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机场: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2-05-1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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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89     证券简称:深圳机场         公告编号:2022-025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5 月 11 日以电话、邮件通知等方
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 2022 年 5 月 13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收董事表决票 9
张,实收 9 张,其中独立董事 3 张。董事长陈繁华、董事林小龙、刘锋、徐燕、张岩、
张世昕,独立董事贺云、沈维涛、赵波亲自参与了本次会议的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减免物业租金的议案;
  为进一步帮助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社会群体降低成本、减轻负担,切实减轻小
微企业等租户的经营压力,根据国家发改委等 14 部门发布的《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
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
              (发改财金〔2022〕271 号)、深圳市政府发布的《深圳
市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的若干措施》(深府〔2022〕28
号,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按照深圳市国资委关于做好市属国企房屋租金减免有关事
项的通知及工作指引,综合考虑疫情对物业租户带来的负面影响,公司制定了物业租金
减免实施方案,切实减轻租户经营压力,与客户共渡难关,积极落实履行上市公司社会
责任,进一步推动行业可持续健康发展。
  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减免物业租金的专门意见》。
  本项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请见 2022 年 5 月 14 日刊登在《中 国 证 券 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减免物业租金
的公告》。
  二、关于制定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董事会授权管理,厘清公司治理主体之间的权责边界,提高经营决策
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制度。董事会行使的法定职权、
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等不可授权。董事会对授权采取“制度+清单”的管理模式,
在保持制度相对稳定性的同时,通过清单的适时调整,提高决策效率,更好地满足公司
生产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
  本项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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