、研究员。2017 年 7 月退休,2019 年 10 月至今,任
公司独立董事。
孙娜,女,出生于 1978 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副教授,1997 年至 2007 年,就读于中央财经大学,获得本科、硕
孙娜
士、博士学位;2007 至今,任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副教授;2019 年 10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周琪,女,出生于 1971 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上海市徐汇区业余大学。2005 年至 2010 年,任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
周琪
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主管;2010 年加入科美博阳,现任公司人力资源部副总裁、监事会主席。
王成敏,女,出生于 1979 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大学学士学位。2007 年加入科美诊断,历任供应链经理、人事行政部经
王成敏
理、质量总监,现任公司生产部副总裁、监事。
蒲洪艳,女,出生于 1974 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大学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学士学位。2007 加入科美诊断,历任人力资源专
蒲洪艳
员、经理,现任公司人力资源副总监、职工监事。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以上统计持股数为个人直接持股数量;
(2). 公司董事长李临通过宁波英维力、宁波科倍奥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合计控制公司 31.42%的股份;
(3). 董事任乐、监事周琪通过宁波英维力间接持有公司股份,董事张俊杰通过天津华清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华杰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Helix Capital Partners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董事周宏斌通过拉萨博联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天津君联杰佑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监事王成敏、蒲洪艳、高级管理人员黄燕玲通过宁波科信义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核心员工刘宇卉通过英维力间接持有
公司股份,前述间接持股情况在报告期内未发生变动。
(二)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1).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在股东单位担任
任职人员姓名 股东单位名称 任期起始日期 任期终止日期
的职务
宁波保税区英维力企
业管理合伙企业(有 执行事务合伙人 2017 年 9 月 至今
李临 限合伙)
宁波保税区科倍奥企
业管理合伙企业(有 执行事务合伙人 2017 年 9 月 至今
限合伙)
ZHAO WEI
Colorful Stones 董事 2018 年 1 月 至今
GUO
君联资本管理股份有
周宏斌 董事总经理 2015 年 4 月 至今
限公司
HJ CAPITAL 2
张俊杰 董事 2017 年 11 月 至今
LIMITED
在股东单位任职 李临通过宁波英维力及宁波科倍奥间接控制公司 31.42%股份,为公司实际
情况的说明 控制人。
(2).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在其他单位担任
任职人员姓名 其他单位名称 任期起始日期 任期终止日期
的职务
宁波科德孚 执行事务合伙人 2018 年 11 月 至今
李临 宁波科信义 执行事务合伙人 2018 年 12 月 至今
博阳开曼 董事 2014 年 8 月 2020 年 12 月
博阳开曼 董事 2014 年 8 月 2020 年 12 月
嘉兴晶铸生物科技有
ZHAO WEI 董事长 2019 年 5 月 至今
限公司
GUO
晶铸生物科技有限公
执行董事 2020 年 12 月 至今
司
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
董事 2015 年 7 月 2021 年 7 月
限公司
上海细胞治疗集团有
董事 2016 年 9 月 2022 年 9 月
限公司
上海亚朵商业管理(集
董事 2017 年 2 月 2020 年 2 月
团)股份有限公司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
董事 2015 年 6 月 2021 年 9 月
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周宏斌 鑫荣懋集团股份有限
董事 2019 年 1 月 2022 年 1 月
公司
康龙化成(北京)新药
董事 2016 年 10 月 2019 年 10 月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新湾科技发展有
董事 2017 年 7 月 至今
限公司
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
监事 2015 年 6 月 2021 年 6 月
团股份有限公司
南通联亚药业有限公 董事 2020 年 4 月 2023 年 4 月
司
南通联科药业有限公
董事 2020 年 4 月 2023 年 4 月
司
上海健耕医药科技股
监事 2018 年 12 月 2021 年 1 月
份有限公司
江苏瑞科生物技术有
董事 2020 年 11 月 至今
限公司
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
董事 2020 年 10 月 至今
限公司
宁波泰康医药科技有
董事 2017 年 7 月 至今
限公司
南方航空物流有限公
监事 2021 年 1 月 至今
司
Constant Cypress
董事 2015 年 10 月 至今
Limited
Gentle Vantage
董事 2016 年 2 月 至今
Limited
Sino Glow Limited 董事 2016 年 2 月 至今
海南华翊私募基金管
执行董事 2021 年 8 月 至今
理有限公司
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
董事 2019 年 11 月 至今
限公司
北京天成合利管理咨
监事 2020 年 9 月 至今
询有限公司
天津华清企业管理咨
董事 2016 年 12 月 至今
询有限公司
海南三亚合立企业管 法定代表人/执行
理咨询有限公司 董事
南京文思得教育信息
监事 2016 年 12 月 至今
咨询有限公司
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
技(集团)股 份有限 董事 2017 年 9 月 至今
公司
南京康友医疗科技有
张俊杰 董事长 2021 年 6 月 至今
限公司
武汉维斯第医用科技
董事 2016 年 6 月 2021 年 2 月
股份有限公司
科美博阳诊断技术
董事 2015 年 6 月 至今
(上海)有限公 司
上海微创心通医疗科
董事 2017 年 10 月 至今
技有限公司
上海思伦生物科技有
董事 2018 年 9 月 至今
限公司
北京福爱乐科技发展
董事长 2020 年 12 月 至今
有限公司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
董事 2018 年 5 月 至今
股份有限公司
微創心通醫療科技有
非执行董事 2019 年 8 月 至今
限公司
天津合利企业管理咨 执行事务合伙人 2019 年 1 月 至今
询合伙企业 (有限合
伙)
山东冠龙医疗用品有
董事 2020 年 11 月 2021 年 5 月
限公司
海南合立兴元管理咨
询合伙企业 (有限合 执行事务合伙人 2021 年 7 月 至今
伙)
Beyond Diagnostics
Corporation (博阳开 董事 2014 年 8 月 至今
曼)
East Mega Limited 董事 2018 年 7 月 至今
Helix Capital Partners 董事 2017 年 10 月 至今
Starwick Investments
董事 2018 年 7 月 至今
Limited
East Classic
董事 2017 年 10 月 至今
Development Limited
Huakang Limited 董事 2019 年 12 月 至今
Pacific Echo Limited 董事 2021 年 1 月 至今
Star Victoria Limited 董事 2021 年 3 月 至今
Team Premium
董事 2021 年 1 月 至今
Limited
Helix Capital JUNJIE
董事 2020 年 10 月 至今
Limited
HHF Capital Partners
董事 2021 年 7 月 至今
Limited
Mangrove Pacific
董事 2021 年 7 月 至今
Limited
Nectar Neuro II
董事 2021 年 11 月 至今
Limited
Helices Healthcare
董事 2021 年 9 月 至今
Fund Limited
HHF Group Limited 董事 2021 年 9 月 至今
Helix Harbor Fund
董事 2021 年 9 月 至今
L.P.
孙娜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 副教授 2007 年 至今
北京大学国际医院检
检验科主任 2019 年 2 月 至今
验科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
张捷 独立董事 2016 年 11 月 2021 年 12 月
份有限公司
北京华科泰生物技术
独立董事 2019 年 1 月 至今
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奥普生物医药股
独立董事 2019 年 12 月 2021 年 11 月
份有限公司
仲人前 IVD Medical Holding
Limited(華檢醫療控 独立非执行董事 2019 年 6 月 至今
股 有限公司)
在其他单位任职
博阳开曼已于 2020 年 12 月 29 日注销。
情况的说明
(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 董事薪酬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经董事会批准后,提交股东
酬的决策程序 大会审议通过;监事薪酬由监事会审议批准后,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经董事会
批准审议通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 在公司担任职务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具体职务、
酬确定依据 职责和工作成果等领取薪酬;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从公
司领取薪酬;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固定金额的津贴。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与公司披露的情
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况一致。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
酬合计
报告期末核心技术人员实际
获得的报酬合计
(四)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有关情况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会议决议
审议通过了 1.《关于豁免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
第一届董事会第 议通知时限的议案》;2.《关于公司高管与核心员工
九次会议 参加科创板 IPO 战略配售的议案》;3.《关于公司及
全资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存放专用账户的议案》。
审议通过了 1.《关于审议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的
第一届董事会第
十次会议
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第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
十一次会议 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第 审议通过了 1.《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十二次会议 第一季度报告》;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审议通过了 1.《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
无息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2.《关于使用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3.《关于公
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4.《关
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
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5.《关于<2020 年度董事
第一届董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
述职情况报告>的议案》;7.《关于<2020 年度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8.《关于<2020 年度
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9.《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的议案》;10.《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的议案》;11.《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
议案》;12.《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方案的议案》;13.《关于公司申请 2021 年度银行综
合授信额度的议案》;14.《关于提请召开 2020 年年
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审议通过了 1.《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
第一届董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
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以实施募投项目
的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第 审议通过了《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
十五次会议 三季度报告》。
审议通过了 1.《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关于公司<2021
第一届董事会第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十六次会议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股
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4.《关于提请召开公
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八、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 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参加股东
参加董事会情况
大会情况
是否
董事 是否连续
独立 本年应参 亲自 以通讯 出席股东
姓名 委托出 缺席 两次未亲
董事 加董事会 出席 方式参 大会的次
席次数 次数 自参加会
次数 次数 加次数 数
议
李临 否 8 8 0 0 0 否 1
黄正铭 否 8 8 8 0 0 否 1
WEIGUO
否 8 8 8 0 0 否 1
ZHAO
任乐 否 8 8 0 0 0 否 1
周宏斌 否 8 8 8 0 0 否 1
张俊杰 否 8 8 8 0 0 否 1
张捷 是 8 8 8 0 0 否 1
仲人前 是 8 8 8 0 0 否 1
孙娜 是 8 8 8 0 0 否 1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8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0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0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8
(二)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 成员姓名
审计委员会 李临、仲人前、孙娜
提名委员会 李临、仲人前、孙娜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李临、张捷、孙娜
战略委员会 李临、任乐、张捷
(2). 报告期内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 2 次会议
其他履行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重要意见和建议
职责情况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
审议 1.《关于公司 2021 法》、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以及《公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 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不适用
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议案,并同意将议案提交第一届董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审 议 1. 《 关 于 公 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法》、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以及《公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不适用
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 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议案,并同意将议案提交第一届董
管理办法>的议案》。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3). 报告期内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开 1 次会议
其他履行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重要意见和建议
职责情况
战略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
国证监会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
审议《关于调整部分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
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
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并同意
议案》。
将议案提交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审议。
(4).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4 次会议
其他履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重要意见和建议 行职责
情况
审计委员会会严格按照《公司法》、
审议 1.《关于审议公
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
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
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
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
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并同意将
价报告的议案》
议案提交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审议。
审计委员会会严格按照《公司法》、
审议 1.《关于<2020 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 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议案提交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审议。
审计委员会会严格按照《公司法》、
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
度报告及其摘要》 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并同意将
议案提交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审议。
审计委员会会严格按照《公司法》、
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
季度报告》 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并同意将
议案提交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审议。
(5).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十一、 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 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220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412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632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
工人数
专业构成
专业构成类别 专业构成人数
生产人员 162
销售人员 254
技术人员 138
财务人员 19
行政人员 36
采购人员 23
合计 632
教育程度
教育程度类别 数量(人)
博士 2
硕士 88
本科 273
本科以下 269
合计 632
(二) 薪酬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动员工与公司共同创造更多价值,实现人才发展与公司发展相辅相成。
优化人员结构配置,提高人员效率,追求企业效益与员工收益双赢。
优化员工职业晋升机制,为员工的未来发展明确方向。
(三) 培训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为员工建立了多类别、多层次、多形式的学习发展平台,致力于组织能力和员工个人能
力的共同提升以及企业与员工的共同发展。公司针对不同层级、不同专业的员工,进行分序列管
理。根据为员工量身打造的双通道职业模型,完善了人才培养体系,从而满足处于不同阶段、不
同领域员工的职业发展需求。公司综合运用线上学习、线下课堂培训、工作项目实践、教练反馈
辅导等丰富的学习方式,帮助员工拓宽发展空间,实现员工与公司的共赢发展。
公司专设科美管理研修院,主要职能为提高管理能力、组织能力和运营效率等促进战略执行
和业绩增长的相关研究、培训和教练,通过学习型组织促进内部协同和流程优化,最终提升团队
的工作效率和公司整体运营管理水平。目前,公司已有共近 70 名管理骨干加入了科美管理研修院
学习计划中,覆盖公司各职能部门。
(四) 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定如下:
以2021年度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0元(含
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68,170,000元(含税),占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归属公司股东净
利润的47.75%。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上述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是 □否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是 □否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是 □否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是 □否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
√是 □否
分保护
(三)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应
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股权激励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激励
标的股票数 标的股票数 激励对象人 授予标的股
计划名称 激励方式 对象
量 量占比(%) 数占比(%) 票价格
人数
科美诊断 2021
第二类限
年限制性股票 5,400,000 1.35 37 5.85 8.35 元/股
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
注:激励对象人数占比为本报告期末公司员工总数 632 人的比例。
√适用 □不适用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
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3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上述议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确认股份支付费用合计 不适用
(二)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查询索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2022
年 1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科美诊断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科美诊断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公告编号:2021-026)、《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科美诊
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公
告编号:2022-004)、《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2-00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建立了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董事会薪酬考核委员会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绩效评
价。2021 年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公司
对高级管理人、业务骨干制定了员工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十四、 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等相关规
定,对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进行持续改进、优化,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外部环境及内部管理要求。
公司持续完善内部审计部门的职能职责,加强内审部门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
力度,提高内部审计工作的深度和广度,强化董事会及关键岗位的内控意识和责任,强化合规经
营意识,充分认识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在改善企业管理、增强风险防控、帮助企业高质量发展中
的重要性,确保内部控制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切实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
发展。
公司的内部控制能够涵盖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内部控制设计健全、合理,内部控制执
行基本有效,不存在重大遗漏。本报告期,公司继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强化内部审计监督
职能。
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总部对子公司进行统一管理,协同子公司的战略制定、战略落地、产品研发、产品制
造、质量管控、市场开拓、售后服务等各项工作,将子公司的生产经营纳入统一管理体系。将子
公司的制度制订、人事管理、财务管理、经营决策、重大信息报告等事项纳入公司日常管理范
围。通过经营及时了解子公司经营动态,同时定期对子公司的财务信息、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
查,加强对子公司的管控,确保其持续稳定、健康、有序发展。
十六、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
十七、 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不存在需要整改的情形。
十八、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社会责任和其他公司治理
一、 董事会有关 ESG 情况的声明
公司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将绿色
环保融入企业的生产经营中,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均按照国家及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的政
策法规要求,制定了《安全管理制度》《废物、废液管理规程》《环境保护检查管理规程》等管
理制度,对生产经营活动中产生的排放物进行有效管理。
公司重视企业治理,建立并持续完善由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组成的公司
治理架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董事会下设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管理层之
间职责明确、运作规范、相互协调和相互制衡的机制。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依法独立
运作,相关人员能切实行使各自的权利,履行义务与职责。公司根据法律法规、行业特点、行业
薪酬竞争力、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等特点,制定了完善的薪酬管理体系,实施公平有效的绩效考核
和晋升机制,为员工提供有竞争力的薪酬,充分提升员工积极性和稳定性。公司不断加强信息披
露工作,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通过召开投资者集体接待日交流会、上证e互动,
以及设置投资者热线、ir投资者邮箱等方式提升公司与投资者互动交流的沟通工作,积极开展投资
者关系管理工作,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二、 环境信息情况
(一) 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是 √否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二)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否
(三) 资源能耗及排放物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均高度重视生产运营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工作,按照国家及地方有关环境保
护、水土保持的政策法规要求,制定了《安全管理制度》《废物、废液管理规程》《环境保护检
查管理规程》等管理制度,对生产经营活动中产生的排放物进行有效管理。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1)废气
实验过程中产生的废气,通过集气装置收集后经活性炭过滤处理,最后通过符合标准高度的
排气筒高空排放。废气排放符合《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大气污染
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中的限值要求。
(2)废水
废水包括生活污水和危废液。生活污水经园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
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危废液进行集中收储、标识,暂存于专用废物库,并委托有相应危废物处
理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理。
(3)噪声
公司生产设备均选用低噪声设备,车间内合理布局,设备基座设置减振垫,墙体隔声。根据
环境现状噪声监测结果,区域内的声环境质量满足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
(4)固体废物
固体废物主要为固体危废物、办公生活垃圾、废包装材料等。固体危废物进行集中收集、标
识,暂存于专用危废库,并委托持有相应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处置;办公生活垃圾由
园区物业环保部门收集后清运;废包装材料由资源单位回收处置。
公司环保管理制度等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及下属公司制定了《安全管理制度》
《废物、废液管理规程》
《环境保护检查管理规程》
等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相关制度,保障生产运营合法、合规、安全。
(四)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采取主要包括清洁能源替代技术、可再生能源替代技术和新能源技术等替代技术积极应对。
通过降低能耗来提高能效和减少二氧化碳排放,将采用清洁生产和其他技术来提高能源效率。
(五) 碳减排方面的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的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和强化各部门人员对环境保护的责任义务,对
公司员工进行污染物分类处置的培训,提高环境保护意识。
三、 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一) 主营业务社会贡献与行业关键指标
作为国内首家基于“活性氧途径均相化学发光技术”研发并实现产业化的企业,公司经过多
年研发探索,建立了拥有全面自主知识产权的光激化学发光技术平台。144 项国际和国内技术专
利,覆盖检测方法学技术、纳米材料技术、生物原材料技术、试剂技术、自动化仪器硬件和软件
等领域,并开发形成了 LiCA®系列临床诊断产品,覆盖各种疾病的临床诊断,其中包括传染病标
志物、肿瘤标志物、甲状腺激素、生殖内分泌激素、心脏标志物及炎症标志物等的检测,检测产
品性能卓越,可以比肩国际一线品牌公司,如罗氏、雅培和西门子等,在国内拥有大批高等级医
院的客户。
“以创新服务人类健康”是科美诊断的使命。长期以来公司坚持“以客户为中心、以人才为
主体、以创新为动力、以结果为导向”的经营理念,坚持长期主义和专业精神,坚持“专精新
特”,顺应市场大环境和产业发展环境变化的“新常态”和发展趋势,持续聚焦于核心技术、核
心临床疾病领域和对应的核心产品,对标国际一线公司,进行技术和产品性能的赶超,对市场进
行深度开拓。科美诊断是临床免疫诊断行业的技术领先者,解决行业内掐脖子问题,成为临床诊
断产业界进口产品的强有力竞争者。
(二) 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类型及贡献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和债权人权益保护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
制度,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切实保障股东及债权人权益。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依法规范运作,历次股东大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严格执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确保股东充分行使参与权和表决权;严格按照《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规定,公开、公平、公正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
准确、完整,保证股东平等地享有知情权;坚持多渠道与投资者保持良好的沟通,通过投资者互
动平台、投资者热线、电子邮箱以及召开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等与投资者沟通交流,解答投资
者疑问,维护与投资者的良好关系。
(四) 职工权益保护情况
公司始终坚持以人才为根本的理念,在员工健康与安全保障、利益分享与人文关怀、员工成
长与职业发展等方面逐步完善。公司给员工提供良好的事业发展平台,注重员工尤其是管理层社
会责任意识的增强和管理能力的提升,让员工与企业共同成长。
员工持股情况
员工持股人数(人) 111
员工持股人数占公司员工总数比例(%) 17.56
员工持股数量(万股) 12,829.64
员工持股数量占总股本比例(%) 31.99
注:报告期内,公司共有 0 名员工直接持有公司股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
心技术人员及其他员工分别通过宁波英维力、宁波科倍奥、宁波科信义、宁波科德孚以及科美诊
断员工资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票,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披露的《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五)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情况
公司秉承“以创新服务人类健康”的核心价值观,长期坚持“以客户为中心、以质量为生命、
以创新为动力、以结果为导向”的经营理念。面对国内体外诊断市场的快速发展和结构性变革,
公司将以客户需求为导向,坚持开发创新的、高性价比的诊断产品。
公司建立了《供应商审核管理规程》等供应商管理制度,对供应商进行审核和评价。公司供
管部、质管部等各相关部门协同合作,形成对供应商的立体审核与评价机制。公司对供应商实行
分类管理制度。根据供应商类别及供应商所提供物料的类别,对供应商进行不同程度的评审和跟
踪,包括准入审核(首次审核)、过程审核(日常监控)、年度审核和现场审核。对于初次采购的
供应商,公司对其从经营资质、经营状况、产品质量等方面进行评估,经各相关部门审核合格后
纳入合格供应商管理。对供应商的后续管理,公司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各项审核,依据审核结果评
定供应商等级,淘汰不合格供应商。
同时,公司注重生产质量控制,所有生产活动均基于《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附录体外
《EN ISO13845:2016 医疗器械质量体系》《体外诊断试剂指令 98/79/EC》的质量管理
诊断试剂》
体系,保证产品质量合规性。
(六) 产品安全保障情况
根据《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
《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国家对医疗器械
产品和体外诊断试剂产品实行注册与备案制度。医疗器械及体外诊断试剂产品注册需要经过注册
检验、临床评价、质量管理体系注册核查、技术资料审评等过程,以证实企业的产品研制、生产、
质控措施及条件满足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以及强制性的国家、行业标准的要求,满足安全
有效的上市条件。公司严格按照国家相关的规定,进行产品的研制、生产并在获得监管机构注册
和备案后上市销售。
(七) 在承担社会责任方面的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临产实验伦理
为促进新体外诊断试剂的研发,惠及患者,公司在临床试验过程中,始终严格遵循《世界医
学大会赫尔辛基宣言》《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体外诊
断试剂临床试验技术指导原则》等伦理准则和国家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的相关管理法规要
求,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提请伦理委员会审查,确保临床试验不会将受试者置于不合理的风险之中,
保护受试者的安全和权益。根据相关伦理、规范要求,公司制定了严格的临床试验标准操作规程
和临床试验工作指南,在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临床试验方案的制订、伦理材料的审查、临床
试验机构管理、临床数据标准与管理、试验规范与质量管控等方面建立了完善的政策制度和规范
指引。
四、其他公司治理情况
(一) 党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投资者关系及保护
类型 次数 相关情况
召开业绩说明会 0
公司参加了北京辖区上市公司投
借助新媒体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 1 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通过网络
远程的方式与投资者互动交流。
官网设置投资者关系专栏 □是 √否
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及保护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内幕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重
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等制度,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做到真实、准确、及时、公平、
完整地披露有关信息。指定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工作,协调公司与投资者的关系,接待
股东来访,回答投资者咨询。日常经营管理过程中,公司认真对待投资者的来信、来电、来邮、
来访和上证e互动投资者提问,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解答投资者的疑问,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了
解与信任,充分尊重和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其他方式与投资者沟通交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信息披露透明度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内幕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等制度,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
进行信息披露,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参与权的实现,为维护广大投资者权益提供重要支撑。公
司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投资者互动平台、召开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与投资者建立了良好的沟
通,持续提高信息披露透明度,与资本市场保持准确、及时的信息交互传导。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高度重视发展自主知识产权,设立了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制定实施公司的知识产
权战略,从知识产权的创造、保护、运用和管理等方面不断提升强化公司知识产权水平,充分发
挥知识产权在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上的积极作用。
(1)在“知识产权创造”方面,公司通过专利(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商标、著作
权及商业秘密等多种方式来保护自主知识产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 484 项已授权专利、商
标、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及作品著作权。其中,47 项发明专利,58 项实用新型专利,39 项外观设
计专利,11 项软件著作权,17 项作品著作权及 312 项注册商标。
(2)在“知识产权运用”方面,公司不仅注重利用知识产权信息提高公司化学发光产品的技
术创新水平,发挥光激化学发光技术创新优势,不断提高公司产品和服务的科技含量;而且注重
运用知识产权制度保护公司的发明创造成果,促进企业自主知识产权的发展,增强企业的市场竞
争力。
(3)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公司从技术链、产业链和供应链进行统筹和规划,从多角度、
多层次对光激化学发光技术进行细致、深入的专利挖掘和布局,逐步构建起一套 360 度立体式、
全方位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此外,公司还注重利用知识产权制度的特性和功能,适时通过司法、
行政途径维护公司的知识产权权益,打击侵权假冒行为。
(4)在“知识产权管理”方面,公司严格依照《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 9490-2013)
的要求建立起完善的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制定实施了专门的专利奖励制度,以激励公司知识
产权的创造。公司注重经营过程及市场竞争中的各项知识产权风险防范,通过采取一系列的制度
规范、流程设计以及防控措施,建立起主动防御知识产权风险的机制屏障,形成了立体的知识产
权风险识别、评价、预警和应对体系。
(四) 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机构股东横琴君联致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上海沛禧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分别委派专业人士担任董事会成员,参与公司重大经营决策,为公司的发展建言献策。
(五)其他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如未能及时 如未能及
承诺背 承诺 承诺 是否有履行 是否及时 履行应说明 时履行应
承诺方 承诺时间及期限
景 类型 内容 期限 严格履行 未完成履行 说明下一
的具体原因 步计划
控股股东关于股份锁定 2020 年 6 月 3 日;自公
股份限售 控股股东宁波英维力 及减持安排的承诺,详 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是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与首次
见注 1 个月内
公开发
实际控制人关于股份锁 2020 年 6 月 3 日;自公
行相关
股份限售 实际控制人李临 定及减持安排的承诺, 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是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的承诺
详见注 2 个月内
宁波科倍奥、宁波科德
宁波科倍奥、宁波科 孚、宁波科信义关于股
股份限售 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是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德孚、宁波科信义 份锁定及减持安排的承
个月内
诺,详见注 3
单独或合计持有 5%以
上股份的股东:上海
与首次 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 2020 年 6 月 3 日;自公
沛禧、横琴君联、
公开发 股份限售 东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 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 是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LOYAL CLASS、平安
行相关 安排的承诺,详见注 4 内
置业、中金康瑞、平
的承诺
盛安康、HJ CAPITAL
其它机构股东:
Colorful Stones、 2020 年 6 月 3 日;自公
其他机构股东关于股份
股份限售 Triton Device、 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 是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锁定的承诺,详见注 5
WEALTH 内
HORIZON、杭州创
乾、嘉兴申贸叁号、
华灏投资
WANG CHENGRONG 2020 年 6 月 3 日;自公
自然人股东 WANG
股份限售 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 是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CHENGRONG
详见注 6 内
张俊杰关于股份锁定及 2020 年 6 月 3 日;自公
股份限售 董事张俊杰 减持安排的承诺,详见 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是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与首次
注7 个月内和离职后半年内
公开发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
行相关 2020 年 6 月 3 日;自公
公司其他董事、监 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股份
的承诺 股份限售 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是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事、高级管理人员 锁定及减持安排的承
个月内和离职后半年内
诺,详见注 8
核心技术人员黄正 核心技术人员关于股份 2020 年 6 月 3 日;自公
股份限售 铭、ZHAO 锁定及减持安排的承 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是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WEIGUO、刘宇卉 诺,详见注 9 个月内和离职后半年内
稳定公司股价的措施和
承诺:承诺具体内容请
参见招股说明书“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之“四、发
公司、控股股东宁波 行人、发行人的股东、
英维力、实际控制人 实际控制人、发行人的
其他 李临、董事(除独立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是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与首次 股票上市后三年内
董事外)及高级管理 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以
公开发
人员 及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
行相关
作出的重要承诺与承诺
的承诺
履行情况”之“(二)关
于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
内稳定股价的预案”
公司、控股股东宁波 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
英维力、实际控制人 虚假陈述、误导性陈述 2020 年 6 月 3 日;长期
其他 否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李临、董事、监事、 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 有效
高级管理人员、与本 承诺具体内容请参见招
次发行相关的中介机 股说明书“第十节投资者
构 保护”之“四、发行人、
发行人的股东、实际控
制人、发行人的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核心技术人员以及本次
发行的中介机构作出的
重要承诺与承诺履行情
况”之“(三)关于招股
说明书不存在虚假陈
述、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的承诺”
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
购回承诺:1、为维护
公众投资者的利益,公
司承诺如下:保证公司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
欺诈发行的情形;如公
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
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
公司、控股股东宁波
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 2020 年 6 月 3 日;长期
其他 英维力、实际控制人 否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的,公司将在中国证券 有效
李临
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权
部门确认后五个工作日
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
购回公司本次公开发行
的全部新股。2、公司
控股股东宁波英维力承
诺:保证公司本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
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
的情形;如公司不符合
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
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
经发行上市的,控股股
东宁波保税区英维力企
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将在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等有权部
门确认后五个工作日内
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
回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
全部新股。3、公司实
际控制人李临承诺:保
证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不存
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
形;如公司不符合发行
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
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
行上市的,实际控制人
李临将在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等有权部门
确认后五个工作日内启
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
部新股。
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
控股股东宁波英维 措施及承诺:承诺具体
力、实际控制人李 内容请参见招股说明书 2020 年 6 月 3 日;长期
其他 否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临、董事、高级管理 “第十节投资者保护”之 有效
人员 “四、发行人、发行人的
股东、实际控制人、发
行人的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
人员以及本次发行的中
介机构作出的重要承诺
与承诺履行情况”之
“(五)填补被摊薄即期
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关于上市后的利润分配
政策和股东分红回报规
与首次
划:承诺具体内容请参
公开发 2020 年 6 月 3 日;长期
分红 公司 见招股说明书“第十节投 否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行相关 有效
资者保护”之“二、
的承诺
(二)本次发行上市后
的股利分配政策”
关于股东持股情况的承
诺:根据《监管规则适
用指引—关于申请首发
上市企业股东信息披
露》,公司已做出如下
承诺:“(1)不存在法
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
与首次 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本 2021 年 2 月 18 日;长
其他 公司 否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公开发 公司股份的情形; 期有效
行相关 (2)本次发行的中介
的承诺 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
管理人员、经办人员未
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
股份;(3)本公司不
存在以本公司股份进行
不当利益输送的情形。”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21 年 3 月 3 日;长期
其他 公司 否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并在科创板上市战略投 有效
资者核查之承诺:
(1)本次发行战略投
资者的选取标准符合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发行与承销业务
指引》(上证发
[2019]46 号)第八条对
战略投资者选取标准的
相关要求;(2)本次发
行战略投资者的配售资
格符合《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
销实施办法》第十七条
对战略投资者的配售资
格有相关规定;(3)
本次发行战略投资者不
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
业务指引》(上证发
[2019]46 号)第九条规
定的禁止性情形。
解决同业 控股股东关于避免同业 2020 年 6 月 3 日;长期
控股股东宁波英维力 否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竞争 竞争的承诺,详见注 10 有效
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同
解决同业 2020 年 6 月 3 日;长期
实际控制人李临 业竞争的承诺,详见注 否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与首次 竞争 有效
公开发
控股股东关于减少和规
行相关 解决关联 2020 年 6 月 3 日;长期
控股股东宁波英维力 范关联交易的承诺,详 否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的承诺 交易 有效
见注 12
实际控制人关于减少和
解决关联 2020 年 6 月 3 日;长期
实际控制人李临 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否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交易 有效
详见注 13
不为激励对象依本激励
计划获取有关限制性股
其他 科美诊断 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 是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
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若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
与股权
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激励相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
关的承
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归
诺
属安排的,激励对象应
其他 当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 是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后,将由股权激励计
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
还公司。
注 1:控股股东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安排的承诺
(1)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
发行的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本企业授权发行人直接办理上述股份的锁定手续。除非经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有权监管机构豁免遵守上述相关承诺,否则,本企业应将违反股份
锁定承诺转让所持发行人股份对应的所得款项上缴发行人。
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企业仍遵守上述约定。
(2)关于自愿延长锁定期的承诺
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以下简称“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期间发行人如
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
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则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
(3)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协议转
让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减持本企业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如公司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
除权除息事项,则为按照相应比例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后用于比较的发行价)。
本企业减持发行人股票前,将至少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告拟减持的数量、减持
方式、期限等。
本企业将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还将遵守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和公司章程关于股份流通限制的其他规定。
若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企业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就未履行承诺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道歉,在有关监
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自违反持股及减持意向相关承诺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减持;若本企业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
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发行人所有,本企业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发行人;如该违反的承诺属可以继续履行的,将继续履行该承诺;如
果因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以及根据届时相关规定采
取其他措施。
注 2:实际控制人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安排的承诺
(1)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自发行人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
股份。
本人授权发行人直接办理上述股份的锁定手续。除非经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有权监管机构豁免遵守上述相关承诺,否则,本人应将违反股份锁定
承诺转让所持发行人股份对应的所得款项上缴发行人。
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遵守上述约定。
(2)关于自愿延长锁定期的承诺
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以下简称“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期间发行人如
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
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则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
(3)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协议转
让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减持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如公司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
权除息事项,则为按照相应比例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后用于比较的发行价)。
本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管期间,每年转让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间接
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本人将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还将遵守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和公司章程关于股份流通限制的其他规定。
若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就未履行承诺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道歉,在有关监管机
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自违反持股及减持意向相关承诺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减持;若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
所得收入归发行人所有,本人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发行人;如该违反的承诺属可以继续履行的,将继续履行该承诺;如果因本人未
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以及根据届时相关规定采取其他措施。
注 3:宁波科倍奥、宁波科德孚、宁波科信义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安排的承诺
(1)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
发行的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本企业授权发行人直接办理上述股份的锁定手续。除非经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有权监管机构豁免遵守上述相关承诺,否则,本企业应将违反股份
锁定承诺转让所持发行人股份对应的所得款项上缴发行人。
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企业仍遵守上述约定。
(2)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本企业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且在满足减持条件后,本企业拟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将认真
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等多方面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
逐步减持。
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协议转
让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减持本企业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如公司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
除权除息事项,则为按照相应比例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后用于比较的发行价)。
本企业减持发行人股票前,将至少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告拟减持的数量、减持
方式、期限等;本企业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以下时除外。
本企业将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还将遵守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和公司章程关于股份流通限制的其他规定
注 4: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安排的承诺
(1)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一年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
的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本企业授权发行人直接办理上述股份的锁定手续。除非经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有权监管机构豁免遵守上述相关承诺,否则,本企业应将违反股份
锁定承诺转让所持发行人股份对应的所得款项上缴发行人。
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企业仍遵守上述约定。
(2)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本企业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且在满足减持条件后,本企业拟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将认真
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等多方面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通过
大宗交易方式、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或者其他合法方式逐步减持。
本企业减持发行人股票前,将至少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告拟减持的数量、减持
方式、期限等;本企业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发行人股份低于 5%以下时除外。
本企业减持股份将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
革的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还将遵守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
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关于股份流通限制的其他规定。
注 5:其他机构股东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本企业对于所直接持有或间接控制之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所有股份,将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进行
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企业直接持有或间接控制的股份。
本企业授权发行人直接办理上述股份的锁定手续。除非经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有权监管机构豁免遵守上述相关承诺,否则,本企业应将违反股份
锁定承诺转让所持发行人股份对应的所得款项上缴发行人。
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企业仍遵守上述约定。
本企业将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还将遵守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关于股份流通限制的其他规定。
若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企业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就未履行承诺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道歉,在有关监
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若本企业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发行人所有,本企业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发
行人;如该违反的承诺属可以继续履行的,将继续履行该承诺;如果因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向发
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以及根据届时相关规定采取其他措施。
注 6:股东 WANG CHENGRONG 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本人对于所直接持有或间接控制之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所有股份,将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进行转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持有或间接控制的股份。
本人授权发行人直接办理上述股份的锁定手续。除非经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有权监管机构豁免遵守上述相关承诺,否则,本人应将违反股份锁定
承诺转让所持发行人股份对应的所得款项上缴发行人。
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遵守上述约定。
本人将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还将遵守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关于股份流通限制的其他规定。
若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就未履行承诺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道歉,在有关监管机
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若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发行人所有,本人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发行人;如
该违反的承诺属可以继续履行的,将继续履行该承诺;如果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
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以及根据届时相关规定采取其他措施。
注 7:董事张俊杰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安排的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
人回购本人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如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期间发行人如有分
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
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则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
内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如公司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
则为按照相应比例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后用于比较的发行价)。
本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
发行人股份。
本人授权发行人直接办理上述股份的锁定手续。除非经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有权监管机构豁免遵守上述相关承诺。
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遵守上述约定。
本人将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还将遵守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关于股份流通限制的其他规定。如中
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就上市公司股份减持出台新的需要适用于本人的强制性规定的,本人自愿遵守该等强制性规定。
若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就未履行承诺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道歉,在有关监管机
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如该违反的承诺属可以继续履行的,将继续履行该承诺;如果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
的,本人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以及根据届时相关规定采取其他措施。
上述承诺不会因本人职务的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改变。
注 8: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安排的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
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如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期间发行人如有分
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
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则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在上述锁定期
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如公司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
除息事项,则为按照相应比例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后用于比较的发行价)。
本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
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本人授权发行人直接办理上述股份的锁定手续。除非经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有权监管机构豁免遵守上述相关承诺,否则,本人应将违反股份锁定
承诺转让所持发行人股份对应的所得款项上缴发行人。
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遵守上述约定。
本人将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还将遵守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关于股份流通限制的其他规定。如中
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就上市公司股份减持出台新的需要适用于本人的强制性规定的,本人自愿遵守该等强制性规定。
若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就未履行承诺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道歉,在有关监管机
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若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发行人所有,本人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发行人;如
该违反的承诺属可以继续履行的,将继续履行该承诺;如果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
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以及根据届时相关规定采取其他措施。
上述承诺不会因本人职务的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改变。
注 9:核心技术人员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安排的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和本人离职后 6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首发前股份。
上述锁定期届满之日起 4 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上市时所持首发前股份总数的 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
本人将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还将遵守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关于股份流通限制的其他规定。如中
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就上市公司股份减持出台新的需要适用于本人的强制性规定的,本人自愿遵守该等强制性规定。
若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就未履行承诺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道歉,在有关监管机
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若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发行人所有;如该违反的承诺属可以继续履行的,将继续履行该承诺;
如果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以及根据届时相关规定采取
其他措施。
注 10:控股股东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通过投资于其他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从事或参与和科美诊断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和活动;也不会以任何方式为与科美诊断竞争的企业、机
构或其他经济组织提供任何资金、业务和管理等方面的帮助或提供任何技术信息、业务运营、销售渠道等商业秘密。
(1)自行或者联合他人,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与科美诊断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和活动;
(2)以任何形式支持他人从事与科美诊断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和活动;及以其他方式介入(不论直接或间接)任何与科美诊断
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和活动。
尽力将该等商业机会让与公司。
制的其他企业应将相关业务出售,科美诊断对相关业务在同等商业条件下有优先收购权,本企业并将尽最大努力促使有关交易的价格在公平合理的及与
独立第三者进行正常商业交易的基础上确定。
时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从事与科美诊断该等新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和活动。
的损失;同时本企业不可撤销地授权科美诊断从当年及其后年度应付本企业现金分红中扣留与上述收益和损失相等金额的款项归科美诊断所有,直至本
企业承诺履行完毕并弥补完科美诊断和其他股东的损失。
注 11: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亦未直接或间接拥有与公司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经济组织的权益。
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
该等商业机会让与公司。
其他企业应将相关业务出售,科美诊断对相关业务在同等商业条件下有优先收购权,本人并将尽最大努力促使有关交易的价格在公平合理的及与独立第
三者进行正常商业交易的基础上确定。
企业或股东的权益受到损害,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注 12:控股股东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用自身作为公司控股股东之地位及控制性影响谋求本企业或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公司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
科美诊断提供担保。
大会议事规则及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规定,遵循平等、自愿、等价和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履行关联交易决策、回避表决等公允决策程序,与科美诊断
签订关联交易协议,并确保关联交易价格的公允性,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的标准,以维护科美诊断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的利益。
公司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以保护公司及其投资者的权益;(3)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给投资者造成直接损失的,
依法赔偿损失;(5)本企业所持限售股锁定期自期满后延长六个月,和本企业所持流通股自未能遵守本承诺事项之日起增加六个月锁定期;(6)有违
法所得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可变更或撤销。
注 13:实际控制人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身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地位及控制性影响谋求本人或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公司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
断提供担保。
议事规则及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规定,遵循平等、自愿、等价和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履行关联交易决策、回避表决等公允决策程序,与科美诊断签订
关联交易协议,并确保关联交易价格的公允性,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的标准,以维护科美诊断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
益。
司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以保护公司及其投资者的权益;(3)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给投资者造成直接损失的,依
法赔偿损失;(5)有违法所得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撤销。
(二)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
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三)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备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审批程序
项目名称和金额)
根据财政部 2018 年修订发布的《企
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要求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召开
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
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 详见其他说明
企业 会计准则 编制财务报表 的企
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
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
的议案》。
他执 行企业会 计准则的企业 ,自
其他说明:
财政部于 2018 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
修订前的租赁准则简称“原租赁准则”)。新租赁准则规定,首次执行该准则应当根据累积影响数
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本集团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本集团作为承租人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
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日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
息。执行新租赁准则主要影响如下: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金额 调整金额 2021 年 1 月 1 日金额
使用权资产 10,330,569.99 10,330,569.99
预付账款 8,544,377.43 -131,228.24 8,413,149.19
一年内到期的非
流动负债
租赁负债 6,787,157.76 6,787,157.76
(二)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70.00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5年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无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无
名称 报酬
保荐人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4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1 年
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于 2021 年 6 月 15 日召开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
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信永中和担任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 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一) 诉讼、仲裁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无后续进展的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及类型 查询索引
一、(2019)沪 73 知民初 429 号侵害技术秘密纠纷案件
兴
白Ⅰ测定试剂盒(均相化学发光免疫分析法)”为代表的系列体外
诊断试剂盒产品侵犯科美博阳的技术秘密,科美博阳向上海知识
产权法院提交《民事起诉书》,请求判令:(1)程敏卓和成都爱
诉讼具体情 况详见公司于
兴立即停止侵害科美博阳技术秘密的不正当竞争行为;(2)程敏
卓与成都爱兴赔偿因技术秘密侵权行为而给科美博阳造成的经
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科美诊
济损失 6,800 万元,以及科美博阳为调查、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
断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
所支出的合理费用 100 万元;(3)程敏卓和成都爱兴在国家级官
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科创板
方媒体上向科美博阳赔礼道歉并消除影响。
上市的招股说明书》“第十一
节其他重要事项”之“三、重
出“(2019)沪 73 知民初 429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1)
大诉讼、仲裁或其他事项”之
被告程敏卓、成都爱兴于判决生效之日立即停止侵害原告科美博
“(一)公司重大诉讼或仲裁
阳在本案中主张的商业秘密直至该商业秘密已为公众所知悉为
事项”。
止;(1)被告程敏卓、成都爱兴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
告科美博阳经济损失人民币 100 万元,以及为维权所支出的合理
费用人民币 30 万元;3)驳回科美博阳其余诉讼请求。
的两被告上诉状,两被告已上诉至最高人民法院。2020 年 12 月
该案二审案件(2020 最高法知民终 1889 号)正在审理中。
二、(2020)沪 0115 民初 35644 号商业诋毁纠纷案件
博阳 诉讼具体情 况详见公司于
沪 0115 民初 35644 号相关诉讼资料,原告成都爱兴以科美诊断 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科美诊
及其全资子公司科美博阳为共同被告,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 断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
院提起商业诋毁纠纷诉讼。原告成都爱兴提出如下诉讼请求: (1) 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科创板
科美诊断及科美博阳立即停止对成都爱兴的商业诋毁行为;(2) 上市的招股说明书》“第十一
科美诊断及科美博阳就其商业诋毁行为向成都爱兴赔礼道歉,并 节其他重要事项”之“三、重
在官网(www.chemclin.com、byswjsh.yixie8.com)、微信公众号 大诉讼、仲裁或其他事项”之
“科美诊断”上刊登声明,以及向接受律师警告函的主体发送声明 “(一)公司重大诉讼或仲裁
以消除影响;(3)科美诊断及科美博阳赔偿成都爱兴经济损失合 事项”。诉讼进展情况详见公
计 1,000 万元及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53,500 元;(4) 司于 2021 年 6 月 24 日披露
科美诊断及科美博阳承担本案诉讼费。 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的
新区人民法院的(2020)沪 0115 民初 35644 号一审民事判决书。 公司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
一审判决结果如下:驳回原告成都爱兴的全部诉讼请求。如果未 (公告编号:2021-015),以
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 及于 2021 年 7 月 28 日披露
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 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的
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人民币 82,100 元,由原告成都爱兴负担。 《科美诊断 技术股份有限
人民法院送达的完整《上诉状》,上诉人成都爱兴不服上海市浦 (公告编号:2021-016)。
东新区人民法院(2020)沪 0115 民初 35644 号一审民事判决书,
提起上诉。2021 年 10 月 9 日,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对本案进行开
庭审理,本案二审案号为(2021)沪 73 民终 718 号。截止本年报
披露时,该上诉案件目前仍在审理中。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诉讼、仲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
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二)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二)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类型 资金来源 发生额 未到期余额 逾期未收回金额
结构性存款产品 自有资金 58,800.00 43,300.00 0.00
结构性存款产品 闲置募集资金 18,000.00 18,000.00 0.00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和
使用安排、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合理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8 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
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
月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2) 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1) 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四、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 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截至报告期末
扣除发行费用 调整后募集资 截至报告期末 本年度投入金
募集资金承诺 累计投入进度 本年度投入金
募集资金来源 募集资金总额 后募集资金净 金承诺投资总 累计投入募集 额占比(%)
投资总额 (%)(3)= 额(4)
额 额 (1) 资金总额(2) (5)=(4)/(1)
(2)/(1)
发行上市募集资金 293,150,000.00 248,556,948.01 634,698,200.00 248,556,948.01 56,685,463.35 22.81 56,685,463.35 22.81
(二) 募投项目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截至报 投入 项目可行
告期末 项目达 投入进 进度 本项目 性是否发
是否 节余的
募集 截至报告期末累 累计投 到预定 是否 度是否 未达 已实现 生重大变
项目名 涉及 项目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募集资金 金额及
资金 计投入募集资金 入进度 可使用 已结 符合计 计划 的效益 化,如
称 变更 诺投资总额 投资总额 (1) 形成原
来源 总额(2) (%) 状态日 项 划的进 的具 或者研 是,请说
投向 因
(3)= 期 度 体原 发成果 明具体情
(2)/(1) 因 况
新建体
外诊断
不适
试剂生 否 首发 474,371,400.00 120,556,948.01 16,613,690.69 13.78 不适用 否 是 不适用 否 无
用
产基地
项目
LiCA®
不适
试剂与 否 首发 106,998,700.00 86,000,000.00 30,838,089.76 35.86 不适用 否 是 不适用 否 无
用
配套仪
器研发
(实验
室)项
目
LiCA®
试剂与
关键生 不适
否 首发 53,328,100.00 42,000,000.00 9,233,682.90 21.98 不适用 否 是 不适用 否 无
物原料 用
研发项
目
(三) 报告期内募投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以自筹资金
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合计人民币 44,981,174.65 元,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以自筹资金预
先支付的发行费用的金额合计人民币 9,121,353.87 元,合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54,102,528.52 元置
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4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
建设和使用安排、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合理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8 亿元(含本金额)
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
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余额为 180,000,000.00 元,共获得现金利息人民币 3,564,172.04
元。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1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对部分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范围内进行调整。
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4 日召开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
集资金向科美博阳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200 万元(含本金额)无息借款用于实施“LiCA®试剂
与关键生物原料研发项目”。
十五、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送
数量 比例(%) 发行新股 公积金转股 其他 小计 数量 比例(%)
股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360,000,000 100.00 7,860,925 - - -3,686,325 4,174,600 364,174,600 90.82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
持股
境内自然人持股 - - - - - - -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53,182,148 14.77 11,754 - - -11,754 0 53,182,148 13.26
境外自然人持股 1,105,316 0.31 - - - - - 1,105,316 0.28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 33,139,075 - - 3,686,325 36,825,400 36,825,400 9.18
份
三、股份总数 360,000,000 100.00 41,000,000 - - - 41,000,000 401,000,000 100.00
√适用 □不适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1 年 2 月 24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50 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 41,000,000 股,其中,战略投资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获配 2,050,000 股,中信证券科美
诊断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本次获配 4,100,000 股,网下发行认购的股份数
量为 1,710,925 股,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4 月 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前总股本为 360,000,000 股,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 401,000,000 股。网下发行认购的额
股份 1,710,925 股已于 2021 年 10 月 11 日解除限售流通上市。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9 日在上海证劵交易所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100 万股,公
司股本由 36,000 万股增加至 40,100 万股,上述股本变动使得公司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
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有所变化。股本变动前总股本基本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分别为 0.33
元、2.46 元;股本变动后基本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分别为 0.37 元、3.19 元。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股
年初
本年解除 本年增加限 年末限售股 解除限售日
股东名称 限售 限售原因
限售股数 售股数 数 期
股数
中信证券-杭州银行- 公司高管与核心
中信证券科美诊断员工 员工战略配售集 2022 年 4 月
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 合资产管理计划 11 日
合资产管理计划 限售股份
保荐机构相关子
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2023 年 4 月
(保荐机构跟投) 10 日
售股份
首次公开网下配售限售 首发网下配售限 2021 年 10
股股东 售股份 月 11 日
合计 / 1,710,925 7,860,925 6,150,000 / /
注: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报告期末限售股数包含转融通方式借出所持股份的数量。
二、 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币种:人民币
发行价格
股票及其衍生 获准上市 交易终止
发行日期 (或利 发行数量 上市日期
证券的种类 交易数量 日期
率)
普通股股票类
A股 7.15 41,000,000 41,000,000
月 26 日 月9日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首发上市发行新股 4,100.00 万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由 36,000.00 万股增加
至 40,100.00 万股。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资产 143,090.67 元,较上年期末 100,682.26
万元增加 42.12%;总负债 15,223.40 万元,较上年期末 11,946.40 万元增加 27.43%;资产负债率
为 10.64%。
三、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7,949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7,961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0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0
存托凭证持有人数量
□适用 √不适用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质押、标记或冻
结情况
包含转融通
报告 持有有限售
股东名称 期末持股数 借出股份的 股东
期内 比例(%) 条件股份数
(全称) 量 限售股份数 性质
增减 量 股份
量 数量
状态
宁波保税区英
维力企业管理
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上海沛禧投资
管理合伙企业 0 45,421,070 11.33 45,421,070 45,421,070 无 0 其他
(有限合伙)
横琴君联致康
投资企业(有 0 41,617,066 10.38 41,617,066 41,617,066 无 0 其他
限合伙)
境外法
敦信有限公司 0 26,514,556 6.61 26,514,556 26,514,556 无 0
人
深圳市平安置
业投资有限公 0 22,710,535 5.66 22,710,535 22,710,535 无 0 其他
司
中金康瑞壹期
(宁波)股权
投资基金合伙 0 22,710,535 5.66 22,710,535 22,710,535 无 0 其他
企业(有限合
伙)
宁波保税区科
倍奥企业管理
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嘉兴申贸叁号
股权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
伙)
杭州创乾投资
合伙企业(有 0 11,355,268 2.83 11,355,268 11,355,268 无 0 其他
限合伙)
平安鼎创股权
投资管理(上
海)有限公司
-宁波梅山保
税港区平盛安
康股权投资基
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Triton Device 境外法
HK Limited 人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及数量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种类 数量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2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200,000
宋英杰 502,790 人民币普通股 502,790
黄一明 290,049 人民币普通股 290,049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
公司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68,807 人民币普通股 268,807
邹立刚 201,802 人民币普通股 201,802
高华-汇丰-
GOLDMAN, SACHS & 188,813 人民币普通股 188,813
CO.LLC
武萍 179,282 人民币普通股 179,282
陈芳 170,225 人民币普通股 170,225
苏保童 146,138 人民币普通股 146,138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
不适用
情况说明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
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 不适用
权的说明
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前十大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一致行动关系如下:
波科倍奥 79.15%和 5.40%的出资额并担任宁波英维力和宁波科倍奥的执行事务合
伙人。
有限公司系君联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100%持股的企业,君联资本管理股份有限
公司间接持有敦信有限公司 40.29%的股权且为敦信有限公司的最终实际管理人。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
致行动的说明
间接持股 100%的公司,平安置业直接持有平盛安康 70.53%的财产份额且持有平
盛安康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平盛磐憬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66.67%的财产份额,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平盛磐憬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持股 100%的公
司。
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
不适用
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持有的有限
新增可上市
序号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售条件股份 限售条件
可上市交易时间 交易股份数
数量
量
宁波保税区英维力企业管理合 自公司股票上市
伙企业(有限合伙) 之日起 36 个月
上海沛禧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自公司股票上市
(有限合伙) 之日起 12 个月
横琴君联致康投资企业(有限 自公司股票上市
合伙) 之日起 12 个月
自公司股票上市
之日起 12 个月
自公司股票上市
之日起 12 个月
中金康瑞壹期(宁波)股权投 自公司股票上市
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之日起 12 个月
宁波保税区科倍奥企业管理合 自公司股票上市
伙企业(有限合伙) 之日起 36 个月
嘉兴申贸叁号股权投资合伙企 自公司股票上市
业(有限合伙) 之日起 12 个月
杭州创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自公司股票上市
合伙) 之日起 12 个月
平安鼎创股权投资管理(上
海)有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 自公司股票上市
港区平盛安康股权投资基金合 之日起 12 个月
伙企业(有限合伙)
自公司股票上市
之日起 12 个月
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前十大有限售条件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一
致行动关系如下:
宁波英维力和宁波科倍奥 79.15%和 5.40%的出资额并担任宁波英
维力和宁波科倍奥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萨君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系君联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100%持股
的企业,君联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敦信有限公司 40.29%
的股权且为敦信有限公司的最终实际管理人。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持股 100%的公司,平安置业直接持有平盛安康
税港区平盛磐憬投资管理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66.67%的财产份
额,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平盛磐憬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
执行事务合伙人为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持股
联关系或属于一致行动人。
*注:“敦信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 LOYAL CLASS LIMITED。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持有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三)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四)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存托凭证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五) 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包含转融通借出股
获配的股票/ 报告期内增减
股东/持有人名称 可上市交易时间 份/存托凭证的期
存托凭证数量 变动数量
末持有数量
中信证券科美诊断
员工参与科创板战
略配售集合资产管
理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包含转融通借出
与保荐机构的 获配的股票/ 可上市交易 报告期内增
股东名称 股份/存托凭证的
关系 存托凭证数量 时间 减变动数量
期末持有数量
中信证券
为保荐机构的 2023 年 4
投资有限 2,050,000 74,600 2,050,000
全资子公司 月9日
公司
四、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控股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名称 宁波保税区英维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李临
成立日期 2017 年 9 月 22 日
企业管理及咨询服务、商务信息咨询、经济信息咨询:生物
主要经营业务
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
无
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其他情况说明 无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李临
国籍 中国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否
主要职业及职务 董事长、总经理
过去 10 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
无
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
达到 80%以上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负责
法人股东名 组织机构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
人或法定 成立日期 注册资本
称 代码 活动等情况
代表人
天津华杰 投资管理咨询、企业
上海沛禧投
企业管理 管理咨询、商务信息
资管理合伙 2015 年 5
咨询合伙 91310230342419338B 403,099,886 咨询、市场营销策
企业(有限 月 15 日
企业(有 划、企业形象策划、
合伙)
限合伙) 市场信息咨询与调查
(不得从事社会调查、
社会调研、民意调
查、 民意测验)。
横琴君联致
拉萨君祺
康投资企业 2017 年 4
企业管理 91440400MA4WG69L69 368,297,675 股权投资
(有限合 月 26 日
有限公司
伙)
截止报告期末:
沛禧的一致行动人;
情况说明 2.横琴君联、敦信有限公司分别持有公司 10.38%和 6.61%的股份,横琴君联的执行事务
合伙人拉萨君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系君联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100%持股的企业,君
联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敦信有限公司 40.29%的股权且为敦信有限公司的最终
实际管理人。
七、 股份/存托凭证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一、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可转可转换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XYZH/2022BJAB10463
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映了科美诊断公司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1 年度的合
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
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
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科美诊断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
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
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
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
项单独发表意见。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关键审计事项如下:
关键审计事项 该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的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五、38 (1). 了解和评价与收入相关内部控制的设计和执
以及附注七、61。 行,并测试其运行的有效性。
科美诊断公司 2021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 (2). 复核相关的会计政策和收入确认原则,判断是
营业收入为 47,077.46 万元。 否符合准则要求。
收入金额重大且为关键业绩指标,根据 (3). 结合业务类型对收入、成本以及毛利执行分析
附注五、38 所述的会计政策,可能存 程序,判断是否出现异常波动。
在收入确认的相关风险。因此,我们将
(4). 抽样检查收入的会计记录、销售合同、出库单、
该事项作为关键审计事项。
客户验收单、银行流水等相关单证,确认收入的
真实性和完整性。
(5). 对重要客户的收入和应收账款执行函证程序,
并进行现场走访,判断交易的真实性。
(6). 针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的收入确认样本进行截
止性测试,判断收入是否计入正确的会计期间。
(7). 检查财务报表附注五、38 以及附注七、61 的相
关披露。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五、30 (1).评价管理层与商誉减值测试相关的关键内部控
以及附注七、28。 制的有效性。
科美诊断公司 2021 年末合并财务报表 (2).复核管理层对资产组的认定和商誉的分摊方
中商誉的账面价值为 15,375.61 万元, 法。
占资产总额比例为 10.75%,商誉减值
(3).将收入增长率、毛利率、经营费用等关键数据
准备为 0 元。
与企业过往业绩、管理层预算进行比较,审慎评价
管理层在每年末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 估值模型中采用的关键假设及估计的合理性。
并依据减值测试的结果调整商誉的账面
(4).检查折现率模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折现率
价值。由于商誉减值测试的结果很大程
进行比较,评价折现率选取的合理性。
度上依赖于管理层所做的估计和采用的
假设,特别是收入增长率、毛利率、经 (5).检查财务报表附注五、30 以及附注七、28 的
营费用、折现率等,该等估计和假设均 相关披露。
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受管理层对未来市
关键审计事项 该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的
场以及经济环境判断的影响。由于商誉
减值测试过程较为复杂,同时涉及管理
层的重大判断与估计,因此,我们将该
事项作为关键审计事项。
(四)、管理层、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科美诊断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
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
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科美诊断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
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科美诊断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
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科美诊断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五)、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
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
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
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
也执行以下工作:
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
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
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发表意见。
致对科美诊断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
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
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
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科美诊断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项。
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
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
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
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
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
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梁晓燕
(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朱圣烽
中国 北京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 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附注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七、1 311,631,206.87 224,817,311.69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七、2 613,000,000.00 328,573,435.62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七、5 35,127,292.63 31,278,197.95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 七、7 5,446,158.55 8,544,377.43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其他应收款 七、8 3,207,988.43 3,246,635.19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七、9 122,362,493.25 98,672,713.99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七、13 517,458.17 7,207,299.59
流动资产合计 1,091,292,597.90 702,339,971.46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七、21 125,905,381.60 125,220,351.76
在建工程 七、22 7,569,424.11 316,037.73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七、25 24,375,995.81
无形资产 七、26 13,752,785.55 14,066,684.35
开发支出
商誉 七、28 153,756,067.28 153,756,067.28
长期待摊费用 七、29 3,550,170.54 7,100,937.08
递延所得税资产 七、30 10,704,272.69 4,022,502.94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339,614,097.58 304,482,581.14
资产总计 1,430,906,695.48 1,006,822,552.60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向中央银行借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七、36 22,027,094.43 32,041,730.81
预收款项
合同负债 七、38 3,567,073.68 5,399,485.73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应付职工薪酬 七、39 18,202,322.63 11,354,359.23
应交税费 七、40 15,299,454.12 10,133,624.72
其他应付款 七、41 50,609,078.02 45,098,640.67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分保账款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七、43 11,388,086.53
其他流动负债 七、44 463,719.58 701,933.14
流动负债合计 121,556,828.99 104,729,774.30
非流动负债:
保险合同准备金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七、47 13,215,394.47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七、51 5,000,000.00 5,000,00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七、30 12,461,747.58 9,734,223.04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30,677,142.05 14,734,223.04
负债合计 152,233,971.04 119,463,997.34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七、53 401,000,000.00 360,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七、55 547,476,974.48 339,920,026.47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七、59 24,739,591.11 17,778,573.83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七、60 305,456,158.85 169,659,954.9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或股东权益)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
益)合计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或股东权益)总计
公司负责人:李临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燕玲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进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附注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71,807,107.43 132,688,251.99
交易性金融资产 392,000,000.00 298,573,435.62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十七、1 8,570,837.22 8,858,540.74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 1,365,213.67 5,814,909.88
其他应收款 十七、2 1,452,981.00 5,566,222.66
其中:应收利息 232,602.66
应收股利
存货 33,822,531.63 34,981,853.43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7,159,133.11
流动资产合计 709,018,670.95 493,642,347.43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十七、3 285,012,421.45 169,654,599.66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25,293,038.76 30,173,829.25
在建工程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16,709,089.08
无形资产 171,647.83 352,053.81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2,164,660.51 3,162,732.48
递延所得税资产 9,453,657.82 3,262,595.34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338,804,515.45 206,605,810.54
资产总计 1,047,823,186.40 700,248,157.97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3,106,817.12 4,059,600.65
预收款项
合同负债 370,745.07 496,337.76
应付职工薪酬 6,306,632.74 2,737,407.14
应交税费 1,791,751.71 1,070,394.32
其他应付款 14,144,162.12 4,833,729.92
其中:应付利息 53,630.14
应付股利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8,330,341.05
其他流动负债 48,196.86 64,523.91
流动负债合计 34,098,646.67 13,261,993.70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8,571,254.61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5,000,000.00 5,000,00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13,571,254.61 5,000,000.00
负债合计 47,669,901.28 18,261,993.70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401,000,000.00 360,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505,985,928.52 298,428,980.51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24,739,591.11 17,778,573.83
未分配利润 68,427,765.49 5,778,609.93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
益)合计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或股东权益)总计
公司负责人:李临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燕玲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进
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附注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七、61 470,774,575.26 418,200,080.02
其中:营业收入 470,774,575.26 418,200,080.02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327,290,074.09 300,336,406.52
其中:营业成本 七、61 118,379,893.63 115,200,957.89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税金及附加 七、62 3,663,875.49 3,311,046.93
销售费用 七、63 104,401,382.81 89,783,181.75
管理费用 七、64 38,294,126.05 37,160,177.86
研发费用 七、65 67,318,582.71 56,416,093.69
财务费用 七、66 -4,767,786.60 -1,535,051.60
其中:利息费用 730,056.09 -
利息收入 5,687,065.92 1,909,325.57
加:其他收益 七、67 8,866,924.87 9,484,050.38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
七、68 12,603,103.67 11,948,963.01
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
业的投资收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
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
填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
七、71 -501,037.08 -291,129.21
“-”号填列)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
七、72 -1,773,213.12 -2,045,898.03
“-”号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
七、73 -99,997.17 -106,418.87
“-”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
列)
加:营业外收入 七、74 410,139.74 1,383,300.21
减:营业外支出 七、75 801,289.35 2,800,862.68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七、76 19,431,911.56 18,415,657.83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
列)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号填列)
“-”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净亏损以“-”号填列)
“-”号填列)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
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
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
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
值变动
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
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
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
综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
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7)其他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
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142,757,221.17 117,020,020.48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
合收益总额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
益总额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7 0.33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7 0.33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
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李临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燕玲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进
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附注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一、营业收入 十七、4 97,782,804.05 90,478,107.00
减:营业成本 十七、4 39,327,766.63 34,542,029.07
税金及附加 794,679.78 1,290,424.90
销售费用 24,549,497.73 23,893,295.59
管理费用 23,299,851.53 21,821,088.51
研发费用 37,298,215.00 29,798,796.33
财务费用 -3,945,426.29 -1,277,584.67
其中:利息费用 591,918.63
利息收入 4,685,347.36 1,606,091.29
加:其他收益 343,393.57 436,341.09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
十七、5 89,162,745.22 11,542,136.50
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
业的投资收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
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
“-”号填列)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
-1,451,104.98 -1,034,232.95
“-”号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
-235,935.50
“-”号填列)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
列)
加:营业外收入 38,149.88 1,208,638.81
减:营业外支出 610,613.14 882,690.25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5,826,372.41 -2,795,701.64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
列)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
以“-”号填列)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
以“-”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
综合收益
额
综合收益
变动
变动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
合收益
合收益
合收益的金额
六、综合收益总额 69,610,172.84 -5,228,554.53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公司负责人:李临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燕玲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进
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附注 2021年度 2020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
现金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
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
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
现金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
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
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
七、78 20,855,501.24 17,453,712.05
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46,561,802.17 475,845,753.49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
现金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
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
现金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
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
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62,440,306.99 49,930,324.23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
七、78 83,644,298.13 83,419,965.36
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57,704,989.92 323,892,487.1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2,452,560,000.00 1,296,0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13,967,131.63 12,058,059.03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
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
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
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466,568,310.03 1,308,094,142.03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
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2,704,560,000.00 1,247,000,000.00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
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
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777,106,411.68 1,330,305,863.5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310,538,101.65 -22,211,721.56
量净额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261,350,00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
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
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61,35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 107,009,069.02
支付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
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
七、78 19,346,892.80 4,176,590.98
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9,346,892.80 111,185,660.0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
-100,306.17 -303,216.02
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
七、79 120,221,511.63 18,252,668.79
额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余额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
七、79 241,631,206.87 121,409,695.24
额
公司负责人:李临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燕玲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进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附注 2021年度 2020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
现金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
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15,305,664.81 106,737,877.09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
现金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
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7,099,259.94 8,300,792.41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
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01,547,235.08 113,603,532.8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额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1,917,560,000.00 1,201,0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90,320,351.68 11,626,822.92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
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
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
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054,124,191.68 1,242,768,789.9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
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2,093,917,821.79 1,160,000,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
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
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149,844,322.97 1,169,660,811.3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95,720,131.29 73,107,978.55
量净额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261,350,0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
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71,35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
支付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
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6,761,520.38 111,185,660.0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
-100,306.17 -303,216.02
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
额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余额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
额
公司负责人:李临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燕玲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进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少
其他权益工 其 一 数
项目 具 他 专 般 股
减: 所有者权益合计
实收资本(或股 综 项 风 其 东
优 永 资本公积 库存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小计 权
本) 其 合 储 险 他
先 续 股 益
他 收 备 准
股 债
益 备
一、上
年年末 360,000,000.00 339,920,026.47 17,778,573.83 169,659,954.96 887,358,555.26 887,358,555.26
余额
加:会
计政策
变更
前
期差错
更正
同
一控制
下企业
合并
其
他
二、本
年期初 360,000,000.00 339,920,026.47 17,778,573.83 169,659,954.96 887,358,555.26 887,358,555.26
余额
三、本
期增减
变动金 41,000,000.00 207,556,948.01 6,961,017.28 135,796,203.89 391,314,169.18 391,314,169.18
额(减
少以
“-”
号填
列)
(一)
综合收 142,757,221.17 142,757,221.17 142,757,221.17
益总额
(二)
所有者
投入和 41,000,000.00 207,556,948.01 248,556,948.01 248,556,948.01
减少资
本
有者投
入的普
通股
他权益
工具持
有者投
入资本
份支付
计入所
有者权
益的金
额
他
(三)
利润分 6,961,017.28 -6,961,017.28
配
取盈余 6,961,017.28 -6,961,017.28
公积
取一般
风险准
备
所有者
(或股
东)的
分配
他
(四)
所有者
权益内
部结转
本公积
转增资
本(或
股本)
余公积
转增资
本(或
股本)
余公积
弥补亏
损
定受益
计划变
动额结
转留存
收益
他综合
收益结
转留存
收益
他
(五)
专项储
备
期提取
期使用
(六)
其他
四、本
期期末 401,000,000.00 547,476,974.48 24,739,591.11 305,456,158.85 1,278,672,724.44 1,278,672,724.44
余额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少
其他权益工 其 一 数
项目 具 他 专 般 股
减: 所有者权益合计
实收资本 (或股 综 项 风 其 东
优 永 资本公积 库存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小计
本) 其 合 储 险 他 权
先 续 股
他 收 备 准 益
股 债
益 备
一、上年
年末余额
加:会计
政策变更
前期
差错更正
同一
控制下企
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
期初余额
三、本期
增减变动
金额(减
少以
“-”号
填列)
(一)综
合收益总 117,020,020.48 117,020,020.48 117,020,020.48
额
(二)所
有者投入
和减少资
本
投入的普
通股
益工具持
有者投入
资本
付计入所
有者权益
的金额
(三)利
-100,000,000.00 -100,000,000.00 -100,000,000.00
润分配
余公积
般风险准
备
者(或股
-100,000,000.00 -100,000,000.00 -100,000,000.00
东)的分
配
(四)所
有者权益
内部结转
积转增资
本(或股
本)
积转增资
本(或股
本)
积弥补亏
损
益计划变
动额结转
留存收益
合收益结
转留存收
益
(五)专
项储备
取
用
(六)其
他
四、本期
期末余额
公司负责人:李临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燕玲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进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权益工具 其
他 专
项目 实收资本 (或股 优 减:库 综 项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本) 先 永续债 其他 存股 合 储
股 收 备
益
一、上年年末余额 360,000,000.00 298,428,980.51 17,778,573.8 5,778,609.93 681,986,164.27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17,778,573.8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
少以“-”号填列)
(一)综合收益总额 69,610,172.8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
本
入资本
益的金额
(三)利润分配 6,961,017.28 -6,961,017.28
分配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股本)
股本)
转留存收益
收益
(五)专项储备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401,000,000.00 505,985,928.52 24,739,591.11 68,427,765.49 1,000,153,285.12
其他权益工具 其
减
他 专
:
项目 实收资本 (或股 优 综 项
永续 资本公积 库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本) 先 其他 合 储
债 存
股 收 备
股
益
一、上年年末余额 360,000,000.00 295,065,249.59 17,778,573.83 111,007,164.46 783,850,987.88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360,000,000.00 295,065,249.59 17,778,573.83 111,007,164.46 783,850,987.88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 3,363,730.92
-105,228,554.53 -101,864,823.61
少以“-”号填列)
(一)综合收益总额 -5,228,554.53 -5,228,554.53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 3,363,730.92
本
入资本
益的金额
(三)利润分配 -100,000,000.00 -100,000,000.00
分配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股本)
股本)
转留存收益
收益
(五)专项储备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360,000,000.00 298,428,980.51 17,778,573.83 5,778,609.93 681,986,164.27
公司负责人:李临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燕玲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进
三、 公司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包含子公司时简称本集团)的前身北京科美
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是由 China Diagnostics Medical Corporation(中文简称中国诊断医疗公司,后
更名为 Chemclin Diagnostics Corporation,中文简称科美诊断有限公司)出资组建的外国法人独资
有限公司。2007 年 5 月 9 日取得北京市人民政府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商外资京资
字[2007]17109 号批准证书,并取得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 110000450009426 号企业法人
营业执照。
本公司初始注册资金 500.00 万美元,由北京中立德会计师事务所于 2007 年 7 月 9 日审验,
并出具(2007)中立会(验)字第 4-016 号验资报告予以确认。2008 年 12 月本公司根据中关村
科技园海淀园管理委员会以海园发[2008]758 号《关于外资企业“北京科美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增资的批复》增资 900.00 万美元,并由北京中永昭阳会计师事务所于 2008 年 12 月 30 日出具中
永昭阳验字(2008)第 205 号验资报告予以确认,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 1,400.00 万美元。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保税区科倍奥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同意注册资本变更
为 2,153.8462 万美元。
根据 2017 年 9 月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本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 753.8462 万美元,由宁波保
税区英维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保税区科倍奥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于 2057 年 5 月 9 日之前缴足,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 2,153.8462 万美元。其中宁波保税区英维力企
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缴出资 646.1539 万美元,占本公司股权 30%。宁波保税区科倍奥
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缴出资 107.6923 万美元,占本公司股权 5%。本次增资事项完
成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出资 认缴金额 占注册资本
序号 股东名称
方式 (万美元) 比例
宁波保税区英维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宁波保税区科倍奥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合计 2,153.8462 100.00%
敦信有限公司、上海沛禧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HJ CAPITAL 2 LIMITED、深圳市平安
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平安鼎创股权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平盛安康股权
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金康瑞壹期(宁波)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嘉兴申贸叁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Triton Device HK Limited、杭州创乾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华灏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企业。同意科美诊断有
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 63.57%股权转让给上述企业。同日,相关股东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出资 认缴金额 占注册资本
序号 股东名称
方式 (万美元) 比例
宁波保税区英维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
伙)
宁波保税区科倍奥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
伙)
平安鼎创股权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宁
企业(有限合伙)
中金康瑞壹期(宁波)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华灏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
限合伙)
合计 2,153.8462 100.00%
东 COLORFUL STONES LIMITED、WEALTH HORIZON INVESTMENTS LIMITED、WANG
CHENGRONG(王程荣)。同日,相关股东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出资 认缴金额 占注册资本
序号 股东名称
方式 (万美元) 比例
宁波保税区英维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宁波保税区科倍奥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平安鼎创股权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中金康瑞壹期(宁波)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嘉兴申贸叁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华灏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WEALTH HORIZON INVESTMENTS
LIMITED
合计 2,153.8462 100.00%
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横琴君联致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敦信有限公司、上海沛
禧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HJ CAPITAL 2 LIMITED、深圳市平安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平
安鼎创股权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平盛安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中金康瑞壹期(宁波)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嘉兴申贸叁号股权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Triton Device HK Limited、杭州创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梅
山保税港区华灏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COLORFUL STONES LIMITED、WEALTH
HORIZON INVESTMENTS LIMITED、WANG CHENGRONG(王程荣)签订《科美诊断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筹)发起人协议》。
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同意以 2019 年 5 月 31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中的人民币 360,000,000 元折
合股本总额 360,000,0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其余部分计入股份有限公司资本公积,各发起
人按照出资比例持有相应数额的股份。创立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公司章程以及选举股份公司董事、
监事等相关议案。2019 年 9 月 11 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
(XYZH/2019BJA90517)进行验证。
名外变字【2019】第 748 号。2019 年 9 月 25 日,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营业执照》
(注册号:91110108661550528Q),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 360,000,000 元。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50 号),同意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
申请。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股
票在科创板上市交易,公司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1,000,000 股,每股面值 1.00 元,发行
价格为人民币 7.15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93,150,000.00 元,各项发行费用金额(不含税)
为人民币 44,593,051.99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48,556,948.01 元。2021 年 4
月 2 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XYZH/2021BJAB10387)
进行验证。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实缴金额 占注册资本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元) 比例
宁波保税区英维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宁波保税区科倍奥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平安鼎创股权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中金康瑞壹期(宁波)股权投资基金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嘉兴申贸叁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华灏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WEALTH HORIZON INVESTMENTS
LIMITED
合计 401,000,000.00 100.00%
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永丰基地丰贤中路 7 号北科现代制造园孵化楼一层、六层。
法人代表:李临。
本公司属体外诊断行业,经营范围主要为:研究、开发化学发光免疫分析检测技术;提供技
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分析检测技术培训;批发医疗器械 II、III 类(国家法律、法规及
限制性产业规定需要专项审批的,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销售自产产品;佣金代理(拍卖除外);
货物进出口(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
医疗器械租赁;生产医疗器械 II、III 类(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 2023 年 10 月 7 日)。(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本财务报表经本公司董事会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决议批准报出。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包括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科美博阳诊断技术(上海)有限
公司、上海索昕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科美诊断技术(苏州)有限公司共 4 家公司。
具体参见本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及本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在子公司中
的权益”相关内容。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集团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
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并基于本附注“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所述会计政策和会计
估计编制。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有近期获利经营的历史且有财务资源支持,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是合理的。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制定的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包括营业周期、应收款项坏账
准备的确认和计量、发出存货计量、固定资产分类及折旧方法、无形资产摊销、收入确认和计量
等。
本集团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本集团会计年度自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营业周期为 12 个月,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本集团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作为合并方,在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在合并日按被合并方在最
终控制方合并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的差额,
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在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收购日以公允价
值计量。合并成本为本集团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支付的现金或非现金资产、发
行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等的公允价值以及在企业合并中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之
和(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企业合并,其合并成本为每一单项交易的成本之和)。合并成本大
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
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合并中取得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
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对价的非现金资产或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等的公允价值进行复核,经
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将其差额计入合
并当期营业外收入。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将所有控制的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
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
合并范围内的所有重大内部交易、往来余额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子公
司的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母公司的份额以及当期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综合收益总额中属于少
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财务报表“少数股东权益、少数股东损益、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
他综合收益及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项目列示。
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其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合并当期期初纳入合并财
务报表。编制比较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上年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形成的报
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的,应在取得控制
权的报告期,补充披露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处理方法。例如: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
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编制合并报表时,视同在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即以目
前的状态存在进行调整,在编制比较报表时,以不早于本集团和被合并方同处于最终控制方的控
制之下的时点为限,将被合并方的有关资产、负债并入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的比较报表中,并将
合并而增加的净资产在比较报表中调整所有者权益项下的相关项目。为避免对被合并方净资产的
价值进行重复计算,本集团在达到合并之前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本集团和
被合并方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
净资产变动,应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和当期损益。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本集团取得控制权之日起纳
入合并财务报表。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
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子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非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的,应在取得控
制权的报告期,补充披露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处理方法。例如: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非同一控
制下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编制合并报表时,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
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
投资收益;与其相关的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以及
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购买日所属当期转为投资损益,
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本集团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处
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
的差额,调整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本集团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的控制权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
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
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
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损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
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损益。
本集团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如果处置对子公司股权
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应当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
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
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
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损益。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现金流量表之现金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流量表之现金等价
物指持有期限不超过 3 个月、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且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外币交易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金额。于资产负债表日,
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所产生的折算差额除了为购建或生
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直接计
入当期损益。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金融资产
本集团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特征,将金融资产分类为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
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①管理该金
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
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此类金融资产按
照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不
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该类金融资产,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减值、汇兑损益以及终
止确认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
益的金融资产:①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
资产为目标。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
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
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该类金融资产所产生的所有利得或
损失,除信用减值损失或利得、汇兑损益和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该金融资产利息之外,所
产生的其他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
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应当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按照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利息收入根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乘以实际利率计
算确定,但下列情况除外:①对于购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起,
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②对于购入或源
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但在后续期间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在后续期间,按照该
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
本集团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
融资产。该指定一经作出,不得撤销。本集团指定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
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
额;除了获得股利(属于投资成本收回部分的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外,其他相关的利得和损
失(包括汇兑损益)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后续不得转入当期损益。当其终止确认时,之
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除上述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
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本集团将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资产。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此类金融资产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确认的或有对价构成金融资产的,该金融资产分类
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在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对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
本集团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
同权利终止;②金融资产发生转移,本集团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
③金融资产发生转移,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
且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与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及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
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集团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
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仅为对本
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
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因转移而收到的对
价及应分摊至终止确认部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
分的金额(涉及转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集团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
流量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仅为对本金金额为基
础的利息的支付)之和,与分摊的前述金融资产整体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金融负债
除下列各项外,本集团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
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
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金融负债相关的股利
和利息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②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
此类金融负债,本集团按照金融资产转移相关准则规定进行计量。
③不属于以上①或②情形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以上①情形的以低于市场利率贷
款的贷款承诺。本集团作为此类金融负债的发行方的,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依据金融工具减值
相关准则规定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以及初始确认金额扣除依据收入准则相关规定所确定的累
计摊销后的余额孰高进行计量。
本集团将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作为购买方确认的或有对价形成金融负债的,按
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
分。本集团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
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
债。本集团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的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
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
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本集团以主要市场的价格计量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不存在主要市场的,以
最有利市场的价格计量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并且采用当时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
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公允价值计量所使用的输入值分为三个层次,即第一层
次输入值是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
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
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本集团优先使用第一层次输入值,最后再使用第三层次输
入值。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大意义的输入值所
属的最低层次决定。
本集团对权益工具的投资以公允价值计量。但在有限情况下,如果用以确定公允价值的
近期信息不足,或者公允价值的可能估计金额分布范围很广,而成本代表了该范围内对公允
价值的最佳估计的,该成本可代表其在该分布范围内对公允价值的恰当估计。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集团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
条件时,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1)本集团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
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2)本集团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
清偿该金融负债。
(5)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及相关处理方法
本集团按照以下原则区分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1)如果本集团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
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同义务,则该合同义务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有些金融工
具虽然没有明确地包含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义务的条款和条件,但有可能通过其他条款
和条件间接地形成合同义务。2)如果一项金融工具须用或可用本集团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
需要考虑用于结算该工具的本集团自身权益工具,是作为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替代品,还
是为了使该工具持有方享有在发行方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如果是前者,该
工具是发行方的金融负债;如果是后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权益工具。在某些情况下,一项
金融工具合同规定本集团须用或可用自身权益工具结算该金融工具,其中合同权利或合同义
务的金额等于可获取或需交付的自身权益工具的数量乘以其结算时的公允价值,则无论该合
同权利或义务的金额是固定的,还是完全或部分地基于除本集团自身权益工具的市场价格以
外的变量(例如利率、某种商品的价格或某项金融工具的价格)的变动而变动,该合同分类
为金融负债。
本集团在合并报表中对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进行分类时,考虑了集团成员和金融
工具持有方之间达成的所有条款和条件。如果集团作为一个整体由于该工具而承担了交付现
金、其他金融资产或者以其他导致该工具成为金融负债的方式进行结算的义务,则该工具应
当分类为金融负债。
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属于金融负债的,相关利息、股利(或股息)、利得或损失,以
及赎回或再融资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等,本集团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属于权益工具的,其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时,本集
团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且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
款项,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的判断。本集团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初始确认时所确定
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和该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来判定
金融工具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但是,如果本集团确定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的
信用风险的,可以假设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通常情况下,如果逾
期超过 30 日,则表明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经显著增加。除非本集团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
本或努力的情况下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证明即使逾期超过 30 日,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
后仍未显著增加。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集团考虑无须付出不必要的
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
以组合为基础的评估。对于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本集团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获
得关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充分证据,而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是可行,所
以本集团按照金融工具类型、信用风险评级、担保物类型、初始确认日期及剩余合同期限、债务
人所处行业、债务人所处地理位置、担保品相对于金融资产的价值等为共同风险特征,对应收票
据及应收账款进行分组并以组合为基础考虑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
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集团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
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计算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如果该预期信用损失大于当
前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本集团将其差额确认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减值损
失,借记“信用减值损失”,贷记“坏账准备”。相反,本集团将差额确认为减值利得,做相反
的会计记录。
本集团实际发生信用损失,认定相关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无法收回,经批准予以核销的,根
据批准的核销金额,借记“坏账准备”,贷记“应收票据”或“应收账款”。若核销金额大于已
计提的损失准备,按期差额借记“信用减值损失”。
本集团根据以前年度的实际信用损失,并考虑本期的前瞻性信息,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会计
估计政策为:本集团对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单项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除了
单项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外,本集团采用以账龄特征为基础的预期信用损
失模型,通过应收账款违约风险敞口和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并基于违约
概率和违约损失率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按照下列情形计量其他应收款损失准备:①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金融
资产,本集团按照未来 12 个月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②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
显著增加的金融资产,本集团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
准备;③购买或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
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以组合为基础的评估。对于其他应收款,本集团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获得关于信
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充分证据,而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是可行,所以本集团
按照金融工具类型、信用风险评级、担保物类型、初始确认日期、剩余合同期限、债务人所处行
业、债务人所处地理位置、担保品相对于金融资产的价值等为共同风险特征,对其他应收款进行
分组并以组合为基础考虑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计算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如果该预期信用
损失大于当前其他应收款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本集团将其差额确认为其他应收款减值损失,借
记“信用减值损失”,贷记“坏账准备”。相反,本集团将差额确认为减值利得,做相反的会计
记录。
本集团实际发生信用损失,认定相关其他应收款无法收回,经批准予以核销的,根据批准的
核销金额,借记“坏账准备”,贷记“其他应收款”。若核销金额大于已计提的损失准备,按期
差额借记“信用减值损失”。
本集团根据以前年度的实际信用损失,并考虑本期的前瞻性信息,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会计
估计政策为:本集团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
约风险敞口和未来 12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的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等。
存货实行永续盘存制,存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领用或发出存货,采用加权平均法确
定其实际成本。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库存商品、在产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该存货的
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用于生产而持有的材料存货,其可变现
净值按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
费后的金额确定。
本集团对于存在效期的存货、原材料进行精细化管理,对同类产品按照库龄谨慎计提跌价准
备。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本集团将存货跌价准备在原已计提的金额内转回,
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1).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是指本集团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
之外的其他因素。如本集团向客户销售两项可明确区分的商品,因已交付其中一项商品而有权收
取款项,但收取该款项还取决于交付另一项商品的,本集团将该收款权利作为合同资产。
(2).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
本集团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且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合同
资产,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的判断。本集团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初始确认时所确定
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和该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来判定
金融工具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但是,如果本集团确定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的
信用风险的,可以假设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通常情况下,如果逾
期超过 30 日,则表明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经显著增加。除非本集团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
本或努力的情况下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证明即使逾期超过 30 日,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
后仍未显著增加。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集团考虑无须付出不必要的
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
以组合为基础的评估。对于合同资产,本公司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获得关于信用
风险显著增加的充分证据,而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是可行,所以本公司按
照金融工具类型、信用风险评级、担保物类型、初始确认日期及剩余合同期限、债务人所处行业、
债务人所处地理位置、担保品相对于金融资产的价值等为共同风险特征,对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进行分组并以组合为基础考虑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
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集团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
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会计处理方法,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计算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如果该预期信用损失大
于当前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本集团将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借记“信用减值损失”,
贷记“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相反,本集团将差额确认为减值利得,做相反的会计记录。
本集团实际发生信用损失,认定相关合同资产无法收回,经批准予以核销的,根据批准的核
销金额,借记“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贷记“合同资产”。若核销金额大于已计提的损失准备,
按期差额借记“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1). 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 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长期股权投资主要是对子公司的投资、对联营企业的投资和对合营企业的投资。
本集团对共同控制的判断依据是所有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集体控制该安排,并且该安排相关
活动的政策必须经过这些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参与方一致同意。
本集团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 20%(含)以上但低于 50%的表决权时,通常
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持有被投资单位 20%以下表决权的,还需要综合考虑在被投资
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或参与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政策制定过程、或与被
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或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或向被投资单位提供关键技术资料
等事实和情况判断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
对被投资单位形成控制的,为本集团的子公司。通过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
投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报表中净资产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
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被合并方在合并日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为负数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按零
确定。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属于一揽子交易
的,本集团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览交易的,在合并日,
根据合并后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
资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
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合并成本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非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属于一揽子交
易的,本集团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览交易的,按照原
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
之前持有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原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暂不做调整,在处置该项
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购买日之前持有的
股权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采用公允价值核算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合
并日转入当期投资损益。
除上述通过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外,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
付的购买价款作为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
允价值作为投资成本;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投资成
本。以债务重组方式取得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以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其初始投资成
本。
本集团对子公司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后续计量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追加投资时,按照追加投资支付的成本的公允
价值及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增加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的账面价值。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
或利润,按照应享有的金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后续计量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随着被他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变动相应调整增
加或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中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
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按照本集团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并抵销与
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投资企业的部分,对被投
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采用权益法核
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而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处
置该项投资时将原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部分按相应比例转入当期投资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
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剩余股权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
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因处置部分长期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控制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
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处置股权账面价值和处置对价的差额计入投
资收益,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
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
理,处置股权账面价值和处置对价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剩余股权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
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损益。
本集团对于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控股权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每一项交易分别
进行会计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
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交易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
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
不适用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以下特征,即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
的,使用年限超过一年的有形资产。
固定资产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本
集团固定资产包括机器设备、电子设备、运输设备、办公家具等。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电子设备 平均年限法 3-5 5% 19-31.67
机器设备 平均年限法 5-10 5% 9.5-19
运输设备 平均年限法 4-10 5% 9.5-23.75
办公家具 平均年限法 5 5% 19
本集团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
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
价值结转固定资产或长期待摊费用,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或摊销,待办理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对
固定资产或长期待摊费用原值差异进行调整。
√适用 □不适用
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需要经过 1 年以上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
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
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
当购建或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后发生的
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如果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
中断时间连续超过 3 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或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扣除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
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
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
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使用权资产,是指本集团作为承租人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
(1)初始计量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按照成本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下列四项:①租
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②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
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③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即为达成租赁所发生的增量成本;④为拆卸
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
本,属于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除外。
(2)后续计量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本集团采用成本模式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即以成本减累计折旧
及累计减值损失计量使用权资产,本集团按照租赁准则有关规定重新计量租赁负债的,相应调整
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自租赁期开始日起,本集团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使用权资产通常自租赁期开始的当月计
提折旧。计提的折旧金额根据使用权资产的用途,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者当期损益。
本集团在确定使用权资产的折旧方法时,根据与使用权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消耗方式做出
决定,以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
本集团在确定使用权资产的折旧年限时,遵循以下原则: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
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
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如果使用权资产发生减值,本集团按照扣除减值损失之后的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后
续折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无形资产包括办公软件、非专利技术等,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量,其中,购入的无
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和相关的其他支出作为实际成本;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按投资合
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实际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确定实际成本。
本集团对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拥有的但在其财务报表中未确认的无形资
产,在对被购买方资产进行初始确认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按公允价值确认为无形资产:1.
源于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2.能够从被购买方中分离或者划分出来,并能单独或与相关合
同、资产和负债一起,用于出售、转移、授予许可、租赁或交换。
办公软件及其他无形资产按预计使用年限、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和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三者
中最短者分期平均摊销。摊销金额按其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当期损益。
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于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复核,如发生改
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在每个会计期间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进
行复核,如有证据表明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有限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并在预计使用寿命内摊
销。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的研究开发支出根据其性质以及研发活动最终形成资产是否具有较大不确定性,分为
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
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相关资产:
(1)完成该项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项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运用该项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该项资产自身存在市场;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项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
售该项资产;
(5)归属于该项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前期已计入损益的开发支出在
以后期间不再确认为资产。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
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转为相关资产列报。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于每一资产负债表日对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使
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项目进行检查,当存在减值迹象时,本集团进行减值测试。对商誉和使
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末均进行减值测试。
减值测试后,若该资产的账面价值超过其可收回金额,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上述资产的
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长期待摊费用指已经支出,但应由当期及以后各期承担的摊销期限在 1 年以上(不含 1
年)的各项费用,该等费用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
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1). 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负债反映本集团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本集团在向客户转让
商品之前,客户已经支付了合同对价或本集团已经取得了无条件收取合同对价权利的,在客户实
际支付款项与到期应支付款项孰早时点,按照已收或应收的金额确认合同负债。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短期薪酬主要包括职工工资、福利费、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
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等,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
并按照受益对象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失业保险等,按照公司承担的风险和义务,分类为设
定提存计划。对于设定提存计划在根据在资产负债表日为换取职工在会计期间提供的服务而向单
独主体缴存的提存金确认为负债,并按照受益对象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1)企业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
(2)企业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辞退福利预期在其确认的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完全支付的,适用短期薪酬的相关规
定;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不能完全支付的,适用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有
关规定。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1)初始计量
本集团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对租赁负债进行初始计量。
租赁付款额,是指本集团向出租人支付的与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相关的款项,包
括:①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②取决于指数
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该款额在初始计量时根据租赁期开始日的指数或比率确定;③本集团
合理确定将行使购买选择权时,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④租赁期反映出本集团将行使终止租赁
选择权时,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⑤根据本集团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本集团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
作为折现率。
(2)后续计量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本集团按以下原则对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①确认租赁负债的利息时,
增加租赁负债的账面金额;②支付租赁付款额时,减少租赁负债的账面金额;③因重估或租赁变
更等原因导致租赁付款额发生变动时,重新计量租赁负债的账面价值。
本集团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但应当资本化的除外。周期性利率是指本集团对租赁负债进行初始计量时所采用的折现率,或者
因租赁付款额发生变动或因租赁变更而需按照修订后的折现率对租赁负债进行重新计量时,本集
团所采用的修订后的折现率。
(3)重新计量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发生下列情形时,本集团按照变动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
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
一步调减的,本集团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①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该情形下,采用原
折现率折现);②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动(该情形下,采用原折现率折现);③用于
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该情形下,采用修订后的折现率折现);④购买选择权
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该情形下,采用修订后的折现率折现);⑤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
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使情况发生变化(该情形下,采用修订后的折现率折现)。
√适用 □不适用
当与对外担保、商业承兑汇票贴现、未决诉讼或仲裁、产品质量保证等或有事项相关的业务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本集团将其确认为负债:该义务是本集团承担的现时义务;该义务的履行
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本集团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初始计量,并在资产负债表
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
√适用 □不适用
以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计
量。该公允价值的金额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情况下,在等待期
内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直线法计算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
本公积。
对于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应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
具的公允价值,将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费用,同时计入资本公积。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集团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公允
价值计量。如授予后立即可行权,在授予日以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
加负债;如需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
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集团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
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负债。
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在等待期内取消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作为加速行
权处理,即视同剩余等待期内的股权支付计划已经全部满足可行权条件,在取消所授予权益工具
的当期确认剩余等待期内的所有费用。
□适用 √不适用
(1).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的营业收入主要包括销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让渡资产使用权。
本集团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集团在合同开始时,按照个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
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
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交易价格是本集团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
取的款项。本集团确认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
重大转回的金额。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作为负债不计入交易价格。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
的,本集团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
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合同开始日,本集团预计
客户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
分。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集团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
履约义务:
(1)客户在本集团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集团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2)客户能够控制本集团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3) 在本集团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集团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
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集团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并按照完
工百分比法确定履约进度。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集团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
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集团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
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集团考虑下列迹象:
(1)本集团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
(2)本集团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
(3)本集团已将该商品的实物转移给客户。
(4)本集团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
(5)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等。
本集团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合同资产列示,合同资产以预期
信用损失为基础计提减值。本集团拥有的无条件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本集
团已收货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
公司主营业务属于体外诊断行业,公司主要从事医疗器械的研发、制造、营销及服务,通过
向医院投放医疗设备并通过经销商向相关医院销售与其医疗设备相匹配的检测试剂获取销售收入。
本集团收入确认原则如下:
(1)商品销售收入:具体时点为客户签收确认时。
(2)提供劳务收入: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的劳务收入。劳务交
易的完工进度按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
(3)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本集团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包括利息收入、使用费收入等。利息
收入金额,是按照他人使用本集团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使用费收入金额,按照
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政府补助,是本集团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与非货币性资产。根据相关政府文件规定
的补助对象,将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中,与资产
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集团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
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如果政府文件中未明确规定补
助对象,本集团按照上述区分原则进行判断,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计量,对于按照固定的定额标准拨付的补助,
或对年末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时,
按照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
的,按照名义金额(1 元)计量。
本集团将取得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
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
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本集团将取得的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
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
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
外收支。
本集团取得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的,区分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和财政将贴息资金
直接拨付给本集团两种情况,分别按照以下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1)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公司提供贷款的,以
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2)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集团,本集团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本集团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的,在需要退回的当期分情况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冲减相关递延
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
(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对于按照税法规定能够于以后年度抵减应纳税所得额的可抵扣亏损,
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商誉的初始确认产生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
负债。对于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非企业合并的交易中产
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形成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于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
适用税率计量。
本集团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
额为限,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 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租赁的识别
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在合同开
始日,本集团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
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为确定合同是否让渡了
在一定期间内控制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本集团评估合同中的客户是否有权获得在使用期间内
因使用已识别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并有权在该使用期间主导已识别资产的使用。
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本集团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
理。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本集团将租赁和非租赁部分分拆后进行会计处理。
(2)本集团作为承租人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的确认
和计量参见附注五“28.使用权资产”以及“34.租赁负债”。
租赁变更,是指原合同条款之外的租赁范围、租赁对价、租赁期限的变更,包括增加或终止
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延长或缩短合同规定的租赁期等。租赁变更生效日,是指双方就
租赁变更达成一致的日期。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集团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①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或延长了租赁期限;②增
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或租赁期限延长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在租赁变更生效日,本集团按照租赁准则有
关规定对变更后合同的对价进行分摊,重新确定变更后的租赁期;并采用修订后的折现率对变更
后的租赁付款额进行折现,以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在计算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集团采
用剩余租赁期间的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剩余租赁期间的租赁内含利率的,本集团
采用租赁变更生效日的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就上述租赁负债调整的影响,本集团区
分以下情形进行会计处理:①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承租人应当调减使用
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②其他租赁
变更导致租赁负债重新计量的,承租人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对于租赁期不超过 12 个月的短期租赁和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低价值资产
租赁,本集团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本集团将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赁付
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备注(受重要影响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审批程序 的报表项目名称
和金额)
根据财政部 2018 年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
则第 21 号—租赁》,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 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
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 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
详见其他说明
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
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案》。
其他说明
本集团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 2018 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
。
根据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经营租赁,根据剩余租赁付
款额折现的现值计量租赁负债,并根据每项租赁选择与租赁负债相等的金额,对预付租金进
行必要调整,确认使用权资产。此次会计政策变更对财务报表各项目影响列示如下: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金额 调整金额 2021 年 1 月 1 日金额
使用权资产 10,330,569.99 10,330,569.99
预付账款 8,544,377.43 -131,228.24 8,413,149.19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非 流 动负
债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金额 调整金额 2021 年 1 月 1 日金额
租赁负债 6,787,157.76 6,787,157.76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1 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 月 1 日 调整数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24,817,311.69 224,817,311.69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328,573,435.62 328,573,435.62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31,278,197.95 31,278,197.95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 8,544,377.43 8,413,149.19 -131,228.24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其他应收款 3,246,635.19 3,246,635.19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98,672,713.99 98,672,713.99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7,207,299.59 7,207,299.59
流动资产合计 702,339,971.46 702,208,743.22 -131,228.24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125,220,351.76 125,220,351.76
在建工程 316,037.73 316,037.73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10,330,569.99 10,330,569.99
无形资产 14,066,684.35 14,066,684.35
开发支出
商誉 153,756,067.28 153,756,067.28
长期待摊费用 7,100,937.08 7,100,937.08
递延所得税资产 4,022,502.94 4,022,502.94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304,482,581.14 314,813,151.13 10,330,569.99
资产总计 1,006,822,552.60 1,017,021,894.35 10,199,341.75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向中央银行借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32,041,730.81 32,041,730.81
预收款项
合同负债 5,399,485.73 5,399,485.73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应付职工薪酬 11,354,359.23 11,354,359.23
应交税费 10,133,624.72 10,133,624.72
其他应付款 45,098,640.67 45,098,640.67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分保账款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3,412,183.99 3,412,183.99
其他流动负债 701,933.14 701,933.14
流动负债合计 104,729,774.30 108,141,958.29 3,412,183.99
非流动负债:
保险合同准备金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6,787,157.76 6,787,157.76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5,000,000.00 5,000,00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9,734,223.04 9,734,223.04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14,734,223.04 21,521,380.80 6,787,157.76
负债合计 119,463,997.34 129,663,339.09 10,199,341.75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360,000,000.00 360,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339,920,026.47 339,920,026.47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17,778,573.83 17,778,573.83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169,659,954.96 169,659,954.9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或股东权益)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
益)合计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
股东权益)总计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根据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 7 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的
通知》(财会〔2018〕35 号),对于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简称“新租赁
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
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本集团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
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经营租赁,
本集团根据剩余租赁付款额按首次执行日的增量借款利率折现的现值计量租赁负债,使用权资产
按照与租赁负债相等的金额进行必要调整。
因此,新租赁准则所致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本集团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
重大影响。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 月 1 日 调整数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32,688,251.99 132,688,251.99
交易性金融资产 298,573,435.62 298,573,435.62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8,858,540.74 8,858,540.74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 5,814,909.88 5,814,909.88
其他应收款 5,566,222.66 5,566,222.66
其中:应收利息 232,602.66 232,602.66
应收股利
存货 34,981,853.43 34,981,853.43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7,159,133.11 7,159,133.11
流动资产合计 493,642,347.43 493,642,347.43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169,654,599.66 169,654,599.66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30,173,829.25 30,173,829.25
在建工程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3,905,200.84 3,905,200.84
无形资产 352,053.81 352,053.81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3,162,732.48 3,162,732.48
递延所得税资产 3,262,595.34 3,262,595.34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206,605,810.54 210,511,011.38 3,905,200.84
资产总计 700,248,157.97 704,153,358.81 3,905,200.84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4,059,600.65 4,059,600.65
预收款项
合同负债 496,337.76 496,337.76
应付职工薪酬 2,737,407.14 2,737,407.14
应交税费 1,070,394.32 1,070,394.32
其他应付款 4,833,729.92 4,833,729.92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581,447.13 1,581,447.13
其他流动负债 64,523.91 64,523.91
流动负债合计 13,261,993.70 14,843,440.83 1,581,447.13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2,323,753.71 2,323,753.71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5,000,000.00 5,000,00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5,000,000.00 7,323,753.71 2,323,753.71
负债合计 18,261,993.70 22,167,194.54 3,905,200.84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360,000,000.00 360,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298,428,980.51 298,428,980.51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17,778,573.83 17,778,573.83
未分配利润 5,778,609.93 5,778,609.93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
益)合计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
股东权益)总计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根据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 7 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的
通知》(财会〔2018〕35 号),对于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简称“新租赁
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
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
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经营租赁,
公司根据剩余租赁付款额按首次执行日的增量借款利率折现的现值计量租赁负债,使用权资产按
照与租赁负债相等的金额进行必要调整。
因此,新租赁准则所致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
大影响。
(4). 2021 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六、 税项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
增值税 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 6%、13%
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 实缴增值税 7%、5%、1%
教育费附加 实缴增值税 3%
地方教育费附加 实缴增值税 2%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15%、20%、25%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所得税税率(%)
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5
科美博阳诊断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15
上海索昕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0
科美诊断技术(苏州)有限公司 25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 税收优惠 年度 依据
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 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 GR202011000735 号高新
限公司 减按 15%税率计征 技术企业证书
科美博阳诊断技术(上 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 GR202131004667 号高新
海)有限公司 减按 15%税率计征 技术企业证书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
的公告》的规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
超过 100 万元的部分,减按 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本公司之
子公司上海索昕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按照上述税收政策计缴企业所得税。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库存现金 21,092.61 9,032.50
银行存款 241,610,114.26 121,400,662.74
其他货币资金 70,000,000.00 103,407,616.45
合计 311,631,206.87 224,817,311.69
其中:存放在境外
的款项总额
其他说明
年末本集团其他货币资金主要为银行大额定期存单。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
其中:
银行理财产品 613,000,000.00 328,573,435.62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其中:
合计 613,000,000.00 328,573,435.62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年末本集团交易性金融资产均为银行理财产品。
□适用 √不适用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期末账面余额
其中:1 年以内分项
合计 36,966,649.85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类
计提 账面 计提 账面
别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价值
(%) (%)
按
单
项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其中:
按
组
合
计
提 36,966,649.85 100.00 1,839,357.22 5.00 35,127,292.63 32,999,292.06 100.00 1,721,094.11 5.22 31,278,197.95
坏
账
准
备
其中:
按
账
龄
组
合
计 36,787,144.29 99.51 1,839,357.22 5.00 34,947,787.07 32,999,292.06 100.00 1,721,094.11 5.22 31,278,197.95
提
坏
账
准
备
其
他
合
计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名称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合计 36,787,144.29 1,839,357.22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变动金额
类别 期初余额 收回或转 转销或核 其他 期末余额
计提
回 销 变动
按组合计提预
期信用损失的 1,721,094.11 211,256.39 73,683.28 19,310.00 1,839,357.22
应收账款
合计 1,721,094.11 211,256.39 73,683.28 19,310.00 1,839,357.22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核销金额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19,310.00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单位名称 期末余额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合计数的比例(%)
第一名 3,388,168.00 9.17 169,408.40
第二名 3,081,201.64 8.34 154,060.08
第三名 2,206,638.00 5.97 110,331.90
第四名 2,000,000.00 5.41 100,000.00
第五名 2,000,000.00 5.41 100,000.00
合计 12,676,007.64 34.30 633,800.38
其他说明
无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龄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合计 5,446,158.55 100.00 8,413,149.19 100.00
账龄超过 1 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会议未如期举办。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
单位名称 期末余额
的比例(%)
第一名 910,000.00 16.71
第二名 684,900.00 12.58
第三名 483,168.00 8.87
第四名 471,698.10 8.66
第五名 455,000.00 8.35
合计 3,004,766.10 55.17
其他说明
无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3,207,988.43 3,246,635.19
合计 3,207,988.43 3,246,635.19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 1 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期末账面余额
其中:1 年以内分项
合计 3,592,652.40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押金及保证金 2,703,212.16 2,392,313.19
备用金 445,390.27 479,922.00
其他 444,049.97 395,600.00
合计 3,592,652.40 3,267,835.19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第三阶段
整个存续期预期 整个存续期预期
坏账准备 未来12个月预期 合计
信用损失(未发生 信用损失(已发
信用损失
信用减值) 生信用减值)
本期
--转入第二阶段
--转入第三阶段
--转回第二阶段
--转回第一阶段
本期计提 363,463.97 363,463.97
本期转回
本期转销
本期核销
其他变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变动金额
类别 期初余额 收回或转 转销或核 期末余额
计提 其他变动
回 销
招标保证金 21,200.00 21,200.00
房屋租赁保证金 363,463.97 363,463.97
合计 21,200.00 363,463.97 384,663.97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占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
单位名称 款项的性质 期末余额 账龄 期末余额合计
期末余额
数的比例(%)
北京北科永
房屋租赁保 1 年以内
丰科技发展 1,245,190.00 34.66
证金 /1-2 年
有限公司
苏州医疗器
房屋租赁保
械产业发展 396,270.00 1 年以内 11.03
证金
有限公司
上海知识产
诉讼保证金 386,800.00 2-3 年 10.77
权法院
上海杰隆生
房屋租赁保
物工程股份 363,463.97 3 年以上 10.12 363,463.97
证金
有限公司
上海慈浩物
房屋租赁保
业管理有限 320,760.00 1-2 年 8.93
证金
公司
合计 / 2,712,483.97 / 75.51 363,463.97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存货跌价准备 存货跌价准备
项目
账面余额 /合同履约成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合同履约成 账面价值
本减值准备 本减值准备
原材料 51,203,097.29 5,216,783.38 45,986,313.91 47,554,934.66 3,929,529.06 43,625,405.60
在产品 22,069,209.52 1,099,184.91 20,970,024.61 18,927,650.90 1,238,395.44 17,689,255.46
库存商
品-试剂
库存商
品-仪器 34,534,215.24 261,712.05 34,272,503.19 21,796,988.14 805,599.11 20,991,389.03
及配件
发出商
品
合计 129,026,989.54 6,664,496.29 122,362,493.25 104,652,200.37 5,979,486.38 98,672,713.99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增加金额 本期减少金额
项目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计提 其他 转回或转销 其他
原材料 3,929,529.06 1,442,156.45 154,902.13 5,216,783.38
在产品 1,238,395.44 73,953.71 213,164.24 1,099,184.91
库存商品-试
剂
库存商品-仪
器及配件
合计 5,979,486.38 1,817,502.90 1,132,492.99 6,664,496.29
注:本年度存货跌价准备转回金额为 362,021.18 元,转销金额为 770,471.81 元。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预缴增值税 438,086.57
预缴所得税 78,968.19 364,690.07
待认证进项税 403.41 48,166.48
其他 6,794,443.04
合计 517,458.17 7,207,299.59
其他说明
无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4).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不适用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固定资产 125,905,381.60 125,220,351.76
固定资产清理
合计 125,905,381.60 125,220,351.7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电子设备 机器设备 运输设备 办公家具 合计
一、账面原值:
余额
增加金额
(1)
购置
(2)
在建工程转
入
(3)
企业合并增
加
减少金额
(1)
处置或报废
余额
二、累计折旧
余额
增加金额
(1)
计提
减少金额
(1)
处置或报废
余额
三、减值准备
余额
增加金额
(1)
计提
减少金额
(1)
处置或报废
余额
四、账面价值
账面价值
账面价值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在建工程 7,569,424.11 316,037.73
工程物资
合计 7,569,424.11 316,037.73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减 值 减 值
项目 账面价值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账面余额
准备 准备
新建厂房项目 2,891,867.63 2,891,867.63 316,037.73 316,037.73
租赁厂房改造
项目
合计 7,569,424.11 7,569,424.11 316,037.73 316,037.73
注:在建工程本年发生额主要为施工成本、设计费用及人员支出等。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本
利 本
期 本
工程 息 其 期
转 期
累计 资 中: 利
项 入 其 工 资
投入 本 本期 息
目 期初 本期增 固 他 期末 程 金
预算数 占预 化 利息 资
名 余额 加金额 定 减 余额 进 来
算比 累 资本 本
称 资 少 度 源
例 计 化金 化
产 金
(%) 金 额 率
金 额
额 (%)
额
新
建 设 募
厂 计 集
房 阶 资
项 段 金
目
合
计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1). 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房屋及建筑物 合计
一、账面原值
二、累计折旧
(1)计提 10,138,812.07 10,138,812.07
(1)处置
三、减值准备
(1)计提
(1)处置
四、账面价值
其他说明:
无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软件 非专利技术 土地使用权 合计
一、账面原值
(1)购置 257,234.52 257,234.52
(2)内部研发
(3)企业合并增
加
(1)处置
二、累计摊销
(1)计提 293,619.40 277,513.92 571,133.32
(1)处置
三、减值准备
(1)计提
(1)处置
四、账面价值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 0%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或形成商誉的事 期初余额 企业合并形 处 期末余额
其他 其他
项 成的 置
科美博阳诊断技
术(上海)有限 153,756,067.28 153,756,067.28
公司
合计 153,756,067.28 153,756,067.28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资产组或资 包含商誉的
归属于母公司 归属于少数股
全部商誉账面 产组组合内 资产组或资
资产组名称 股东的商誉账 东的商誉账面
价值 其他资产账 产组组合账
面价值 价值
面价值 面价值
科美博阳资产
组组合
(4).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期
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对合并取得的商誉已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可收回金额采用财务预测的资产组的预计未来
现金流量的现值来确定。资产组的现金流量的详细预测期为 5 年,在第 6 年及以后年度均保持稳
定,所用的税前折现率是 17%。
公司预测毛利率是在历史经营成果的平均毛利率及对市场发展的预期基础上制定,采用的折
现率是反映行业特定风险的折现率。
经减值测试,本年末不存在商誉减值。
(5).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金 本期摊销金额 其他减少金 期末余额
额 额
实验室及办 5,472,665.45 511,428.33 3,109,959.35 2,874,134.43
公区域装修
车间及厂房
改造
设备系统及
管道安装
合计 7,100,937.08 511,428.33 4,062,194.87 3,550,170.54
其他说明:
无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目 可抵扣暂时性差 递延所得税 可抵扣暂时性 递延所得税
异 资产 差异 资产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4,616,043.31 692,406.50 2,526,138.79 378,920.81
存货跌价准备 6,664,496.29 1,001,740.40 5,979,486.38 898,412.76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1,414,398.05 212,159.71 1,257,926.50 188,688.98
可弥补亏损 71,277,958.12 10,912,666.17 28,429,986.43 4,415,571.66
递延收益 5,000,000.00 750,000.00 5,000,000.00 750,000.00
坏账准备 2,224,021.19 333,848.12 1,742,294.11 261,344.11
合计 91,196,916.96 13,902,820.90 44,935,832.21 6,892,938.32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目 应纳税暂时性差 递延所得税 应纳税暂时性 递延所得税
异 负债 差异 负债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 104,401,971.94 15,660,295.79 84,031,056.15 12,604,658.42
合计 104,401,971.94 15,660,295.79 84,031,056.15 12,604,658.42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递延所得税资 抵销后递延所 递延所得税资 抵销后递延所
项目 产和负债期末 得税资产或负 产和负债期初 得税资产或负
互抵金额 债期末余额 互抵金额 债期初余额
递延所得税资产 3,198,548.21 10,704,272.69 2,870,435.38 4,022,502.94
递延所得税负债 3,198,548.21 12,461,747.58 2,870,435.38 9,734,223.04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可抵扣亏损 571,305.54
合计 571,305.54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年份 期末金额 期初金额 备注
合计 571,305.5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1). 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合计 22,027,094.43 32,041,730.81
(2). 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杭州金源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3,017.70 未到付款期
合计 3,017.7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预收货款 3,567,073.68 5,399,485.73
合计 3,567,073.68 5,399,485.73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一、短期薪酬 11,354,359.23 126,147,295.55 120,150,089.49 17,351,565.29
二、离职后福利-
设定提存计划
三、辞退福利 236,459.00 236,459.00
四、一年内到期
的其他福利
合计 11,354,359.23 138,564,917.36 131,716,953.96 18,202,322.63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一、工资、奖金、
津贴和补贴
二、职工福利费 4,040,144.33 4,040,144.33
三、社会保险费 477,889.66 7,597,037.55 7,540,170.12 534,757.09
其中:医疗保险费 477,889.66 7,151,879.96 7,106,983.44 522,786.18
补充医疗保
险
工伤保险费 266,367.06 254,396.15 11,970.91
生育保险费 49,790.53 49,790.53
四、住房公积金 146,868.00 7,151,840.24 7,133,297.24 165,411.00
五、工会经费和职
工教育经费
六、短期带薪缺勤
七、短期利润分享
计划
合计 11,354,359.23 126,147,295.55 120,150,089.49 17,351,565.29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合计 12,181,162.81 11,330,405.47 850,757.3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企业所得税 9,281,349.52 6,499,491.49
增值税 4,876,136.88 2,853,415.78
城市维护建设税 243,806.84 74,487.03
教育费附加 146,284.11 85,602.48
地方教育费附加 97,522.75 57,068.31
印花税 48,561.40 81,577.90
个人所得税 555,821.62 432,010.73
土地使用税 49,971.00 49,971.00
合计 15,299,454.12 10,133,624.72
其他说明:
无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50,609,078.02 45,098,640.67
合计 50,609,078.02 45,098,640.67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付利息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保证金(注) 47,335,958.00 42,281,959.80
暂存款 54,615.33
其他 3,273,120.02 2,762,065.54
合计 50,609,078.02 45,098,640.67
注:保证金主要为通过经销商将检测仪器投放到终端医疗机构收取的押金。
(2). 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保证金及押金 34,503,930.00 业务进行中,未到结算期
合计 34,503,930.0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合计 11,388,086.53 3,412,183.99
其他说明:
无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合同负债暂估增值税 463,719.58 701,933.14
合计 463,719.58 701,933.14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租赁负债 24,603,481.00 10,199,341.75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11,388,086.53 3,412,183.99
合计 13,215,394.47 6,787,157.76
其他说明:
无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1).长期应付职工薪酬表
□适用 √不适用
(2).设定受益计划变动情况
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
□适用 √不适用
计划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净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设定受益计划的内容及与之相关风险、对公司未来现金流量、时间和不确定性的影响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设定受益计划重大精算假设及敏感性分析结果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形成原因
中关村国家自
主创新示范区
政府补助 5,000,000.00 5,000,000.00 重大高精尖成
果产业化项目
支持资金
合计 5,000,000.00 5,000,000.00 /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
本期 本期计
计入 与资产相
新增 入营业 其他
负债项目 期初余额 其他 期末余额 关/与收
补助 外收入 变动
收益 益相关
金额 金额
金额
中关村国家
自主创新示
范区重大高 与收益相
精尖成果产 关
业化项目支
持资金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次变动增减(+、一)
公
积
期初余额 发行 送 其 期末余额
金 小计
新股 股 他
转
股
股份
总数
其他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1 年 2 月 24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50 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 41,000,000 股,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4 月 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其中,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339,539,968.44 207,556,948.01 547,096,916.45
其他资本公积 380,058.03 380,058.03
合计 339,920,026.47 207,556,948.01 547,476,974.48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详见股本注释。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法定盈余公积 17,778,573.83 6,961,017.28 24,739,591.11
任意盈余公积
储备基金
企业发展基金
其他
合计 17,778,573.83 6,961,017.28 24,739,591.11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本期法定盈余公积增加6,961,017.28元,系根据母公司当期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
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 上期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169,659,954.96 152,639,934.48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
+,调减-)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169,659,954.96 152,639,934.48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利润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6,961,017.28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应付普通股股利 100,000,000.00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期末未分配利润 305,456,158.85 169,659,954.96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项目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主营业务 470,774,575.26 118,379,893.63 418,200,080.02 115,200,957.89
其他业务
合计 470,774,575.26 118,379,893.63 418,200,080.02 115,200,957.89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合计
商品类型 470,774,575.26
LiCA®系列产品 388,769,003.32
CC 系列产品 81,773,440.60
其他 232,131.34
按经营地区分类 470,774,575.26
境内 470,774,575.26
市场或客户类型 470,774,575.26
经销 458,386,741.00
直销 12,387,834.26
合计 470,774,575.26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城市维护建设税 1,184,795.66 845,733.38
教育费附加 1,219,675.83 1,104,754.29
地方教育费附加 813,117.20 736,502.86
印花税 222,934.62 466,287.10
车船使用税 18,210.00 18,090.00
土地使用税 199,884.00 133,256.00
残保金 5,258.18 6,423.30
合计 3,663,875.49 3,311,046.93
其他说明:
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 50,078,783.35 44,376,533.18
业务招待费 11,545,086.75 7,252,892.19
差旅费 9,415,292.44 8,600,084.50
技术服务费 7,911,997.23 6,076,651.95
宣传推广费 6,757,839.73 5,866,234.83
运输费 4,176,868.89 4,228,314.24
使用权资产折旧费 2,664,025.70
办公费 1,890,878.13 1,518,106.38
物料消耗 986,915.31 2,646,762.45
其他 8,973,695.28 9,217,602.03
合计 104,401,382.81 89,783,181.75
其他说明:
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 21,371,405.65 16,873,073.68
咨询费 4,237,080.73 4,755,498.31
办公费 2,566,334.47 1,967,671.77
使用权资产折旧费 1,109,486.93
业务招待费 1,104,486.58 1,158,957.74
租赁费 944,001.83 1,802,213.55
专利费 929,196.63 765,987.87
会议费 885,339.44 1,453,846.55
差旅费 404,110.24 371,046.48
股份支付 2,983,672.89
其他 4,742,683.55 5,028,209.02
合计 38,294,126.05 37,160,177.86
其他说明:
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 41,833,009.90 30,138,719.29
注册费 7,636,392.22 7,521,125.92
物料消耗 5,895,302.59 6,738,052.15
折旧及摊销费用 3,083,183.15 3,100,056.68
技术服务费 2,760,063.18 3,867,932.14
使用权资产折旧费 2,125,988.35
专利费 1,052,325.66 914,588.17
差旅费 580,299.41 603,612.78
租赁费 537,884.78 2,090,891.74
其他 1,814,133.47 1,441,114.82
合计 67,318,582.71 56,416,093.69
其他说明:
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利息支出 730,056.09 7,655.50
减:利息收入 5,687,065.92 1,909,325.57
减:汇兑收益 -129,917.20 -289,261.93
加:其他支出 59,306.03 77,356.54
合计 -4,767,786.60 -1,535,051.60
其他说明:
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浦东新区十三五规划重点优
势企业财政补贴
科技小巨人财政补助 1,800,000.00
上海市企事业专利工作示范
单位项目
北京市商务局 2020 年外贸企
业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项目 243,112.00
资金补贴
金(商标资助部分)国家知 60,000.00
识产权局专利局北京代办处
金(专利资助部分)国家知 1,900.00
识产权局专利局北京代办处
个税返还 81,912.87 95,895.31
优势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 3,500,000.00
助
发展专项资金(产业技术创 400,000.00
新)
北京市商务局 2019 年外贸企
业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项目 185,063.00
资金补贴
持资金
德国 Medica 展会外经贸补贴 69,800.00
优化创新环境支持资金(专 40,000.00
利部分)
力建设专项资金(商标)
北京市专利资助金 1,150.00
附加税费返还 142.07
合计 8,866,924.87 9,484,050.38
其他说明:
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
利收入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
入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债务重组收益
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收益 12,603,103.67 11,948,963.01
合计 12,603,103.67 11,948,963.01
其他说明:
无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137,573.11 -291,129.21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363,463.97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合计 -501,037.08 -291,129.21
其他说明:
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坏账损失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
-1,455,481.72 -2,045,898.03
本减值损失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317,731.40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十二、其他
合计 -1,773,213.12 -2,045,898.03
其他说明:
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固定资产处置收益 -99,997.17 -106,418.87
合计 -99,997.17 -106,418.87
其他说明:
无
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益的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12,749.43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接受捐赠
政府补助 43,894.92 1,243,862.35 43,894.92
其他 366,244.82 126,688.43 366,244.82
合计 410,139.74 1,383,300.21 410,139.74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
补助项目 本期发生金额 上期发生金额
关
稳岗补贴款 35,055.62 1,119,875.35 与收益相关
稳岗补贴款 8,839.30 123,987.00 与收益相关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益的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544,084.77 248,787.37 544,084.77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544,084.77 248,787.37 544,084.77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对外捐赠 2,521,720.84
其他 257,204.58 30,354.47 257,204.58
合计 801,289.35 2,800,862.68 801,289.35
其他说明:
无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当期所得税费用 23,386,156.77 17,113,432.32
递延所得税费用 -3,954,245.21 1,302,225.51
合计 19,431,911.56 18,415,657.83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利润总额 162,189,132.73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24,328,369.91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165,844.88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364,690.07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1,708,273.89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142,826.39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
抵扣亏损的影响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影响 -6,992,440.80
所得税费用 19,431,911.5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收到的政府补助 8,915,734.56 10,733,524.38
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6,094,682.37 1,501,709.12
押金、保证金 5,828,633.20 5,141,057.76
其他 16,451.11 77,420.79
合计 20,855,501.24 17,453,712.05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支付技术、咨询等服务费 26,481,749.26 24,436,117.41
支付办公、差旅等费用 22,393,033.44 24,187,480.68
支付业务招待费 10,190,677.79 6,472,536.04
支付广告及业务宣传费 10,179,784.69 6,513,353.60
支付房租、物业等费用 8,355,798.97 17,255,087.95
其他 6,043,253.98 4,555,389.68
合计 83,644,298.13 83,419,965.36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筹资费用 8,255,403.88 4,176,590.98
偿还租赁负债本金及利息 11,091,488.92
合计 19,346,892.80 4,176,590.98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净利润 142,757,221.17 117,020,020.48
加:资产减值准备 1,773,213.12 2,045,898.03
信用减值损失 501,037.08 291,129.21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
旧
使用权资产摊销 10,138,812.07
无形资产摊销 571,133.32 493,397.02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4,062,194.87 5,791,075.39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
(收益以“-”号填列)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544,084.77 236,037.94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859,973.29 296,917.43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12,603,103.67 -11,948,963.01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6,681,769.75 -2,132,718.51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2,727,524.54 3,434,944.02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25,145,260.98 -14,073,376.28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22,385,980.28 25,246,216.43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4,595,016.22 -19,602,651.38
其他 2,983,672.8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8,856,812.25 151,953,266.37
债务转为资本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现金的期末余额 241,631,206.87 121,409,695.24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121,409,695.24 103,157,026.45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20,221,511.63 18,252,668.79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一、现金 241,631,206.87 121,409,695.24
其中:库存现金 21,092.61 9,032.50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241,610,114.26 121,400,662.74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存放同业款项
拆放同业款项
二、现金等价物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41,631,206.87 121,409,695.24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
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期末折算人民币
项目 期末外币余额 折算汇率
余额
货币资金
其中:美元 672,303.49 6.3757 4,286,405.36
欧元 28.73 7.2197 207.42
瑞士法郎 4.20 6.9776 29.31
应收账款
其中:美元
欧元
港币
长期借款
其中:美元
欧元
港币
其他说明:
无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
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金额 列报项目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计入递延收益的政府补助 5,000,000.00 递延收益
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 8,866,924.87 其他收益 8,866,924.87
计入营业外收入的政府补助 43,894.92 营业外收入 43,894.92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适用 √不适用
八、 合并范围的变更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九、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主要经 持股比例(%) 取得
子公司名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营地 直接 间接 方式
化工产品及原料(除危险
上海索昕生物科技 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民
上海 上海 100.00 投资设立
有限公司 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
品)的研发
科美博阳诊断技术 同一控制
上海 上海 生产制造 100.00
(上海)有限公司 下的合并
科美诊断技术(苏
苏州 苏州 生产制造 100.00 投资设立
州)有限公司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
据:
无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
其他说明:
无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1). 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交易对于少数股东权益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 √不适用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借款、应收款项、应付款项等,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说明见
本附注“七”相关内容。与这些金融工具有关的风险,以及本集团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
管理政策如下所述。本集团管理层对这些风险敞口进行管理和监控以确保将上述风险控制在限定
的范围之内。
各类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
本集团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将风险对本集团经营业绩
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低水平,使股东及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
集团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定和分析本集团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并进
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1) 汇率风险
本集团承受汇率风险主要与美元、欧元和瑞士法郎有关,除本集团以美元、欧元和瑞士法郎
进行采购外,本集团的其它主要业务活动以人民币计价结算。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除下表所述
资产及负债的美元、欧元和瑞士法郎余额外,本集团的资产及负债均为人民币余额。该等外币余
额的资产和负债产生的汇率风险可能对本集团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项目 年末 年初
货币资金美元 4,286,405.36 4,384,489.94
货币资金欧元 207.42 230.56
货币资金瑞士法郎 29.31 31.08
预付账款美元 116,488.22 46,494.61
预付账款瑞士法郎 55,854.95
应付账款美元 114,185.75
应付账款欧元 166,334.98
本集团密切关注汇率变动对本集团的影响。本集团以美元进行结算的交易量和截止 2021 年
产生重大影响。
(2) 利率风险
本集团的利率风险产生于银行借款。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集团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
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集团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本集团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
率及浮动利率合同的相对比例。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无银行借款,不存在利率风险。
(3) 价格风险
本集团以市场价格采购材料、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因此受到此等价格波动的影响。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可能引起本集团财务损失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主要来自于合同另
一方未能履行义务而导致本集团金融资产产生的损失以及本集团承担的财务担保,具体包括:
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已确认的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而言,账
面价值反映了其风险敞口,但并非最大风险敞口,其最大风险敞口将随着未来公允价值的变化而
改变。
本集团的流动资金存放在信用评级较高的银行,故流动资金的信用风险较低。
本集团采用了必要的政策确保所有销售客户均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除应收账款金额前五名
外,本集团无其他重大信用集中风险。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应收账款前五名余额合计:12,676,007.64 元。
流动风险为本集团在到期日无法履行其财务义务的风险。本集团管理流动性风险的方法是确
保有足够的资金流动性来履行到期债务,而不至于造成不可接受的损失或对企业信誉造成损害。
本集团定期分析负债结构和期限,以确保有充裕的资金。本集团管理层对银行借款的使用情况进
行监控并确保遵守借款协议。同时与金融机构进行融资磋商,以保持一定的授信额度,减低流动
性风险。
如下:
项目 1 年以内 1到2年 2到3年 3 年以上 合计
金融资产
货币资金 311,631,206.87 311,631,206.87
交易性金融资
产
应收账款 36,966,649.85 36,966,649.85
其他应收款 1,066,859.24 1,565,950.00 656,529.97 303,313.19 3,592,652.40
金融负债
应付账款 22,027,094.43 22,027,094.43
其他应付款 50,609,078.02 50,609,078.02
应付职工薪
酬
本集团采用敏感性分析技术分析风险变量的合理、可能变化对当期损益或股东权益可能产生
的影响。由于任何风险变量很少孤立的发生变化,而变量之间存在的相关性对某一风险变量变化
的最终影响金额将产生重大作用,因此下述内容是在假设每一变量的变化是独立的情况下进行的。
(1) 外汇风险敏感性分析
外汇风险敏感性分析假设:所有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及现金流量套期均高度有效。
在上述假设的基础上,在其他变量不变的情况下,汇率可能发生的合理变动对当期损益和权
益的税后影响如下:
本年 上年
项目 汇率变动 对净利润的 对股东权益的影 对净利润的影 对股东权益的
影响 响 响 影响
美元 对人民币升值5% 220,144.68 220,144.68 215,839.94 215,839.94
美元 对人民币贬值5% -220,144.68 -220,144.68 -215,839.94 -215,839.94
欧元 对人民币升值5% 10.37 10.37 -8,305.22 -8,305.22
欧元 对人民币贬值5% -10.37 -10.37 8,305.22 8,305.22
瑞士
对人民币升值5% 2,794.21 2,794.21 1.55 1.55
法郎
瑞士
对人民币贬值5% 2,794.21 2,794.21 -1.55 -1.55
法郎
(2) 利率风险敏感性分析
利率风险敏感性分析基于下述假设:
市场利率变化影响可变利率金融工具的利息收入或费用;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固定利率金融工具,市场利率变化仅仅影响其利息收入或费用;
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利率采用现金流量折现法计算衍生金融工具及其它金融资产和负债的公
允价值变化。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无借款,不存在利率风险。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公允价值
项目 第一层次公允 第二层次公允价 第三层次公允
合计
价值计量 值计量 价值计量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
计量
(一)交易性金融资
产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613,000,000.00 613,000,000.00
金融资产
(1)债务工具投资
(2)权益工具投资
(3)衍生金融资产
(4)银行理财产品 613,000,000.00 613,000,000.00
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
(1)债务工具投资
(2)权益工具投资
(二)其他债权投资
(三)其他权益工具
投资
(四)投资性房地产
权
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五)生物资产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
的资产总额
(六)交易性金融负
债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负债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
债券
衍生金融负债
其他
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负债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
的负债总额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
值计量
(一)持有待售资产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
量的资产总额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
量的负债总额
无
□适用 √不适用
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持有的理财产品,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使用估值模型为现金流量折现模型。
息
□适用 √不适用
敏感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政策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九(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期与本集团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集团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
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宁波保税区科倍奥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本公司董事长李临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代表
宁波保税区科德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本公司董事长李临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代表
宁波保税区科信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本公司董事长李临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代表
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周宏斌担任董事
其他说明
无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康龙化成(北京)新药
接受劳务 16,509.43 16,509.43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集团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集团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集团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7,033,706.00 5,617,268.00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关联方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接受劳务 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于 2020 年 6 月 12 日收到案号为(2020)沪 0115 民初 35644 号相关诉讼资料,原告
成都爱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成都爱兴”)以科美诊断及其全资子公司科美博阳为共同被
告,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起商业诋毁纠纷诉讼。原告成都爱兴提出如下诉讼请求:
(1)科美诊断及科美博阳立即停止对成都爱兴的商业诋毁行为;(2)科美诊断及科美博阳就其
商业诋毁行为向成都爱兴赔礼道歉,并在官网(www.chemclin.com、byswjsh.yixie8.com)、微信
公众号“科美诊断”上刊登声明,以及向接受律师警告函的主体发送声明以消除影响;(3)科
美诊断及科美博阳赔偿成都爱兴经济损失合计 1,000 万元及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一审民事判决书。一审判决结果如下:驳回原告成都爱兴的全部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
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
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人民币 82,100 元,由原告成都爱兴负担。
兴不服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2020)沪 0115 民初 35644 号一审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
终 718 号,目前案件仍在审理过程中。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确定 2022 年 1 月 25 日为首次授予日,以授予价格 8.35 元/股向符合条件
的 37 名激励对象授予 540.00 万股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68,170,000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 68,170,000
配预案》,2021 年度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70
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 68,170,000 元(含税),占公司 2021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公
司股东净利润的 47.75%。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本次利润分配议案尚需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期末账面余额
其中:1 年以内分项
合计 8,958,130.50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类别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价值
按单
项计
提坏
账准
备
其中:
按组
合计
提坏 8,958,130.50 100.00 387,293.28 5.00 8,570,837.22 9,344,089.73 100.00 485,548.99 5.20 8,858,540.74
账准
备
其中:
按账
龄组
合计
提坏
账准
备
其他 1,212,264.96 13.53 1,212,264.96
合计 8,958,130.50 100.00 387,293.28 / 8,570,837.22 9,344,089.73 100.00 485,548.99 / 8,858,540.74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名称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合计 7,745,865.54 387,293.28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变动金额
类别 期初余额 收回或转 转销或核 期末余额
计提 其他变动
回 销
按组合计提预
期信用损失的 485,548.99 78,945.71 19,310.00 387,293.28
应收账款
合计 485,548.99 78,945.71 19,310.00 387,293.28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核销金额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19,310.00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单位名称 期末余额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合计数的比例(%)
第一名 1,578,266.03 17.62 78,913.30
第二名 985,108.00 11.00 49,255.40
第三名 725,989.56 8.10 36,299.48
第四名 677,950.00 7.57 33,897.50
第五名 644,880.00 7.20 32,244.00
合计 4,612,193.59 51.49 230,609.68
其他说明
无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应收利息 232,602.66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1,452,981.00 5,333,620.00
合计 1,452,981.00 5,566,222.6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 1 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期末账面余额
其中:1 年以内分项
合计 1,452,981.00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关联方往来款 4,000,000.00
押金及保证金 1,308,059.00 1,163,698.00
备用金 144,922.00 169,922.00
合计 1,452,981.00 5,333,620.00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占其他应收
单位名 款期末余额 坏账准备
款项的性质 期末余额 账龄
称 合计数的比 期末余额
例(%)
第一名 房屋租赁保证金 1,245,190.00 1 年以内/1-2 年 85.70
第二名 押金 33,609.00 1 年以内/1-2 年/2-3 年 2.31
第三名 押金 15,800.00 1 年以内 1.09
第四名 备用金 10,000.00 1 年以内 0.69
第五名 备用金 10,000.00 1 年以内 0.69
合计 / 1,314,599.00 / 90.48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目 减值 减值
账面余额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账面价值
准备 准备
对子公司投
资
对联营、合
营企业投资
合计 285,012,421.45 285,012,421.45 169,654,599.66 169,654,599.66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减值准
本期 本期计提
被投资单位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期末余额 备期末
减少 减值准备
余额
科美博阳诊断技
术(上海)有限 145,654,599.66 145,654,599.66
公司
上海索昕生物科
技有限公司
科美诊断技术
(苏州)有限公 19,000,000.00 115,357,821.79 134,357,821.79
司
合计 169,654,599.66 115,357,821.79 285,012,421.45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项目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主营业务 97,782,804.05 39,327,766.63 90,478,107.00 34,542,029.07
其他业务
合计 97,782,804.05 39,327,766.63 90,478,107.00 34,542,029.07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分部 合计
商品类型 97,782,804.05
LiCA®系列产品 14,875,151.93
CC 系列产品 82,370,522.98
其他 537,129.14
按经营地区分类 97,782,804.05
境内 97,782,804.05
市场或客户类型 97,782,804.05
经销 93,614,984.86
直销 4,167,819.19
合计 97,782,804.05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债务重组收益
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收益 9,162,745.22 11,542,136.50
科美博阳分发现金股利 80,000,000.00
合计 89,162,745.22 11,542,136.50
其他说明:
无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644,081.94 第十节七、73 及七、75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
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 8,828,906.92 第十节七、67 及七、74
助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
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
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
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
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
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
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
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
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
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
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
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
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09,040.24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81,912.87
减:所得税影响额 3,212,782.86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合计 17,766,098.90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
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
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加权平均净资产 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
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李临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2 年 4 月 26 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