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02 证券简称:和而泰 公告编号:2022-037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16日(星期一)下午14:3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6日上
午9:15—9:25和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2022年5月1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大厦D座10楼和而泰一号会议室
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6人,代表股份275,875,13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其中:
(1)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4人,代表股份151,481,300股,
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5731%。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52人,代表股份124,393,831股,占上市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609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55人,代表股份127,400,131股,占上市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9385%。
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律师等列席了会议。北京市
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具体表决情况
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275,709,9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01%;反对
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27,234,93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275,709,9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01%;反对
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27,234,93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
表决结果:通过。
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75,709,9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01%;反对
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27,234,93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269,253,8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5999%;反对
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20,778,82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269,253,8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5999%;反对
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20,778,82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269,253,8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5999%;反对
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20,778,82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269,253,8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5999%;反对
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20,778,82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269,253,8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5999%;反对
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20,778,82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269,253,8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5999%;反对
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20,778,82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269,253,8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5999%;反对
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20,778,82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269,253,8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5999%;反对
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20,778,82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269,253,8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5999%;反对
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20,778,82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
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刘方誉、庄颖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
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符合《公
司法》、
《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
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法 律 意 见 书 全 文 详 见 2022 年 5 月 17 日 的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五、备查文件
会决议;
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