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宏科技: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的债权人通知公告

证券之星 2022-05-14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2645         证券简称:华宏科技             公告编号:2022-042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宏科技”)于 2022
年 5 月 13 日召开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已获
授但尚未解锁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业绩考核未达到全
部解除限售条件的 25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债权人自本公告
披露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
提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债权人如
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
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进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如下: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1)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
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2)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
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
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
及复印件。
号证券投资部。
  联系人:周晨磊
  联系电话:0510-80629685
  传真号码:0510-80629683
  电子邮箱:hhkj@hhyyjx.com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
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华宏科技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