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2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阅读了相关的会议资
料,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对公司有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改选部分董事的独立意见
鉴于公司第一大股东已变更为云海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原海南南海云控股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海控股”),同时部分现任董事已向公司董事会提
交了《辞职报告》;因此,为满足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及实际工作需要,经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审核,云海控股提名朱以明先生、丁燕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候选人,公司董事会提名为赵合宇先生、刘银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候选人。
经审阅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及相关资料后,未发现有《公司法》、
《公
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等规定中禁止任职的情形,
均具备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资格和能力。
本次改选部分董事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对上述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并在独立董
事候选人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将上述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二、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鲁丽娟女士的个人履历及相关资料后,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
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具备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的资格和能力;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
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本次聘任副总经理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聘任鲁
丽娟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
独立董事:曾爱民 陈磊 梁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