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统股份: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公告

证券之星 2022-05-1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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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840        证券简称:华统股份            公告编号:2022-074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2年5月13日召开
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4月23日、2022
年5月14日在《证券时报》、《中 国 证 券 报》、《证 券 日 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
露的《关于回购注销激励对象部分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由于公司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金旭帆、吴
群、陈传志解除劳动关系,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胡森明、李棋、李旭、王礼明、张
伟风、翁永华、周超雄、季卫忠、宋军伟、卢工作,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张广彬、
刘立茂、李新盛、胡允有、林香献、汪丽君、郁长平因个人原因离职以及因 2021
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满足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次解除限售条件和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次解除限售条件,因此根据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及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公司拟对上述激励对象涉及的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合计 5,092,8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减少
由人民币 44,044.6480 万元变更为人民币 43,535.3680 万元。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凡公司债权人均有权于本公告披露之日
起 45 日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
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
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午 13:30—16:00
投资证券部办公室。
   联系人:朱婉珍
   邮编:322005
   联系电话:0579-89908661
   电子邮箱:lysn600@163.com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
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
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
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
件及复印件。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 请
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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