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鹏控股: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2-05-1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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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3012          证券简称:东鹏控股             公告编号:2022-044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意见如下:
   鉴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名单中 3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主
动离职已不符合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且龚志云由公司总经理改聘为副总经理,
王悦和石进平被聘任为公司副总经理,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本
次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及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
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经调整,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由 242 人调整为 239 人,首次授予数量由
份。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调整后的授予
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均符合公司本次激励计划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
的激励对象的条件,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况,监事会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进行调整。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符合公司本
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
合法、有效。
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符合《公
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
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
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的条件已经成就。
  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次激励计划确定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并同意以
对象授予 3,465.00 万份股票期权。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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