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57 证券简称:退市拉夏 公告编号:临 2022-055
新疆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整理期结束及摘牌后续有关事项安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风险提示:
? 截至 2022 年 5 月 17 日,公司 A 股股票已于退市整理期交易满 15 个交
易日,退市整理期已结束。
? 公司 A 股股票将于 2022 年 5 月 24 日被上海证券交易所予以摘牌。
? 根据相关规定,终止上市后公司 A 股股票将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挂牌转让,关于终止上市后公司 A 股股票办理股份确权、登记和托管的手
续及具体安排,公司将另行公告,请投资者关注公司聘请的代办机构后续刊登在
《证券时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
或 www.neeq.cc)的确权公告。
新疆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4 日
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新疆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99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公
司 A 股股票上市。
一、终止上市股票的证券种类、简称、代码、终止上市决定日期
(一)证券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二)证券简称:退市拉夏(原*ST 拉夏)
(三)证券代码:603157
(四)终止上市决定日期:2022 年 4 月 14 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指定网站的《新疆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 A 股股票终止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34)。
二、终止上市决定的主要内容
因公司 2020 年度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自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1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出具了保留
意见的审计报告。上述情形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1 条规
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4 条的规
定,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审核,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6.1 条、第 9.6.4 条和第 9.6.10
条等规定,自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告该决定之日后 5 个交易日届满的次一交易日起,
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退市整理期为 15 个交易日,首个交易日无涨跌
幅限制,其他交易日涨跌幅限制为 10%。上海证券交易所在退市整理期届满后 5
个交易日内,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退市整理期间,公司及
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仍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并履行相关义务。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1.15 条的规定,公司应当立即安
排股票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等证券交易场所进行股份转让相关事宜,
保证公司股票在摘牌之日起 45 个交易日内可以转让。
三、退市整理期已结束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 A 股股票于 2022 年
四、终止上市暨摘牌日期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安排,
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在 2022 年 5 月 24 日对公司 A 股股票予以摘牌,公司 A 股股
票终止上市。
五、摘牌后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后续事宜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1.15 条的规定,公司应当在股票
被终止上市后立即安排股票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股转系
统”)挂牌转让的相关事宜,保证公司股票在摘牌之日起 45 个交易日内可以转让。
现将公司 A 股股票摘牌后转入股转系统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公司 A 股股票终止上市后,将转入股转系统进行股份转让。根据《全国中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股票转让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股东
需在公司 A 股股票终止上市后办理股份确权登记,其股份方可在股转系统进行
挂牌转让。公司拟聘请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为代办机构,委托其提供相关股份
转让服务。股东可到公司聘请的代办机构或其他具有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业务
资格的代办券商办理股份重新确认、登记和托管手续。关于终止上市后公司股票
办理股份确权、登记和托管的手续及具体安排,公司将另行公告,请投资者关注
公司聘请的代办机构后续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
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 或 www.neeq.cc)的确权公告。
(一)需要向券商提交下列材料:
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原挂牌交易场所的股票账户卡(如有);证券账户卡;
《非上市公司股票转让股票登记托管申请表》。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须提供代办
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法人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副本)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挂牌
交易场所的股票账户卡(如有);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
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非上市公司股票转让
股票登记托管申请表》。
(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1.15 条等规定,公司应当
立即安排股票转入股转系统挂牌转让的相关事宜,保证公司股票在摘牌之日起的
对于公司历年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
上海分公司派发的现金红利,因投资者证券账户未办理指定交易手续、证券账户
状态异常等原因未派发给投资者的,公司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继续负责该部
分现金红利的保管和发放事宜,投资者等相关主体在办理完成指定交易、证券账
户状态变更等手续后,可按照现有的红利领取流程获取对应的现金红利。
因投资者所持股票被质押、司法冻结等原因未派发给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公
司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在股票完成退市板块初始登记前,暂为保管该部分现
金红利并协助主办券商办理解冻资金的划付;在股票完成退市板块初始登记后,
将红利资金划至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由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负责该部分现金红
利的保管和发放事宜。
六、终止上市后公司的联系人、联系地址、电话和其他通讯方式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1-54607196
联系地址:上海市闵行区莲花南路 2700 弄 50 号 4 号楼 12 楼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
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
(https://www.hkexnews.hk)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投资,
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