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86 证券简称:智动力 公告编号:2022-026
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由 800,000 股增加至 4,257,820 股。根据《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
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因此,本次
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65,624,240 股减去公司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股数 4,257,820 股后的股份数 261,366,420 股为分配基数。
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
股本减去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数后的股份数 261,366,420 股为分配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385027 元(含税),预计本次实际派发现金分
红总额为 10,063,312.85 元。
对现金分配比例进行调整的计算公式为:每 10 股现金分红比例=经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的现金分红总额/本次利润分配股本基数*10 股=10,063,321.12 元
/261,366,420 股*10 股=0.385027 元(含税)。
本次实际派发现金分红总额=本次利润分配股本基数/10 股*每 10 股现金分
红比例=10,063,312.85 元(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与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现
金分红总额存在差异系因计算每 10 股现金分红比例时采取保留 6 位小数的处理
方式)。
的原则,实施利润分配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
比例将减小。所以本次利润分配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总股本折算每股
现金红利计算公式为: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本次实际派发现金分红总额/
公司总股本=10,063,312.85 元/265,624,240 股=0.037885 元。
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
行,即本次利润分配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本次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收盘价
-0.037885 元/股。
一、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数,拟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38 元(含税),共计派发
股份》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
若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日至实施该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由于股份回购、股
权激励、再融资等原因而股本发生变化的,公司将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
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
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前,公司实施了股份回购事宜,公司回
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由 800,000 股增加至 4,257,820 股,参与利润分
配的股本分配基数由 264,824,240 股减少为 261,366,420 股。按照现金分红总额
固定不变的原则,公司以变更后的股本分配基数调整现金分红比例,即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调整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减去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数后
的股份数 261,366,420 股为分配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二、 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65,624,240 股减去公
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数 4,257,820 股后的股份数 261,366,420 股为分配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385027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
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346524 元;持有首发后
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
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
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38503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 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四、 分红派息对象
截止 2022 年 5 月 26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
全体股东。
五、 分红派息方法
年 5 月 27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2 年 5 月 16 日至登记日:2022 年 5
月 26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 咨询机构
七、 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