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氧股份: 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2-05-1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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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30          证券简称:杭氧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5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
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5月16日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于
实际参加会议的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宝珍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
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审议了本次会议的议案,并对
审议事项进行了表决。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方案的议案》
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08 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面
值总额 113,7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
   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
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提案》; 2022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
效期的提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
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有效期的提案》等提案,将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
及相关授权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 12 个月,至 2023 年 2 月 25 日。
   公司董事会在前述议案授权范围内,确定了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方案
并逐项审议,具体如下:
   本 次 拟 发 行 的可 转 换 公司 债 券 总额 为 人 民币 113,700.00 万 元 ,发 行 数 量 为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 100%。
  本次发行的可转 债票面利率 设定为:第 一年 0.20%、第二年 0.40%、 第三年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 100%。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28.69 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
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
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收盘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
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
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
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 100%。
  本次发行可转债到期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照债券面值的 108%(含最后一
期利息)的价格赎回未转股的可转债。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 100%。
  (1)向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发行公告公布的股权登记日(2022 年 5 月 18
日,T-1 日)收市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发行人所有股东。
  (2)网上发行: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
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
者除外)。
  (3)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本次申购。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 100%。
  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2 年 5 月 18 日,T-1 日)
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发行人股份数按每股配售 1.1560 元面值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
配售可转债的金额,并按 100 元/张转换为可转债张数,每 1 张为一个申购单位。
  原股东优先配售之外的余额和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后的部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
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认购不足 113,700.00 万元的余额由主承销商包销。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 10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在本次可转换公司
债券发行完成之后办理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相关事宜,并
授权总经理及其授权的人士负责办理具体事项。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 10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开设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
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了规范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提高资
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
同意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专
项存储和使用。公司将与保荐机构、相应拟开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
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的
指定人员办理签署与上述保荐机构、银行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事宜。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 100%。
  特此公告。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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