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天职业字[2022]31391 号
目 录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3
附件 11
天职业字[2022]31391 号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自科技”)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一、管理层的责任
华自科技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
(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编制《关于前次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
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鉴
证对象信息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
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证据是充分的、适当的,为发表鉴证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华自科技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时使用,不得用作其他任何目的。我
们同意本鉴证报告作为华自科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必备文件,随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
天职业字[2022]31391号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华自科技董事会编制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符合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
(证监发行字[2007] 500 号)
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华自科技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三日
中国注册会计师: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
发行字[2007]500 号)的规定,
本公司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以及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李洪波等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7]1842 号)文核准,公司向李洪波、毛秀红、格
然特科技(湖州)有限公司、长沙华能自控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格莱特投资管理中心(有限
合伙)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4,948,627 股,同时,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向江苏新华
沣裕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等 4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3,178,178 股新股募集
配套资金,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11.14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69,604,902.92
元,扣除支付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及承销费用、财务顾问费、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承销费用,余额人民币 355,104,902.92 元已于 2018 年 9 月 27 日,通过东兴证券股份有限
公 司 分 别 汇 入 公 司 以 下 账 户 : 招 商 银 行 长 沙 分 行 湘 府 支 行 731904148410555 账 号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
“[2018]20267 号《验资报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621 号》文的核准,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募集资金人民币 670,000,000.00 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人
民币 670,000,000.00 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不含税金额 11,868,998.49 元,余额人民
币 658,131,001.51 元已于 2021 年 3 月 18 日,通过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汇入公司以下
账户:长沙农村商业银行黄兴路支行 82010100002417996 账号 188,131,001.51 元;中国建设
银行长沙福元路支行 43050175403600000369 账号 181,000,000.00 元;中国银行湖南湘江新区
分 行 587276225962 账 号 143,000,000.00 元 ; 交 通 银 行 长 沙 麓 谷 科 技 支 行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2022年3月31日余额
招商银行长沙分行湘府支行 731904148410555 155,104,902.92 0
中国建设银行长沙营盘路支行 43050175403600000107 200,000,000.00 0
合 计 355,104,902.92
注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营盘路支行已更名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
沙福元路支行。
注 2:上表中募集资金银行专户均已在 2019 年销户。
的存储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2022年3月31日余额 销户时间
长沙农村商业银行黄兴路支行 82010100002417996 188,131,001.51 16.52
中国建设银行长沙福元路支行 43050175403600000369 181,000,000.00 164,744.72
中国银行湖南湘江新区分行 587276225962 143,000,000.00 0 2021.12.21
交通银行长沙麓谷科技支行 431312888013000725248 146,000,000.00 0 2021.9.2
中国工商银行长沙金鹏支行 1901018019200177587 0 2021.12.24
中国光大银行长沙溁湾支行 79190188000109559 0 2021.9.2
中国农业银行湖南湘江新区分行 18058801040002471 558,172.26
合 计 658,131,001.51 722,933.50
注1:中国工商银行长沙金鹏支行1901018019200177587账号为新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该账户仅用于新能源自动检测装备及数控自动装备生产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该账户
已于2021年12月24日销户。
注2:中国光大银行长沙溁湾支行79190188000109559账号为新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该账户仅用于水处理膜及膜装置制造基地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该账户已于2021年9月
注 3: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湘江新区分行 18058801040002471 账号为 2021 年
注 4:中国银行湖南湘江新区分行 587276225962 账号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账户仅用
于新能源自动检测装备及数控自动装备生产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该账户已于 2021
年 12 月 21 日销户。
注 5:交通银行长沙麓谷科技支行 431312888013000725248 账号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该账户仅用于水处理膜及膜装置制造基地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该账户已于 2021 年 9
月 2 日销户。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说明
详见本报告附件 1.2018 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本公司直接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582,462,532.92 元
(含利息补充投入),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77,000,000.00 元。其中: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使用 188,131,001.51 元,深圳运营中心项目使用 104,000,000.00 元,水处理膜项目使用
财及利息收入 2,072,523.77 元,银行手续费支出 18,058.86 元,用其补充投入募投项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
币 80,000,000.00 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动资金。扣除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专户余
额 722,933.50 元以活期存款方式存储在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详见本报告附件 2.2021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资金项目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无前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情况。
本公司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20,388.18 万元,天
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鉴证,
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1]18894 号”《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鉴证
报告》。2021 年 4 月 23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此事项,独立董事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对置换事项无异议的核查意
见,本公司并履行了相应公告程序。
(四)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无闲置募集资金情况。
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计
划和建设进度,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滚动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的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公
司独立董事出具了《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
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为合理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公司拟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
用的情况下,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计划和建设进度,滚动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
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
结构性存款(上述资金不得用于开展证券投资、衍生品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
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方案。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拟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
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独立董
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为合理降低
公司财务费用,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计划和建设
进度,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资
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本公司闲置募集资金尚有 7,700 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五)尚未使用的前次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尚有 722,933.50 元未使用,具体情况详见
本报告“一、(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说明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情况
装备生产项目、深圳区域运营中心建设项目截止 2022 年 3 月 31 日尚处于建设期,暂无法单
独核算效益情况;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 20%(含 20%)以上情况
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正式投产,2021 年非完整的达产年度,同时,受疫情影响,原材料价格
上涨、客户项目延期,且新成立的环保企业前期投入较大并对市场有一定的适应期,目前产
能利用率不高,以致水处理膜及膜装置制造基地项目 2021 年暂未达到预计效益,2021 年 7-12
月亏损 709.27 万元,2022 年 1-3 月亏损 269.94 万元。
(四)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
根据 2017 年 5 月 26 日公司与交易方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精实机电 100%
股权协议》及《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格兰特 100%股权协议》(以下简称“发行资产购买
协议”)的约定,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842 号文核准批复,公司向李
洪波、毛秀红共发行 10,085,615 股股份购买李洪波、毛秀红两名自然人持有的深圳市精实机
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实机电)62%的股权;支付 144,400,000.00 元现金购买共青城
尚坤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精实机电 38%的股权;通过发行 14,863,012 股股
份及支付 212,800,000 元现金购买格然特科技(湖州)
有限公司、长沙华能自控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格莱特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北京格兰特膜分离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兰
特)的 100%股权。
(1)深圳市精实机电科技有限公司已于 2017 年 10 月 27 日办理了股东变更工商登记手
续。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本公司已持有深圳市精实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100%
的股权。
(2)北京格兰特膜分离设备有限公司已于 2017 年 10 月 27 日办理了股东变更工商登记
手续。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本公司已持有北京格兰特膜分离设备有限公司 100%
的股权。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公司名称 项目 2022 年 3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深圳市精实 资产总额 118,784.16 98,691.56 52,905.50 36,775.12 29,080.73 23,013.89
机电科技有 负债总额 93,080.20 74,094.07 34,890.71 21,737.55 18,418.28 15,581.56
限公司 净资产 25,703.96 24,597.49 18,014.79 15,037.57 10,662.45 7,432.33
北京格兰特 资产总额 54,688.04 57,382.33 59,001.71 59,531.78 56,567.49 32,921.98
膜分离设备 负债总额 25,708.09 28,417.77 32,477.07 35,339.35 34,775.96 16,174.14
有限公司 净资产 28,979.95 28,964.57 26,524.65 24,192.43 21,791.53 16,747.83
注: 2022 年 1-3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本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相关资产后,标的资产生产经营情况稳定,未发生重大
变化。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公司名称 项 目 2022 年 1-3 月 2021 年 2020 年 2019年 2018年 2017年11-12月
深圳市精实机电 营业收入 23,028.64 80,352.09 20,950.60 27,307.87 27,363.36 4,492.03
科技有限公司 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1,074.14 6,987.65 2,798.84 4,026.00 3,206.13 981.55
北京格兰特膜分 营业收入 2,981.10 32,722.71 33,110.39 40,667.60 47,481.74 6,015.07
离设备有限公司 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45.71 2,385.74 2,642.51 2,366.93 4,950.84 1,511.85
注1:2017年10月27日深圳市精实机电科技有限公司及北京格兰特膜分离设备有限公司分
别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密云分局完成工商变更,成为公司法人独
资全资子公司,鉴于上述工商变更日距报表日2017年10月31日时间较短,且合并日至报表日两
家公司均未发生重大变化,因而将上述两家非同一控制下收购合并日合理延伸至2017年10月31
日,以2017年10月31日作为统一合并日,相应2017年11-12月数据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注 2: 2022 年 1-3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深圳市精实市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李洪波、毛秀红 2 名自然人承诺,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深圳市精实机电
科技有限公司合并报表口径下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应不低于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职业字[2018]12483 号《业绩承诺
完成情况专项审核报告》,深圳市精实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2017 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 2,330.62 万元。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职业字[2019]20955 号《业绩承诺
完成情况专项审核报告》,深圳市精实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2018 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 3,206.13 万元。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职业字[2020]21061-3 号《业绩承
诺完成情况专项审核报告》,深圳市精实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 4,026.00 万元。
深圳市精实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2017 年、2018 年和 2019 年度实际实现的累计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 9,562.75 万元,完成业绩承诺盈利目标的 99.61%。
(2)北京格兰特膜分离设备有限公司
GUANGZHEN MENG、长沙华能自控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格莱特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
伙)承诺,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北京格兰特膜分离设备有限公司合并报表口
径下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应不低于 3,500 万元、4,550 万元、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职业字[2018] 13271 号《业绩承
诺完成情况专项审核报告》,北京格兰特膜分离设备有限公司 2017 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 3,574.88 万元。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职业字[2019] 20958 号《业绩承
诺完成情况专项审核报告》,北京格兰特膜分离设备有限公司 2018 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 4,950.84 万元。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职业字[2020]21061-2 号《业绩承
诺完成情况专项审核报告》,北京格兰特膜分离设备有限公司 2019 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 2,366.93 万元。
北京格兰特膜分离设备有限公司 2017 年、2018 年和 2019 年度实际实现的累计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 10,892.66 万元,完成业绩承诺盈利目标的
四、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年度报告已披露信息的比较
本公司已将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各定期报告和
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所披露的有关内容进行逐项对照,实际使用情况与披露的相关内容一致。
五、结论
董事会认为,本公司按 A 股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运用方案使用了前
次募集资金。本公司对前次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附件:1.2018 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使用情况对照表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三日
附件 1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日期:2022 年 3 月 31 日
编制单位: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355,104,902.92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355,104,902.92
募集资金净额:355,104,902.92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项目达到预定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
募集前承诺 募集后承诺 募集前承诺 募集后承诺 可使用状态日期
序号 承诺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金额 实际投资金额 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或截止日项目完工程度)
的差额
购买深圳市精实机电科 购买深圳市精实机电科
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 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
有限公司 100%股权支 有限公司 100%股权支
付现金对价 付现金对价
合 计 355,104,902.92 355,104,902.92 355,104,902.92 355,104,902.92 355,104,902.92 355,104,902.92
附件 2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日期:2022 年 3 月 31 日
编制单位:华自科技股份有限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658,131,001.51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582,462,532.92
募集资金净额:658,131,001.51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2022年 1-3月使用3,956,000.0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2021年使用578,506,532.92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
募集前承诺 募集后承诺 实际投资金额 募集前承诺 募集后承诺 实际投资金额 状态日期(或截止日项
序号 承诺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项目 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含存款利息)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含存款利息) 目完工程度)
的差额
新能源自动检测装 新能源自动检测装备
(注 1)
生产项目 项目
水处理膜及膜装置 水处理膜及膜装置制 61,600.00
制造基地项目 造基地项目 (注 1)
深圳区域运营中心 深圳区域运营中心建 -76,668,672.57
建设项目 设项目 (注 2)
(注 1)
合计 658,131,001.51 658,131,001.51 582,462,532.92 658,131,001.51 658,131,001.51 582,462,532.92 -75,668,468.59
注 1:新能源自动检测装备及数控自动装备生产项目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800,000.00 元、水处理膜及膜装置制造基地项目实
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61,600.00 元、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138,603.98 元,为募集资金本金所
产生的银行理财收益及利息补充投入的金额。
注 2:深圳区域运营中心建设项目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建设完成,承诺投资金额与实际投资金额差额 76,668,672.57 元为剩余尚未投入募集资金本金
附件 3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日期:2022 年 3 月 31 日
编制单位: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 截止日投资 截止日
最近三年一期实际效益 是否达到
投资项目 项目累计 承诺效益 累计实现效益
预计效益
序号 项目名称 产能利用率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1-3 月
深圳市精实机电科技有限公司承诺 2017 年、2018 年、2019 年实现的扣除
支付 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2,240 万元、 4,026.00 2,798.84 6,987.65 1,074.14 20,423.38 是
不适用
交易 北京格兰特膜分离设备有限公司承诺 2017 年、2018 年、2019 年实现的扣
合计 6,392.93 5,441.35 9,373.39 1,028.43 36,298.58
附件 4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日期:2022 年 3 月 31 日
编制单位: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 最近一年一期实际效益
截止日投资项目 截止日 是否达到
序 承诺效益
项目名称 累计产能利用率 2021 年 2022 年 1-3 月 累计实现效益 预计效益
号
投产第 1 年实现净利润 2,145 万元,第 2 年及后续年度实现净利
据可研报告上的第 4 年实现净利润 2,145 万元的一半计算)
合计 -709.27 -269.94 -979.21
注 1:新能源自动检测装备及数控自动装备生产项目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暂未建设完成,预计 2022 年建设完成。
注 2:受疫情影响,原材料价格上涨、客户项目延期,且新成立的环保企业前期投入较大并对市场有一定的适应期,且生产线仍处于调试状态,以致水
处理膜及膜装置制造基地项目 2021 年、2022 年 1-3 月(未经审计)暂未达到预计效益。
注 3:深圳区域运营中心建设项目公司运营服务体系的完善和建设,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但通过项目实施,公司将加强营销服务网络的布局,提升销售
能力,提高客户忠诚度,从而间接提高公司效益。
注 4:补充流动资金无法单独核算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