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源股份: 2022-053 2021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2-05-1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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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841       证券简称:视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3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已经 2022 年 5 月 12 日召开的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本次权益
分派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2022年4月18
日在中国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总股本666,549,706股为基数,拟向
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股利9.0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
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化的,以分配方案未来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股本总额为股本
基数,按前述分配比例不变,相应确定分配总额。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全额结转
至下一年度。
   自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本次实施
的权益分派方案与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一致,距离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 2021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666,549,706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9.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
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
基金每 10 股派 8.1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
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
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
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
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9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 2022 年 5 月 23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2 年 5 月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权益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2 年 5 月 23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年 5 月 24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 2022 年 5 月 16 日至登记日 2022 年 5 月
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
  根据《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若在行权前公司
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
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公司将在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根
据《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届
时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广州黄埔区云埔四路 6 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杨晋杰、张佳丽
  咨询电话:020-32210275
  传真电话:020-82075579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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