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19 证券简称:乐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8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并购重组委审核
意见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收
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不予核准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决定》
(证监许可[2021]4081 号)。中国
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并购重组委”)认为:
“公司未
充分披露本次交易标的资产定价的公允性,未充分说明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上市
公司资产质量、增强持续盈利能力,不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和第四十三条相关规定。”
于继续推进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议案》,决定继
续推进本次交易。
根据并购重组委的审核意见及相关要求,上市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前次
否决事项进行了整改落实,具体回复内容详见上市公司 2022 年 5 月 14 日披露的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并购
重组委审核意见回复》及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