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产中大: 物产中大关于子公司收购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控股权进展情况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2-05-18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600704     证券简称:物产中大       公告编号:2022-042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收购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控股权进展
          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9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收购金轮蓝海股份有
限公司控股权并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2022 年 3
月 28 日,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物产中大元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通实业”)、全资子公司物产中大
(浙江)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投公司”)与南通金轮控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金轮控股”)、安富国际(香港)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富国
际”)及陆挺先生签署《关于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
                              (以下简称
“《股份转让协议》”),元通实业和产投公司拟通过支付现金方式受让金轮蓝海股
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722,以下简称“金轮股份”)50,888,417 股股份(约
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29.00%,以下简称“标的股份”),交易金额为 98,963 万
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股份转让”)。
  ? 《股份转让协议》签署后,鉴于市场环境等外部情况发生变化,在收购
金轮股份控股权不变的前提和原则下,元通实业、产投公司与金轮控股、安富国
际及陆挺先生同意对部分交易条款内容进行调整,并于 2022 年 5 月 17 日签署《关
于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的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
议》”
  ),其中标的股份数量调整为 38,606,513 股股份(约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将成为金轮股份控股股东。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及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已取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经营者集中的审查通过,尚
需取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本次交易的批准、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次股份转
让的合规确认,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为抓住线缆、不锈钢两大产业板块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的发展机遇,公
司控股子公司元通实业和全资子公司产投公司拟通过支付现金方式受让金轮股
份 50,888,417 股股份,约占金轮股份总股本的 29.00%,其中,元通实业受让合
计 35,621,892 股股份,约占金轮股份总股本的 20.30%,产投公司受让 15,266,525
股股份,约占金轮股份总股本的 8.70%。本次交易金额为 98,963 万元。
其控制的金轮控股、安富国际签署《股份转让协议》。
   鉴于市场环境等外部情况发生变化,在收购金轮股份控股权不变的前提和原
则下,元通实业、产投公司与金轮控股、安富国际及陆挺先生同意对部分交易条
款内容进行调整,标的股份数量调整为 38,606,513 股股份(约占上市公司股份
总数的 22.00%),交易金额相应调整为 75,075.3793 万元。其中,金轮控股向元
通实业转让 9,818,655 股股份,向产投公司转让 11,581,954 股股份;安富国际
向元通实业转让 17,205,904 股股份。此外,为本次交易目的,金轮控股同意放
弃所持金轮股份 5%股份对应的股份表决权。
其控制的金轮控股、安富国际签署《补充协议》。
   本次交易完成后,元通实业及其一致行动人产投公司将合计持有金轮股份约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子公司收购事项的议案》,本公司 12 名董事一致通过上述议案。
司收购事项方案调整的议案》,本公司 11 名董事一致通过上述议案。
   (三)履行程序情况
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
          (反执二审查决定[2022]260 号),对元通实业收购金轮
股份股权案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可以实施集中。
   本次交易的实施尚需取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本次交易的批准、深圳证
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对本次股份转让的合规确认。
   二、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当事人
   受让方:元通实业、产投公司
   转让方:金轮控股、安富国际
   转让方实际控制人:陆挺
   (二)《补充协议》主要内容
   各方同意,将本次交易项下收购股份规模由《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的上市公
司股份总数的 29.00%调整为 22.00%,即 38,606,513 股,交易对价金额相应调整
为 75,075.3793 万元。
   本次股份转让的标的股份由受让方合计持有的上市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其中,金轮控股向元通实业转让 9,818,655 股股份,向产投公司转让 11,581,954
股股份;安富国际向元通实业转让 17,205,904 股股份。
   各方同意,经友好协商,本次股份转让的交易对价调整为 75,075.3793 万元,
即约 19.45 元/股(以下简称每股转让价格)。
   各方同意,《股份转让协议》第三条第 3 款约定的各期交易价款金额根据交
易对价总额调整而相应调整。具体而言,第一期交易价款调整为 334,591,152.79
元 , 第 二 期 交 易 价 款 调 整 为 300,301,517.20 元 , 第 三 期 交 易 价 款 调 整
款约定执行。
  各方同意并确认,本次股份转让是为控制权变动之目的。自本次股份转让交
割之日起,金轮控股承诺放弃其持有的上市公司 5%股份,即 8,774,207 股股份
对应的表决权,该表决权放弃期间直至如下时点孰晚:
                       (1)补充协议第一条第 5
款约定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实施完成;
                 (2)受让方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
司股份比例超过金轮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股份比例达 10%。
  各方进一步确认,与本次股份转让之同时,上市公司将启动非公开发行股票
事项,且受让方将作为特定对象参与认购前述非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非公开
发行);本次股份转让不以非公开发行为前提条件,但非公开发行以本次股份转
让交割为前提条件。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信会师报字[2022]第 ZA11940 号《审
计报告》,上市公司 2021 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不低于 20 亿元,2021 年度经
审计的净利润不低于 1.2 亿元。各方同意,《股份转让协议》第八条第十三款约
定不再执行。
  各方同意,因本次交易方案调整变化,对《股份转让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第
非独立董事,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受让方提名 4 名非独立董事及 3 名独立董事,
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董事长应由受让方提名的非独立董事担任,由上市公司董
事会选举产生。”
  各方同意,因本次交易方案调整变化,对《股份转让协议》第八条第 15 款
修订如下,即转让方及其实际控制人理解并同意,协议签署后,各方不排除视上
市公司经营情况及其他业务开展情况,以上市公司为平台开展后续资本运作并调
整上市公司产业布局,前述资本运作包括但不限于向受让方及/或受让方关联方
非公开发行股票、向受让方及/或受让方关联方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等。转让方承
诺,其将积极配合和支持受让方及上市公司组织、开展、实施前述资本运作和产
业调整。其配合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促使其委派的董事及其自身在审议以受让方/
或受让方关联方为认购对象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董事会及股东大
会上投赞成票。
  各方同意,因本次交易方案调整变化,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金轮控股仍持
有上市公司 33,126,534 股股份,其中的 12,281,904 股股份不受《股份转让协议》
第八条第 16 款约定限制,剩余 20,844,630 股股份仍需按《股份转让协议》第八
条第 16 款约定限制,即《股份转让协议》第八条第 16 款所述剩余股份数量保持
不变。
  本补充协议自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成立,随《股份转让协议》生效而生效。
     三、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金轮股份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元通实业和金轮股份
具备不锈钢产业协同效应,整合后,将增强公司不锈钢业务竞争力,有利于提升
公司盈利水平和产业链影响力,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和发展需要。
     四、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的实施尚需取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本次交易的批准、深交所
对本次股份转让的合规确认,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特此公告。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备查文件
  (一)十届一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二)《关于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的补充协议》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物产金轮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