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梦百合
股票代码:603313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阅资本管理股份公司(代表旗下“中阅聚焦9号私募证券投资
基金”)
通讯地址:北京市房山区长沟镇金元大街1号北京基金小镇大厦B座411
股份变动性质:增加(协议转让)
签署日期:2022年5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收购办法》、《第15号准则》的规定,本
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梦百合”)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
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
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
者说明。
目 录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本报告书 指
书》
中阅资本管理股份公司(代表旗下“中阅聚焦9号私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募证券投资基金”)
上市公司、梦百合 指 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交易或本次权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受让上市公
指
益变动 司股份5,238万股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第15号准则》 指
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
中阅资本管理股份公司(以下简称“中阅资本”,代表中阅聚焦9
名称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中阅聚焦9号”)
成立时间 2017年3月1日
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
代码
法定代表人 孙建波
注册资本 10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 北京市房山区长沟镇金元大街1号北京基金小镇大厦B座411
经营期限 2017年3月1日到2047年2月28日
资产管理;投资管理。(“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
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
;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
经营范围 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
;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
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姓名 上海阅天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
/名称 司、北京天阅未来文化传媒股份公司、孙建波
(二)基金基本情况
序号 名称 出资情况
出资人民币2.24亿元认购基金总份
额的40%。
出资人民币1.12亿元认购基金总份
额的20%
出资人民币1.12亿元认购基金总份
额的20%
如皋市皋合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用 出资人民币1.12亿元认购基金总份
名,具体以工商注册登记为准) 额的2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
序号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者地区的居留权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
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其他境内、境外上市公司拥
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主要是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自身经营发展规划的需要考虑,同
时也是对梦百合整体战略的认同和前景的看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不存在继续增加或减
少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中阅资本未持有公司股份。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主要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时间、方式、变动数量和比例
生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受让梦百合股票5,238万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10.77%。中阅资本的持股比例由0%升至10.77%,梦百合控股股东倪张
根先生的持股比例由49.27%降至38.5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转让前 本次转让后
信息披露义务
占公司总股本 占公司总股本
人 股数(股) 股数(股)
比例(%) 比例(%)
中阅资本 - - 52,380,000 10.77
倪张根 239,721,715 49.27 187,341,715 38.50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梦百合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二)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出让方):倪张根
乙方(受让方):中阅聚焦9号(基金管理人:中阅资本)
甲方同意以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持有的梦百合部分A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
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甲方拟转让的上述梦百合之股份。
(1)转让股数:甲方拟转让股份数为5,238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77%。
(2)每股转让价格:按照本协议签署日前三十个交易日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
算数平均值的95%与协议签署前一交易日收盘价孰低的价格原则确认本次转让价
格为人民币10.53元/股,并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业务办
理指引》中第6条第5款的规定。
(3)股份转让款:双方同意按照前述转让股数与每股转让价格确定实际转让
款,即人民币55,156.14万元。
(1)在本协议签署,上市公司公告后的两个交易日内,乙方向基金托管券商
出具划款指令,向甲方指定账户支付股权转让款的40%即人民币22,062.456万元;
(2)剩余股权转让款在本次协议签署日60个交易日内完成支付。
本协议生效之日起30个交易日内完成股份交割程序(包括但不限于甲乙双方
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协议转让相关材料、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
海分公司提交《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确认申请表》等相关材料,办理股份过户
登记等)。
(三)其他情况说明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
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四、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履行的程序
本次权益变动事项尚需取得的有关批准包括但不限于:
办理股份过户手续。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梦百合股票的行
为。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应当披
露的其他重大事项。
本报告书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如实披露,无其他为避免
对报告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公司证券事务部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中阅资本管理股份公司(代表旗下“中阅聚焦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阅资本管理股份公司
法定代表人: 孙建波
日期:2022年5月17日
(本页无正文,为《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阅资本管理股份公司
法定代表人: 孙建波
日期:2022年5月17日
附表:
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 有限 江苏省如皋市丁堰镇皋南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公司 路 999 号
股票简称 梦百合 股票代码 603313
北京市房山区长沟镇金元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中阅资本(代表旗下中阅聚 信息披露义务人
大街 1 号北京基金小镇大厦
名称 焦 9 号) 注册地
B 座 411
拥有权益的股份 增加√ 减少□ 不变,但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
数量变化 持股人发生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 否 √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 否 √
第一大股东 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
(可多选) 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信息披露义务人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披露前拥有权益
的股份数量及占
持股数量: 0 股
上市公司已发行
股份比例
持股比例: 0
本次权益变动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后,信息披露义
务人拥有权益的
变动数量: 52,380,000 股
股份数量及变动
比例
变动比例: 10.77%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拟于未来
是 □ 否 √
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
在此前 6 个月是
否在二级市场买 是 □ 否 √
卖该上市公司股
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侵害上市 是 □ 否 □
公司和股东权益
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未清偿其
对公司的负债, 是 □ 否 □
未解除公司为其
负债提供的担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保,或者损害公
司利益的其他情
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
是 □ 否 □
否需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 否 □
(本页无正文,为《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附表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阅资本管理股份公司
法定代表人: 孙建波
日期:2022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