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华股份: 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知情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证券之星 2022-05-1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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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36        证券简称:大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5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员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2022 年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根据《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的规定,公司对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并对激励计划的内幕
信息知情人做了必要登记。同时,公司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查询,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
前 6 个月内(即 2021 年 9 月 30 日至 2022 年 4 月 1 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
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和程序
划公布前 6 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定,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2022 年 5 月 9 日出具的《信
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激励
计划自查期间,下列核查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具体情况如下:
                                              成交数量
序号    姓名        职务       交易日期         操作方向
                                               (股)
     经核查,共有 10 位内幕信息知情人上述自查期间内交易过本公司股票。上
述人员在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草案论证前并不知悉相关信息,其在自查期间买卖公
司股票的行为是基于个人对二级市场情况的独立判断、个人资金安排而自行作出
的决策,不存在利用与本次股权激励有关的内幕信息进行的内幕交易。
     三、核查结论
     综上,在激励计划首次公开前 6 个月内,未发现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在
自查期间利用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买卖的行为,符合《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的规定,不存在构成内幕交易的行为。
     四、备查文件
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清单》。
特此公告。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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