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66 证券简称:安克创新 公告编号:2022-029
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
议于2022年5月16日(星期一)在长沙高新开发区尖山路39号长沙中电软件园有限
公司一期七栋7楼701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5月11日
通过邮件和电话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阳萌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
审议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需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拟按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经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拟提名阳萌先生、赵东平先生、高韬先生、张
山峰先生、连萌先生、祝芳浩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
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
三年。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
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
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1)。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拟提名李国强先生、邓海峰先生、高文进先生
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
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1)。
(三)逐项审议通过《关于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公司根据当前发展阶段、行业情况、地区情况等,
拟定了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依照公司
现有绩效考核与激励约束机制进行;未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的外部非独立董事,
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非独立董事阳萌先生、赵东平
先生、高韬先生、张山峰先生、连萌先生、祝芳浩先生已回避表决。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为8.4万元/年。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独立董事李国强先生、邓海峰
先生、高文进先生已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四)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并提请公司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指定人员办理后续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修订<公
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3)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或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对公司部分治理
制度进行了修订并结合公司实际需求制定部分治理制度。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
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制度。
本议案中部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于2022年6月2日(星期
四)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提交股东大会的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4)。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理办法》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件: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任海翼有限首席执行官;2013年6月至今,任Road Travelled Holding Limited等公司
董事;2016年5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阳萌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78,97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44.04%,为公司共同
实际控制人之一;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
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的任职条件。
理;2008年4月至2012年1月,任谷歌信息技术(中国)有限公司大中国区在线销售
与运营总经理;2012年1月至2016年5月,任海翼有限总裁;2016年5月至今,任公
司董事、总经理。
赵东平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8,7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1.98%,与持有公
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
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规定的情
形,经查询非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海外营销事业部销售经理;2007年至2010年,先后任中兴通
讯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销售经理、销售总监;2010年至2012年,先后任谷歌信
息技术(中国)有限公司销售经理、部门经理;2012年5月至2016年5月,任海翼有
限副总经理;2016年5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高韬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9,725,137股,占公司总股本2.39%,与持有公司5%
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
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
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规定的情形,经查
询非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年8月,先后任谷歌信息技术(中国)有限公司销售经理、大中华区负责人及大中
华及韩国区负责人;2014年8月至2016年5月,任海翼有限副总经理;2016年5月至
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张山峰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923,079股,占公司总股本1.70%,与持有公司5%
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
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
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规定的情形,经查
询非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资本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投资经理、爱奇创业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董
事总经理、和谐卓睿(珠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2020年11月至今任天津宸
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经理、执行董事;2017年4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连萌先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
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规定的情形,经查询非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公司至今,任子公司深圳海翼智新科技有限公司总裁;2021年5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祝芳浩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
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规定的情形,经查询非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学历。曾任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并曾兼任日本关西学院大学客员研究员、吉林省
高级人民法院庭长助理、吉林省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等职务,2020年至今兼任吉
林策仪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2020年11月至今任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教授;2018年
李国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
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规定的情形,经查询非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曾任国家外汇管理局储备管理司债券交易员、中信资本资产管理部高级经理、法国
兴业银行亚洲有限公司副总裁、比利时富通银行助理董事、上海元昊投资有限责任
公司总经理等职务;2016年9月至今,任中国华新资本(香港)有限公司投资总监;
邓海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
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规定的情形,经查询非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曾任中南财经大学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常务副所长、中
南财经大学会计系审计教研室主任、会计系副主任、学校会计硕士教育中心副主任
等职务;现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兼任湖北省审计学会
常务理事、湖北省科技厅、财政厅和武汉市科技局有关企业项目评审财务专家、星
燎投资有限责任股份公司风控委员、襄阳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
高文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
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规定的情形,经查询非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