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远海控: 中远海控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已获授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2-05-2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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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919       证券简称:中远海控        公告编号:2022-028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期权
      数量并注销部分已获授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已获
授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
            、《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已获授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
案》。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实施了 A 股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并进行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期权授予。详见
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4 日,2019 年 3 月 7 日、4 月 20 日、5 月 31 日、
月 30 日、7 月 9 日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批准符合条件的
激励对象进行股票期权行权。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8 日通过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公司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期权数量。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8 日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1)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2022 年修订)
                           》,调整《中
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关于可行权
日的规定,
    (2)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已获授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及(3)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及首次授予期权第二个
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
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意见。详见公司同步通过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二)历次股票期权授予情况
      授予日                授予股票期权 授予激励         授予后股票期
 批次            行权价格
        期                    数量      对象人数     权剩余数量
首次授予 2019 年 6 4.10 元/股   19018.22 万份 460 人   2182.37 万份
     月3日
预留期权 2020 年 5 3.5 元/股    1697.52 万份   39 人   0
授予   月 29 日
   (三)历次激励对象人数、期权数量、行权价调整情况
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注销存在离职、退休、免职等情形的
计 679.1 万份。详见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
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注销存在免职情形的 1 名首次授予的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行权的三个行权期股票期权合计 34.5 万份股票
期权(对应公司 2020 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期权数量调整后的
        ;因公司实施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
案,相应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期权数量。详见相关公
告,公告编号:2021-032、2021-033。
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注销存在工作调动、逝世情形的 2
名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1,905,800 份(其
中第一、第二、第三个行权期分别为 628,914 份、628,914 份、647,972
份),注销存在退休、违纪免职情形的 16 名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已获
授但未行权的第二、第三批已获授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6,364,049 份
(其中第二、第三个行权期分别为 3,134,532 份、3,229,517 份)。详
见本公告“二、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名单、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已获授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
   上述变动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期权数量、
行权价如下:
        授予日      行权    授予激励
 批次                                  已授予未行权股票期权数量
          期      价格    对象人数
首次授予   2019 年 6 3.15   426 人      153,069,191 份(其中第二、第三个
       月3日      元/股               行权期已获授但未行权期权数量分
                                  别为 75,392,288 份、77,676,903 份,
                                  未包括未行权的第一个行权期可行
                                  权股票期权)
预留授予   2020 年 5 2.69   37 人       20,161,960 份(其中第一、第二、
       月 29 日 元/股                 第三个行权期已获授但未行权期权
                                  数 量 分 别 为 6,653,447 份 、
   (四)历次股票期权行权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分别审议通过,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行权起止日期为 2021 年 6
月 3 日至 2022 年 6 月 2 日。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公司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且完成股份过户约占首次授予
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总量 97.80%。详见相关公告,公告编
号:2021-027、2022-015。
   二、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已获授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预留授予中,2 名激励对象因工作调动、逝世等原因不再符合激
励条件,注销该 2 名激励对象第一、第二、第三个行权期已获授但未
行权的 1,905,800 份期权(其中第一、第二、第三个行权期分别为
人数为 37 人,预留授予第一、第二、第三个行权期已获授但未行权
期权数量分别为 6,653,447 份、6,653,447 份、6,855,066 份,合计为
   首次授予中,16 名激励对象因退休、违纪免职等原因不再符合
激励条件,同意注销该 16 名激励对象第二、第三个行权期已获授但
未 行 权 的 6,364,049 份 期 权 ( 其 中 第 二 、 第 三 个 行 权 期 分 别 为
为 426 人,首次授予第二、第三个行权期已获授但未行权期权数量分
别为 75,392,288 份、77,676,903 份,合计为 153,069,191 份。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律师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 2019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
股东大会及 2019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的授权,鉴于公司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获授预留授予期权的激励对象中,2 名激励对象因工作
调动、逝世等原因,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董事会决定调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期权数量并注销 2 名激励对象
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鉴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授首次
授予期权的激励对象中,16 名激励对象因退休、违纪免职等原因,
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董事会决定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和期权数量并注销 16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股票期权;上述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中远海运
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已取
得股东大会授权、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董
事会的审议表决结果。
 (二)监事会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规定,以及《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
订稿)
  》相关规定,我们认为,因公司激励对象工作调动、逝世、退
休、违纪免职原因,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首次授予激励对
象名单和授予期权的数量进行调整并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股票期权,情况属实,程序合规,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
误解之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
 (三)律师意见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关于中远
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认为本次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
已获授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已获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修订稿)》的相关规定。
  四、上网公告附件
 (一)中远海控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部
分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关于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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