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肯能源: 关于董事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未来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2-05-1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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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828             证券简称:贝肯能源           公告编号:2022-038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3
日在《证券时报》、《上 海 证 券 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了《关于董事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未来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
                             (公告编号: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的方式拟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董事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2-003),对减持计划实施时间过半的进展情况进行了披露。
   截至目前,本次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已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
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均价(元/股) 减持数量(股) 减持占比(%)
吴云义    集中竞价    2022-02-09        9.6516   403,410    0.2007
               合计                         403,410    0.2007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
      股份性质
 称            持股数量        占总股本比例      持股数量        占总股本比例
               (股)          (%)        (股)          (%)
      限售股份    5,034,307      2.5048   4,869,307      2.4227
吴云义   无限售股份   1,458,103      0.7255   1,219,693      0.6068
       合计     6,492,410      3.2303   6,089,000      3.0295
  (注:上述数值保留 4 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
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减持计划的情形,其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
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
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了信息披
露义务;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吴云义先生本次计划期限已届满。
  三、股东未来减持计划
述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的方式
拟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1,219,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0.61%)。其
中:(1)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将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进
行,且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2)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将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进行,且在
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现将相
关事项公告如下:
   股东名称        公司任职情况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吴云义          董事           6,089,000      3.03%
   (1)本次拟减持股份的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含该等股份因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3)减持期间: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减持期间将
遵守窗口期限制买卖股票等相关规定);
   ( 4 )拟 减持数 量及 比例: 吴云义 先生计 划减持公 司股份 合计 不超过
   (5)减持方式:1)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将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进行,且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
股份总数的 1%;2)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将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
之后进行,且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的 2%;
   (6)减持价格:根据市场情况确定。
   本次减持计划自公告之日起至减持实施期间,公司如有减资、送红股、转增
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四、履行承诺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吴云义先生严格遵守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承诺:
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行人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占其所持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吴云义先生未出现违反承诺的行为,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背此前做出承诺
的情形。
  五、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
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相关规
定披露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应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上市时所作出的相关承诺,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投资。
  六、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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