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71 证券简称:东方雨虹 公告编号:2022-066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减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共计 235.6709 万股完成回购注销,其中,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为 234.3959 万股;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为 1.2750 万股。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
已出具了致同验字(2021)第 110C000817 号验资报告。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2021 年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部分已授予的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
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83)。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4 日对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
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共计 157.7408 万股完成回购注销。致
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已出具了致同验字(2022)第 110C000009 号
验资报告。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2022 年 1 月 18 日刊登于《中 国 证 券 报》、《证券
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部分已授予的股
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
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4 月 11 日、2022 年 5 月 16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
次会议和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的议案》:鉴于
上述共计 393.4117 万股限制性股票已完成回购注销程序,公司股本总额由原
由原注册资本人民币 2,523,561,412 元减少至人民币 2,519,627,295 元。
由于本次公司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
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
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
本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力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
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