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
保荐机构名称: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 长高电新
保荐代表人姓名:郭护湘 联系电话:010-56513000
保荐代表人姓名:任大伟 联系电话:010-56513000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
无
次数
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
是
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
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1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
是
息披露文件一致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1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1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
是
报送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
不适用
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3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
无
意见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无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无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是
规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1.11.25
(3)培训的主要内容 具体讲解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
干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发行监管问
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
的监管要求(修订版)》、《可转换公
司债券管理办法》等。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 无 不适用
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无 不适用
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
无 不适用
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
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履行承诺
是 不适用
及承诺
是 不适用
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的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为任大伟。
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
项及整改情况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 2021 年
度保荐工作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______________ 2022 年 5 月 16 日
郭护湘
______________ 2022 年 5 月 16 日
任大伟
保荐机构: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5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