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73 证券简称:清新环境 公告编号:2022-049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
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3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清
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
相关议案,并于 2022 年 1 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相关
公告。2022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 2022 年 4 月 30 日在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国有控
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
指南》”)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针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本次激励计
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
根据《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的有关规定,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公司对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
划草案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象”)。
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即 2021 年 7 月 23 日至 2022 年 1 月 24 日,以下简称“自查
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
清单》。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
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在
自查期间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具体如下:
序号 姓名 交易区间 合计买入(股) 合计卖出(股)
经公司核查,在自查期间,共有 1 名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股票买卖行为。陈健先
生于 2021 年 12 月 20 日了解到公司有筹备实施股权激励的计划,其本人未在内幕信息
知情期间买卖公司股票,上述交易均系基于对公司已公开披露信息的分析及对二级市
场交易行情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与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无关。上述核查对象
在买卖本公司股票时并不知悉相关内幕信息,不存在因知悉内幕信息而从事内幕交易
的情形。
为了更好地实施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经综合评估、慎重考虑,公司
调整了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根据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经公司核查,
在自查期间,共有 46 名激励对象存在股票买卖行为,其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系个人基
于对公司已公开披露信息的分析及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其
在买卖公司股票前,并未知悉本次激励计划的具体方案要素等相关信息,未有任何内
幕信息知情人向其泄露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
综上所述,公司在筹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已按照相关规定采取了相应保密
措施,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公司在本次激
励计划公告前,未发生内幕信息泄露的情形。经核查,在本次激励计划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自查期间存在利用与本激励计划相
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
四、备查文件
份变更查询证明》;
单》。
特此公告。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二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