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28 证券简称:成都路桥 公告编号:2022-037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暨董事减持股份计划
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四川宏义嘉华实业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董事孙旭军先生保
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其福先生、孙旭军先生、熊鹰先生合计持有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股份数为 183,661,478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24.2065%。
嘉华的一致行动人、公司董事孙旭军先生计划在未来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37,500 股(含 237,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3 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公司董事孙旭军
先生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1252%。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0.0313%)。
减持期间除外)。
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
五,在离职后的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1)在任职董事或高管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
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将持有的公司股份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
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孙旭军先生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四、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及数量的
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孙旭军先生将遵守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
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相关规定。
相关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
营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孙旭军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四日