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20 证券简称:立方制药 公告编号:2022-021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
获 2022 年 5 月 9 日召开的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
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情况
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公司 2021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
司 2021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92,64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人民币 7.0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为 64,848,000 元(含税),不送红股;
同时以公司 2021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92,640,000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 转增 3 股 ,合计转增 27,792,000 股,转 增后公司总 股本为
增结果为准)。
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化,按照每股分配(转增)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转
增)总额。
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本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92,640,000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7.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
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
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6.3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
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
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
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
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000000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1.4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
(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7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92,640,000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120,432,000 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 年 5 月 20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 年 5
月 23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2 年 5 月 20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
与本次转股总数一致。
年 5 月 23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 2022 年 5 月 11 日至股权登记日 2022 年
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本次所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22 年 5 月 23 日。
七、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 比例 增加 减少 股份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53,220,750 57.45% 15,966,225 - 69,186,975 57.45%
其中:首发前限售股 44,028,600 47.53% 13,208,580 - 57,237,180 47.53%
高管锁定股 9,192,150 9.92% 2,757,645 - 11,949,795 9.92%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39,419,250 42.55% 11,825,775 - 51,245,025 42.55%
三、总股本 92,640,000 100.00% 27,792,000 - 120,432,000 100.00%
注:具体股本变动情况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八、本次实施转股后,按新股本 120,432,000 股摊薄计算,2021 年年度,每
股净收益为 1.43 元。
九、有关咨询办法
十、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