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88 证券简称:豪美新材 公告编号:2022-041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减持股东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9 日披露
了《关于董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2022-002),公司董事梁志康
先生拟自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 438,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0.19%),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咨询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已过半,减持计划实施期间,未减持
公司股份。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
规定,在减持时间区间内,董监高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
减持进展情况。现将有关减持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划实施期间,未减持公司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减持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均价 (万股) (%)
集中竞价交易 2022 年 2 月 16 日-2022 年 5 月 16 日 - 0 -
梁志康
合 计 - 0 -
股东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名称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752,111 0.75% 1,752,111 0.75%
梁志康 其中:无限售条
件股份
二、 其他相关说明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
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划时间过半,减持实施情况在减持计划范围内,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
持股份数量。以上减持情况未违反股东做出的任何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
营产生影响。
三、 备查文件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