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可蓝多: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2-05-1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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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882      证券简称:妙可蓝多        公告编号:2022-044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以电子邮件方
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会议于 2022 年 5 月
长卢敏放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董事人
数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形成的决议
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
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2 票回避。
  任松先生、郭永来先生系关联董事,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
象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达成,第一期限制性股票解除
限售条件成就之日为 2022 年 5 月 16 日。公司对相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按规定解除限售,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限制性股
票解除限售时间为 2022 年 5 月 16 日,第一期限制性股票的所有权已于 2022 年
  同时,根据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自每期限制性股票经董事会审议确定
的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之日起 6 个月内,所有激励对象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当批次
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因此,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将于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
的 32 名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项符合《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审议程序合法
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
同意公司关于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除限售的相关安排。
  关于该事项的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于《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证
券时报》
   《证 券 日 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
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
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5)。
  特此公告。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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