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扬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
度的相关规定,我们对江苏扬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中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的议案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
案
我们认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因任期即将届满进行换届选举,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公司运作的需要。经核查,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 5 名董事候选人(其中 2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
工作情况等资料,未发现有《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情况,未发现其被
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未发现其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规则》第七条“不得担任独立董事”规定的情况,具有独立董事必须具
有的独立性。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5 名董事候选人(其
中 3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本次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方式和表决程序
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
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此页无正文,专为《江苏扬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陈海龙: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专为《江苏扬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都有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