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03 证券简称:创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4
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
案已获2022年5月12日召开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12日发
布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6),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
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余额1,607,800股(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
利润分配)后的总股本180,391,84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5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9,019,592.00元。
名被激励员工,该部分员工所持有将被注销的股票股利在本次利润分配中由公司自行派
发,派发金额为41,332元,暂放公司账户,待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进行核销。
按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调整后分配总额为9,060,924.00元。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 公 司 2021 年 年 度 权 益 分 派 方 案 为 : 以 公 司 现 有 总 股 本 剔 除 已 回 购 股 份
(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
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
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
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
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
(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5月2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5月27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2年5月2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
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月2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庐山西路45号
咨询联系人:赵雅
咨询电话:0574-86188111
传真电话:0574-86188189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